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九 道光元年五月初九日陈周宗等断卖杉木契
立断卖杉木约人陈周宗、陈周等,为因缺少用费,无处得出,自愿将杉木壹块,坐落地名难之,为五股均分,栽手占二股,昌学先得买□□□□□□□□占一股,此一股,今将出卖与姜昌华、昌文、昌学三人名下承买业,当面凭中言定价银捌钱整,亲手领回应用,其杉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此断卖契存照。
外批:界限:上凭盘路,下至溪,左凭岭,右凭冲。
凭中 姜荣兴
道光元年五月初九日 姜国华 笔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