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九〇 嘉庆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姜玉才卖山场杉木字契
立卖山场杉木字人姜玉才,为因家下缺少银用,自愿将到党加山场杉木一块,左凭本名山,右凭载渭木以岭为界,上凭水沟,下凭冲,四至分明。当日凭中议近(定)价银一两八钱正,出卖与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亲手岭(领)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卖字存照。
代笔 姜映科
嘉庆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