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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二十四年七月初三日姜开照断卖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1-01 文章字数:290字

一二七 嘉庆二十四年七月初三日姜开照断卖杉木契

立断卖杉木契人平敖姜开熊,为因要银用度,自愿将到杉木一块,地名加射挈,上凭凹,下凭乌堵溪,左凭冲,右抵岭,此木分为五股,栽手占二股,地主占三股。地主三股分为八股,本名叔侄占四股,今将名下所占一股出卖与文斗寨姜维新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五两一钱五分,亲手领[回]应用,其木自卖之后,任买主管业,卖主房族叔侄不得异言。如有不清,俱在卖主向前理落,不干买主之事。今恐无凭,立此卖字为据。

外批:合同文洪存。

凭中 姜玹苏

   姜老黄

姜应元代笔 

嘉庆二十四年七月初三日 姜启勋 立 [1]


[1] 本契落款后有文字:“加射挈、平敖姜开熊卖契。”字体与原契文不同,系后人所批。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