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〇五二 嘉庆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汤士贵等转卖杉木地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 文章字数:285字

〇五二 嘉庆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汤士贵等转卖杉木地契

立转卖杉木地人汤士、汤太贵,今因先年父亲得买文堵(斗)姜周杰兄弟白号山杉木并地三处,转卖与文堵(斗)姜宾周,面议价银肆两伍钱,兄弟领清,其杉木并地任从姜姓耕管。倘有不清,俱在汤姓理洛(落)。一处白号山顶,一处乌或,一处翁有,俱亦四致(至)分明。今欲有凭,连老契俱结存照。 [1]

外批八字。

此山四股汤太卖清。

凭中 代笔 杨绍鼎

嘉庆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立


[1] “照”字后有文字:“道光九年十二月朝伟将此翁扭山壹□□股姜载渭为业。”“外批:朝榜、朝理兄弟卖与光照为业。”其字体、时间与原契不同,系后人所批。“翁扭”与“翁有”,系同一地名的不同写法。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