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 道光九年九月十二日姜宏达卖山场杉木字
立卖山场杉木人字姜宏达,缺少银用,自愿将到土名在梨杉木一块出卖,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价银六两一钱整,亲手收回恁(任)用。其山界:上凭老路,下凭河路,左凭岭宏章木,右凭冲,载渭之木,四至分明。恐口说凭,立此卖字存照。
凭中 兄宏章
姜宏达亲笔
道光九年九月十二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