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咨议局及其掌故
省咨议局在今富水中路即原贵阳市评剧团处。因它很有名,民国初年的人们都习惯地把它前面的这一小段路叫咨议局。
清康熙时,当局设了左、右两营守护老贵阳。右营驻都司路,守备署在威西门。左营驻华家阁楼旁,守备署就建在金井街东侧。因为这是官署,很有规模,有头门、仪门、大堂、住房、书房、厨房、马房等共二十八间。后因守城体制有变,左、右营撤销,其官署闲置。宣统元年即1908年,清廷在中央设立咨政院,各省成立咨议局。因咨议局是模访西方议会的机构,外省的咨议局都是新修的西式建筑。贵州因经济不宽裕,未修新房,将咨议局设于原右守备府。贵州辛亥革命成功后到1949年,咨议局相继改为枢密院、立法院、省议会、临时参议会和参议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因国民党省党部驻在这里,常有军政要员来此作报告,其礼堂故称兵政礼堂。解放后这里是团省、市工委宿舍,后交文化部门建了富水剧场,市评剧院即从民众教育馆搬迁于此。现在已开发为商场,咨议局早已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鲜有人知。省的咨议局虽未保存下来,但它在上世纪初年探索宪政的步履,尤其是作为贵州辛亥革命的指挥部,见证了这段轰轰烈烈的历史,还是不应该被人忘记。
掌故一 这里迈出艰难而又充满激情的步履
咨议局是清末立宪运动中朝廷被迫下令各省成立的一个议事机构,相当于省议院。它虽然是在总督、巡抚的领导下工作,但又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项、财政预算决算,制定本省单行法规,接受本省民众建议,还可以否决督抚要办的事项,因而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议员由各地区民众按参选条件选举产生,没有薪俸。贵州省咨议局议员来自贵阳、安顺、遵义、都匀、镇远、兴义、铜仁、大定、平越、黎平、思南、思州、石矸等十三府。他们不是在职官员,但都是当地有名望的绅士,或为举人,或留过学,或当过官(任内必须清白),是那个时代各地涌现出来的民间知识精英。百年以前,他们以此为舞台激情满怀指陈时弊,参与议政,就贵州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提出了不少议案。其中有二十四案即治匪、兴学、盐务、路政和改拔插花、倡修矿业、讲求种植等尤为突出,很切合贵州当时的实际。但由于咨议局存在的时间才一年多,这些议题都未有实际成果。同时咨议局议员在性别、财产、文化程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一般老百姓基本排除在外,其活动都是在绅商中进行,范围不宽,力量有限,这也决定它难有所成。虽然如此,咨议局的成立,毕竟是反对封建体制,追求权力制衡的摸索,是中华民族走向以宪治国、依法治国,从而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起步之履,其历史价值也不能低估。在辛亥革命的前夜,贵州民间的这些前辈们在省咨议局的呐喊和艰难而又充满激情的迈步,尽管是昙花一现,也应该得到珍视。
掌故二 这里是贵州辛亥革命的大本营
咨议局共39位议员,其中自治学社有33位,占绝对优势。自治学社的首领张百麟充分利用咨议局这个政治舞台宣传革命,联络新军和陆军小学,号召武装起义。许多重要会商,晚上在白沙巷的张百麟家,白天在咨议局,咨议局无形中成了准备起义的中心和总机关。1911年11月3日拂晓,在自治学社领导下,贵州陆军小学和南厂新军响应武昌起义,打响贵州辛亥革命第一枪。当日早晨,首义干部齐集咨议局,公推杨荩诚为都督、张百麟为枢密院院长、周素园为行政院总理,组成大汉贵州军政府,并调巡抚卫队驻守咨议局,贵州正式宣告独立。当时有位目睹者很详尽地记述了那天早上的情景:“走到咨议局大门口……咨议局三个大字的木匾,已临时用白纸糊上,写了军政府三字……再向会议厅屋脊上一瞧,原来悬挂在左右旗杆上的龙旗,已换成两幅白布,中间写着一个斗大的‘汉’字。会议厅内排满椅子,四面楼廊的旁听席上,全已坐满了人……不久即见一位身穿黄呢军装的军官(注:杨荩诚),走上主席台,高声说‘现在请张石麟(注:即张百麟)和任志清(注:即任可澄)两位先生宣布贵州独立,希望大家肃静。’”(见张朋园:《贵州的独立和派系斗争》)。文中所述的礼堂就是咨议局礼堂。之后咨议局成为了军政府的中枢,一切要务均在此处理。拟出、讨论和公布结束清朝在贵州统治的文告、禁令;清巡抚沈瑜庆派人来此投诚,表示愿意交出权力;由此派人接收贵州省和贵阳县的各署衙;派出近两百学生到城内外保护各教堂,避免引起外事纠纷……可以说,但凡一个新政权建立的诸多事项,都在咨议局进行,领导了贵州辛亥革命这彪炳史册的一幕。
掌故三 这里拟就了全国第一部特定宪法《贵州宪法》
大汉贵州军政府成立两个星期之后,咨议局改为立法院。它是贵州当时的最高权力机构,军政府和枢密院的重要举措,都要立法院同意才能施行。立法院的周恭寿等不少议员认为,当时省自为政,不能没有省的根本法,于是博考众议,在立法院拟出宪法草案。内容分为若干条,其概要如下:
一、贵州省为中国之一部。
二、贵州省以现有领土为区域。
三、继续住本省二年以上者,皆为贵州人民。
四、省之主权由下列各机关行使之:甲,立法院。乙,都督。丙,行政总理。丁,法院。
立法院在各机关中有最高权:制定法律之权、监督行政之权、编制军队之权、审核财政之权、选举军民首长之权、纠弹军民首长之权、大赦之权,等等(上述为概要,见《贵州辛亥风云录》)。
贵州省的这部宪法,比视为省际宪法开山之作的《湖南省宪法》还要早七八年。只是因滇军入黔颠覆了大汉贵州军政府,撤销了立法院,这部宪法还未公决便销声匿迹,鲜有人知。它有无价值,是否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法规,笔者不懂,不敢乱言,只因述说咨议局,顺便一说而已。应指出的是,清末兴起的地方自治运动,不是指分裂国家,独立为国,而是把西方议会政治的模式推行到基层政权的探索,是近代中国宪政革新的一次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