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三 嘉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姜本伸断卖山场杉木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姜本伸,为因要银使用,自愿将杉山一块,地名冉强出卖与姜维新先生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定价银拾陆两正,亲手领回应用。其木地界:上凭岭,下凭大路,左凭岭,右凭冲,此木分为三股,朝波占栽手一股,本名占地租二股。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不得议(异)言,立此断卖字为据。
凭中 姜绍周
代笔 姜荣
嘉庆二十五年二月十五日 立断卖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