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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的地名与沿革
所属图书:《贵阳地名故事集》 出版日期:2015-03-01 文章字数:3319字

贵阳的地名与沿革

贵阳得名于“贵山之阳”。古人以山的向背分阴阳,山之北为阴,山之南为阳,城在贵山之南,故名贵阳。

贵阳简称“筑”。“筑”与“竹”在古代是相通的,《尔雅释文》说:“竹本又作筑”。明代在贵阳设贵竹长官司,(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说:“贵竹,郡产美竹,故名。”贵阳属广顺州,原为金竹府,亦因盛产美竹得名。清代设贵筑县附郭,以“筑”代“竹”更加雅化。民国初年将贵筑县并入贵阳府,改贵阳府为贵阳县,1941年7月,贵阳设市后又分出贵筑县,1957年11月,将贵筑县并入贵阳市,贵阳与“筑”紧紧相连,故以“筑”为贵阳的简称。

贵阳是贵州省的省会。地处黔中腹地,位于西南云贵高原东部斜坡上,东经106°07′~107°16′,北纬26°11′~27°21′。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福泉市、瓮安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接壤,西南与安顺市的平坝县相接,西北与毕节市的织金县、黔西县、金沙县毗邻,北靠遵义市的遵义县。地区代码520100;市人民政府驻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号,电话区号0851,邮政编码550081。

贵阳之地春秋属牂牁,战国属夜郎。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夜郎置牂牁郡,下辖十七县,黔中属且兰县,为牂牁首邑。西汉及东汉,贵阳之地均属牂牁郡且兰县。三国时,蜀汉分牂牁郡为牂牁、建宁、兴古三郡,且兰仍属牂牁。西晋于牂牁郡增设万寿县,以万寿为郡治,贵阳之地属万寿县。东晋又将原牂牁郡分为牂牁、夜郎、平夷三郡,万寿县属牂牁郡,并分万寿地增设晋乐县。南齐时,又将晋所设牂牁郡分为南牂牁、东牂牁二郡,万寿、晋乐两县属南牂牁郡。到了隋朝,在今重庆彭水置黔安郡,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黔安郡为黔州,武德三年(620)置黔州都督府,今贵州之地大都属黔州都督府,于乌江以北置经制州(正州),乌江以南置羁縻州(边州)。武德四年(621)置矩州,初为经制州,唐天宝三年(744)降为羁縻州,今贵阳之地属矩州。宋太祖开宝七年(974),彝族先民“乌蛮”首领普贵进京朝贡,以普贵为“贵州经略安抚使”,并在《宋太祖敕普贵书》中有“唯尔贵州,远在要荒”之语,从此“贵州”之名见诸官方文书。当时的“贵州”,专指贵阳一地。元至元十七年(1280),于今贵阳置顺元等处宣慰司,“更贵州为顺元”,并设贵州等处长官司。至元二十九年(1292),设立八番顺元都元帅府,领顺元路军民安抚司、八番九安抚司(今惠水一带)及管番民总管府(今广顺、都匀等地)。

明洪武四年(1371),朝廷将水西安氏、水东宋氏二土司合为贵州宣慰司,设贵州宣慰使司,设司署于今贵阳城,称“贵州宣慰使司城”。同年在贵阳设贵州卫,洪武十五年(1383)设贵州都指挥使司统领贵州等十八卫,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增设贵州前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立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贵州始成一省,贵阳自此成为省会。

成化十二年(1476)分贵州宣慰司地置程番府(在今惠水县境)。隆庆二年(1568)移程番府入省城;隆庆三年(1569)改程番府为贵阳府。万历十四年(1586),以原程番府所属土司地改设定番州(今惠水县),以贵竹长官司及龙里卫所属平伐长官司地置新贵县附郭,皆隶于贵阳府。万历二十九年(1601)升贵阳府为贵阳军民府,兼管军、民两政。万历三十六年(1608)析新贵县及定番州地置贵定县,万历四十年(1612)以金竹长官司地置广顺州(今长顺县境)。天启二年(1622)以水东宋氏亲辖“洪边十二马头”置开州(今开阳县),并将贵州宣慰司在贵阳的亲辖地改为贵阳府亲辖地。至此,贵阳军民府辖新贵、贵定二县及定番、广顺、开州三州。

清顺治十六年(1659),设贵州巡抚,巡抚署驻贵阳。康熙五年(1666)移云贵总督驻贵阳,后改驻安顺。康熙十年(1671),以龙里卫地置龙里县,隶于贵阳军民府。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以贵州卫、贵州前卫地设贵筑县,以敷勇卫地设修文县,康熙三十四年(1695),省新贵县入贵筑县。

雍正五年(1727)置长寨厅,以贵阳府同知分驻。乾隆十五年(1750),添设贵阳府扎佐巡检司。光绪七年(1881)拨原属兴义府的罗斛(今罗甸县境)地方入贵阳府,贵阳府同知由长顺改驻罗斛,称罗斛厅,而将长寨改为广顺州州判驻地。清末,贵阳府辖贵筑、修文、贵定、龙里四县,开州、广顺、定番三州及罗斛厅和贵阳府亲辖地。

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三日,贵州建立大汉贵州军政府,清王朝在贵州的统治结束。

民国元年(1912),贵筑县并入贵阳府亲辖地。1914年,府、厅、州改设为县,以贵阳府亲辖地和贵筑县行政区域设贵阳县,贵筑县治移驻扎佐,8月13日改驻息烽,分修文县之地设息烽县。同年,分贵州为黔中、贵西、镇远三道,贵阳县属黔中道,道治在贵阳。1920年,废除黔中道,贵阳县直隶于贵州省长公署,并将城区及附郭地直属于贵州省会警察厅。1927年,全省81个县分为一、二、三等,贵阳为一等县。1936年,将全省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贵阳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次年,贵阳县直属省政府。

1941年7月1日,撤销贵阳县,设贵阳市,以城区和近郊64.2平方公里为贵阳市的行政区域,市区以外之地属贵筑县,县政府移驻今花溪区境。贵阳设市之初,将22联保改组为20镇公所,1944年,撤销镇公所,改设9个区公所。贵筑县划分为苑楼、白云、乌当三区,花溪、中曹等六乡直属贵筑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15日贵阳解放,11月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贵阳市为省辖市。1950年5月贵阳市重新划分为7个区,1951年9月建立城区一、二、三、四区人民政府,1952年9月将五、六、七区合并成立郊区人民政府,1953年6月将第四区并入第三区。

1952年,贵筑县划分为十一个区,即花溪区、青岩区、党武区、石板区、金华区、沙文区、乌当区、水田区、羊昌区、中曹区、高坡区,但仍以第一区至十一区命名。1955年3月将贵筑县的花溪、金华、乌当、中曹四区划归贵阳市领导,同时撤销贵阳市郊区人民政府,成立贵阳市郊区办事处领导花溪区、金华区、乌当区、中曹区及新设的黔灵区,将原属郊区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划归三城区,分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同年8月,第一区更名为云岩区,第二区更名为富水区,第三区更名为南明区。1957年,贵筑县撤销,其所属31个乡和青岩镇划归贵阳市。

1958年2月,重新划分贵阳市行政区域,将富水区并入云岩区,以中山路中线为界,以北属云岩区,以南属南明区。郊区原则上以黔滇公路和黔桂公路为界,以北为乌当区,以南为花溪区,均为县级行政单位。

1958年12月,安顺专区的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惠水县划属贵阳市。1959年12月,在乌当区鸡场地区设置白云镇(相当于市属区),直属于贵阳市人民政府;1962年7月,白云镇及沙文公社划回乌当区。1963年10月,开阳县划归遵义专区,修文、清镇两县划归安顺专区,惠水县划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阳市仍辖南明、云岩两城区和花溪、乌当两郊区。1966年8月,花溪区和乌当区合并,成立贵阳市郊区,1967年3月恢复花溪区和乌当区。1966年2月,在开阳县设置由贵阳市领导的开阳特区;1968年3月特区撤销。

1973年6月7日,白云区的行政建置恢复,将艳山红、沙文两公社划入。1992年11月18日撤销清镇县,改设清镇市。1996年1月21日,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从安顺地区划归贵阳市。1993年6月,成立小河镇(副县级),2000年1月,设立小河区,贵阳市辖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小河六区及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和清镇市。2003年12月18日贵阳市行政中心搬迁金阳新区,2006年7月6日国务院批准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南明区市府路迁至乌当区(金阳新区)林城东路1号。2008年9月27日,金阳新区体制明确为贵阳市正县级派出机构,2012年11月15日,将花溪区、小河区合并置花溪区,以乌当区、清镇市部分行政区域设立观山湖区。自此,贵阳市辖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六区及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和清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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