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一〇 乾隆三十五年闰五月二十日姜连保断卖杉木约
立断卖杉木约人姜连保,为因缺少粮食,无从得出,情愿将到分下所栽之木,地名坐落番固推,其木原作三股平分,地租一股,福三一股,连保一股,其木长大发卖,照股均分。今出断一股以(与)堂弟姜映龙、映魁二人名下承买修理蓄禁为业。当日凭中面议价银一钱七分正,亲手领用,其银不得在欠。自卖之后,不得番(翻)悔异言。今欲有凭,立约存照。
代书 姜文炯
乾隆三十五年闰五月二十日 立卖土姜连保(押)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