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熏染的小城(二章)
常言道“无酒不成席”。在兴义那是“无席也喝酒”,外地人如看猴把戏一般,路边、山坡上、街头巷尾,甚至火车、汽车上,只要两人以上就可以摆开战场,猜拳行令、斗地主、吹牛、打吊杆、十点半、比点点大,等等,常见的10多种,花样之多令人咋舌!兴义人上餐桌,不等坐稳,性急的就如武松进店一般高声咋呼“给我们上酒!”首先点的一道“菜”就是一个大碗一副扑克两个小碗几瓶酒,其他地方的人讲斯文,要酒过三巡,文文静静的,这里的人除了新认识的朋友假惺惺地敬几杯以外,大多直接开战,用不着下酒菜,一碗半碗喝“寡酒”,等菜上桌酒已经喝空了几瓶,大家都晕乎乎的,贵阳人给兴义酒客编了个顺口溜,叫做“兴义是个怪,喝酒不用菜,席终人散尽,饭菜依旧在。”
喝酒的规矩多,但那些方式大多简便,易操作,保管三五分钟即会。兴义人喝酒有两军对垒的规则,竞技气氛浓,准别人帮酒叫“申请国际援助”,每次只准一个人帮叫“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然而大多两口酒下肚规则就抛之脑后,彼此的距离近了,什么官位之类的面具就像进了澡堂要脱衣服一样,逐步取下来,你帮我喝,我帮你喝,称兄道弟,个个都是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样子,最后输的赢的都“同归于尽”。过后相见,“唉,那天被你们搞死了。”战败的一方作检讨状。“讲不要夸不要夸,遇到我们你就只有倒地。”战胜的一方几分得意略带炫耀与忠告,喝酒落下什么笑话典故照例要被绘声绘色地说一段时间,还可能添油加醋,越经典传扬的时间越长。
前几年兴义流行打“怪路”,经常三缺一,不方便,最近主要流行斗地主,三人即可,四人以上地主下,六人可以再拿一副扑克开辟第二战场,达到八人以上就打点,数到谁,谁喝恭喜酒后,谁就有权力定方式,什么吹牛、喂饱、干瞪眼、坦白从宽等扑克的玩法你想都想不到,只要你想学,有人就会自告奋勇当师傅,包教包会。酒场先后流行过本地包谷酒、董公酒、三粮液等,时间短的几个月,长的一两年,一旦流行开来厂家就坐收银两,如果因销路好而出现假酒,兴义人就毫不犹豫地“移情别恋”,这种酒的辉煌就会成为历史。最近酒桌上流行喝四川沱牌酒,四川沱牌酒在兴义的年销量达两万多箱,让沱牌老总盯着贵州西南角的兴义大为惊讶,专门组织人员到兴义考察后,激动地邀请兴义80多位经销商到沱牌集团作客。
兴义人喝酒非常普及,拉人力车、收废书报、摆小摊的朋友中午天热或生意清淡的时候,摸出扑克三五人也要斗一番地主,男女均可,老少不限,或垂头丧气,或欣喜若狂,真个令人羡慕。办红白喜事、亲人聚会,酒与饭菜一样重要,得同等安排。随着老龄化的加剧,20世纪80~90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些酒坛明星日趋暗淡,逐渐退出舞台了,但若干老英雄依旧宝刀不老,遇有战斗即赤膊上阵,不被敌人消灭就誓死消灭敌人,直到光荣倒下。像我这种酒量只有半斤左右的人,派不上多大用场,只能煽风点火当拉拉队,比赛一开,简单交手几下便能躲则躲,能逃则逃,酒量何须大,滴滴都是情,酒也敬了,“一路辛苦”、“如雷贯耳”之类的话也说了,那就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虽为英雄们所不齿,但经常就是那副熊样,他们也无可奈何。再说同志们奋力苦战,总有人受伤,有人“牺牲”,还得有人打扫战场做善后工作吧。这样一想就更加心安理得了。
我想兴义人喝酒的竞技性质,大抵与少数民族地区斗牛摔跤等习俗是一致的,总的来讲是弊大于利。现在也在逐渐发生改变,红白喜事酒的用量也大不如从前,多去玩牌了。老英雄们伤肝伤胃,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年轻一代青睐啤酒红酒,兴义人喝酒也学得斯文起来,酒风怕是不再劲吹了。
喝酒的境界
喝酒有品酒、饮酒、酗酒三种境界。酒的好坏通过慢慢地品味,方能识别,归纳起来有五个字,就是香、绵、柔、回、甘。具体方法是酒倒在杯里后,先闻一闻,体验酒的香,然后轻轻地咂一口,让酒在舌尖稍作停留,舌尖是嗅觉最为敏感的地方,这个环节是体验酒的香与辣,酱香、浓香、甜香、果香、米香此时便见分晓。接着酒缓缓地从舌的两侧滑向喉咙,酒的浓烈程度、品质,在这个环节识别。一般地说,高档酒体现一个“柔”字,酒滑到什么位置,温热的气流在往下坠,酒香便弥漫在你的口腔、鼻腔,又缓缓地向头顶冒。你一口口地抿下去,酒香一阵阵地往上涌,那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如果这过程自然、顺畅、悠长、有回味,那酒就是好酒。如果滑下去的时候,如刀刮一般,或猛烈往上冲,酒味猛烈往口腔、鼻腔灌,俗话说“打脑壳”、“反胃”,那就是劣质酒。喝完后,咂咂嘴,还有淡淡的甜味,那就是回甘。品酒要慢,要有闲适的心态。
其次是饮酒。社交场合,频频举杯,相互客套,或玩扑克或猜拳行令,称饮酒。心情烦闷时借酒浇愁,自己跟自个儿赌气,一杯半瓶,咕噜咕噜直灌下,乃酗酒,为喝酒之末也。人生难免有大悲伤,大哭大笑,偶尔酗酒,虽对身体有害,但亦情有可原,不必一概排斥。品、饮、酗有时相互转换,量多了,酒香变为酒臭,文雅变成粗俗,君子小人渐次转换,如此种种方显喝酒内涵之丰富,单是其中某一种,就单调了。世界上各个民族不分地区、不分肤色,几乎不约而同地发明这劳什子,且数千年不衰,自有其美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