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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路
所属图书:《织金老城纪事》 出版日期:2016-05-01 文章字数:1799字

法院路

财神庙到大水沟之间的这段街道,民国早期是没有的。这里是一个很宽敞的凹地,凹地里有一间由政府修建的宽敞的土墙房,里面住了一些无家可归的人。晚上的时候,微弱的灯光从屋里映出来,反倒显得这里格外地冷清。

40年代的时候,才修建了这条路。修路的时候,压路的大石滚子,不小心从财神庙处滚了下来,压着了人,让人们心惊胆战了一段时间。

路修好后,街道上多了一家卖小吃的。

这家小吃,做的是烙粑和泡疙。

烙粑的工具主要是一口烙锅,初次使用的时候要上油,以后就不用了。面团是用糯米与粳稻米合制成的,包上各种糖料,压扁,放进烙锅里烙。由于烙锅用黏土制成,传热慢,烙好的烙粑就外脆内柔,吃起来热气腾腾。

这家人做的泡疙,与车鹏家的完全不同。把面团滚成一个个的小球,压平,放入细河沙里轻炒,一会工夫,一个个的小皮球就蹦跳着出来了。

40年代前,人们要去北城门,则多从法院路经过。

法院路就是现在的公安路,拐了一道弯之后,才去与大水沟街口相接。

现在公安局所在的位置,在清末、民国初的时候,是三善堂。三善堂又称尚节堂,有围墙,有山门,里面是几间大瓦房,并有住持与和尚。民国五年(1916),二女小设于三善堂内,全县各校在此举办了第一次学生运动会。

民国三十四年(1945)二月,织金地方法院成立,用350万元购买了女子小学校址及尚节堂,占地面积近900平方米,有中式建筑(木板青瓦房)4幢,厨房、平房五间,经过修葺,价值合500万元。

地方法院下设检察处和看守所。看守所依然在县政府处,所长为黄子珍,安龙县人。

织金地方法院的经费由中央财政开支,因而在织金法院工作的人,每个人走出来,身上穿的,便是呢子大衣。与县政府的大小官员们站在一起,县政府的官员就显得寒酸多了,因为县政府官员的经费,是县财政开支,实在是少得多,只能穿点简单的衣服而已。

“杨大铺头”的房子南临民国法院,北望圣宫与城隍庙。既可以从法院路朝门进出,也可以从后面去祝家巷。

杨大铺头家的朝门,是个圆门,就如大观园里的圆门一样。进入朝门,里面是一块石院坝。石院坝的挡头,又有一个圆门,同样也有一块石院坝,果然有如进大观园的感觉。青瓦房的窗心,虽然也是木制成的,但与其它人家的窗子不同的是,杨大铺头家的窗子,不是贴白纸,而是安玻璃,这在当时的织金来说,是很稀奇的事。杨大铺头其实名叫杨世荣,之所以叫杨大铺头,一是因为他家是专业的打斗人家,给人家计量粮食斤两,就为“铺头”,再加上他身高而胖,声大,所以,在“铺头”上再加个“大”,就有了“杨大铺头”这个绰号。

杨大铺头家里请有长工和丫环,但是除了这套漂亮的房子之外,就是后面的几亩土地了。

请长工和丫头,除了打斗能帮上手外,更主要的是能种好那几亩土地上的蔬菜。杨大铺头家种出来的蔬菜,在织金是数一数二的。

其实长工和丫头只是个帮手,最主要的还是靠杨家人自己种自己种自己挑上九队头去卖,所心,杨家人更像是农民,而且是优秀的农民。

杨大铺头很会掌握气候变化和农作物的培养方法,栽种出来的玉米、蔬菜等,不仅比别人的好,也比别人的成熟得早。别人的还没上市的时候,杨大铺头已经在九队头卖了一段时间了。卖得早,也就有了好价钱。

不过,土改的时候,工作组的人问杨大铺头是干什么的,杨大铺头回答得很简单也很干脆:“我是个地主!”

他果真就成了地主。

在此前,地主与农民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成分划定,就是天壤之别了。

杨大铺头的房子及地方法院的房子成了县公安局。

修建的时候,还把犯人们拉来加入工人队伍。

修建的资金,主要来自从地主家里没收来的财产。

陈二奶与王灯笼家都住在法院路的拐角处,前者与地方法院相邻,后者住于地方法院对面。

陈二奶有门手艺,叫“打通竿”。

“打通竿”是治疗隔食的民间方法,以前挺实用,今已失传。

有人来求治,陈二奶摸清隔食部位,量好所需通竿距离,便开始与患者说笑,乘其不注意,突然一竿子从口中插下去,恰到积食之处,病即好。

陈二奶用的通竿,是用青藤经过多次水煮而制成的,又细又软又具有弹性,竿头包裹着棉布,避免伤着人。着隔食的人,大多是孩子,平常人们多选用推拿治疗,如是推拿不好,不得已才会打通竿。

王灯笼虽然经常在朝阳街丁公祠前面设摊做猪粑粑灯笼、马脚杆灯笼卖,但主要的加工场地还是在这里,因为家就住在这里。而且,做工讲究的雕花灯笼、鸟笼及编制大型的舞龙和狮子,也都只能在这里。

40年代修建了财神庙到大水沟的街道之后,法院路这条小街,也就逐渐冷落下去了。

织金老城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