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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九 嘉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姜贵凤断卖山场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 文章字数:255字

一〇九 嘉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姜贵凤断卖山场约

立断卖山场约人姜贵凤,为因缺少银用,无出,自己将到地名牛毛山一块,上凭彩周,下凭和河,左凭冲,右凭冲,四至 [1] 分明为界。山场分作二大股,刘文开分占一大股,映祥、贵凤二人分占一大股,映祥□□□□占一股,贵凤占一小股出卖与文斗寨姜映祥名下承买为业。当日议定价银九两整,亲手领回应用,其山场自卖之后,恁(任)从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此断卖山场[约]是实。

内添七字。

(注: 凭中 姜友长

姜友孟

代笔 姜大略)

嘉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 立 断卖山场


[1] “四”字后涂一“字”,其右添一“至”字。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