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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年五月初一日姜有祥断卖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 文章字数:252字

一九七 道光十年五月初一日姜有祥断卖杉木契

立断卖杉木人瑶光寨姜有祥,为缺少银用,自愿将到先年佃栽买主与刘姓二人之山,地名牛毛山冉驾杉木一担岭,界至:上凭彩周山,下凭河,左右凭冲,四至分清。其山栽手分为二大股,保贵岩占一大股,本名与弟有孟共占一大股,又分为二股,今将本名一股出卖与文斗寨婊(表)弟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定价银拾两,亲手收回应用。其山自卖之后,凭买主蓄禁管业,卖主子侄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向前理落,不干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此卖字永远存照为据。

凭中 姜得安

姜增荣笔  

道光十年五月初一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