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另一种“更年期综合症”
人从中年步入老年有一个“更年期”,这个“更年期”人们往往会出现身体不适、思想情绪波动大等症状,医学上把这称为“更年期综合症”。“更年期综合症”并不是一种可怕的疾病,只要过了“更年期”,这些症状就会逐渐消失,它的危害并不大。而另一种“更年期综合症”危害却大得多,这种“更年期综合症”就是领导干部临近退休时的违法犯罪现象。
最近在报上看到一些资料,据这些资料介绍,全国近年来查处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55岁以上的占相当大的比例;上海市近年来查处的局级以上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中,59岁左右的占三分之二;浙江省纪委、监察厅近年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58人中,即将退休的地级、县处级干部113人,占43.8%。即将退下来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人称“中国烟草大王”的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严重经济犯法犯纪案件很典型。褚时健的严重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组织上找他谈话准备让他退下来以后。这位1949年就参加革命,1952年入党,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十位改革风云人物等荣誉称号,在功成名就之后,在即将要退休之时,却自己给自己抺上了一个污点,毁了一生的清白、一生的荣誉,葬送了本应幸福美满的晚年,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为什么这些快要退下来的领导干部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这与“更年期”不无关系。人在离岗前的心理变化是十分复杂而微妙的,对于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更是如此。有的领导干部一生谨慎,在快要退下来的时候,产生了“补偿”心理。工作了几十年,为党为人民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总觉得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于是产生了在位时捞一把作补偿的心理。有的干部产生了“及时行乐”心理。快退休时,想到几十年清苦的生活太苦了自己,于是乘有权的时候及时行乐,最终走向堕落。有的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在位时不捞一把,一下台无权无势,人走茶就凉,到时后悔就晚了。正是这种心理促使他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预防这种“更年期综合症”,主要还得靠自己。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这个话并没有过时。越是快要离岗,越不放松思想改造,不为物惑,不为利迷,为党和人民站好最后一班岗,这是预防这种“更年期综合症”的“良药”。
199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