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祖秀——唱响“中国式的咏叹调”
一、以哭为歌,嘉惠乡邻
彭祖秀
1931年,彭祖秀出生在湖南省古丈县(今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断龙山乡报吾列村一个土家族家庭。
聚居在湘鄂渝黔边区的土家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尤其是婚俗方面至今保留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哭嫁,而哭嫁所唱的歌谣即哭嫁歌,也就成为土家族民间文学最为丰富、最具特色的一枝奇葩。
近代以来,哭嫁成为与土家族婚姻习俗紧密相伴的仪俗,谁家姑娘出嫁,不仅新娘要唱哭嫁歌,邻里姐妹以及家人亲戚也都会参与。土家族姑娘如果不会唱哭嫁歌,往往会被人耻笑。因此,少女时期的土家族姑娘,都会留心学习哭嫁歌,十一二岁就开始学唱哭嫁歌,待嫁的日子里更要秘密练习。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彭祖秀从小就受到了土家族哭嫁歌的熏陶。每当哪家有姑娘出嫁,哭嫁歌就会唱起来,有时要唱上十天半月。如此耳濡目染、心口相传,再加上外婆、母亲等的言传身教,天长日久,彭祖秀的心里也就记下了不少哭嫁歌的歌调和歌词,哭嫁习俗的仪式也基本上了然于胸。
从14岁起,彭祖秀就常常跟随母亲帮人哭嫁,不知不觉中,她渐渐学到了母亲哭嫁的技巧和哭嫁歌的精华。十几岁的时候,彭祖秀就成了土家族姐妹的小老师。到18岁时,彭祖秀综合前辈的各种演唱风格,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在当地颇具影响力,经常被嫁女之家邀请去陪唱哭嫁歌,上门求教者也是络绎不绝。
彭祖秀唱哭嫁歌情真意切,毫不忸怩作态。她唱的哭嫁歌,唱词以骨肉之情、孝敬双亲、和睦乡邻等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常把生活中常见的亲情细节、众所周知的人情世故、千古流传的伦理故事等等,纳入唱词之中,寓教于情,寓情于理,又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因而深受欢迎。
彭祖秀演唱哭嫁歌,强调16字诀:“以哭为歌、以歌言情、以情催声、以声感人。”她的演唱全部采用土家族语言,不避方言土语,语言天然质朴,具有鲜明的原生态风格。歌词句式长短不一、自由灵活,往往利用拖词或紧句来完成唱腔,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演唱中,常以生活细节抒发情感,由此及彼,语多重叠,调多反复,强调情感效果;还经常巧妙运用起兴、比拟、联想、夸张、排比、反复和谐音双关等多种修辞手法,着力增强哭嫁歌的感染力。这种习俗情境、唱词风格、情感表达手法的和谐统一,使所要表达的情感展现得淋漓尽致,塑造了土家族姑娘的艺术群像。
几十年来,彭祖秀为邻户邻村、邻乡邻县的出嫁女帮唱和主唱了300多场次。尽管彭祖秀的哭嫁歌大多为即兴演唱,但都层次清晰、条理井然,表意通俗易懂,抒情感人至深,往往使在场听众声泪俱下,场面感人,从而使她成为远近闻名的哭嫁歌手,也成为杰出的土家族民间艺人。
二、“会哭不会唱,姑娘没人望”
哭嫁习俗曾经在我国湖广地区广泛流行,哭嫁歌就是与这种习俗伴生而形成的。而聚居在湘鄂渝黔边区的土家族,其哭嫁歌不仅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也可谓集哭嫁歌之大成者。
哭嫁原本是新娘出嫁时的一种仪俗,意在用歌声来诉说妇女在封建婚姻制度下的不幸命运和对自己亲人的眷恋不舍之情。但历史发展中,哭嫁以及哭嫁歌已经有了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意义。土家族新娘如果在出嫁时不哭,显得对娘家毫无依恋,从而会被认为对父母不孝顺。土家族俗谚有云:“会哭不会唱,姑娘没人望。”于是,唱哭嫁歌不仅成为评判女子德行的标准之一,而且也成了衡量女子才智的标尺。因此,土家族姑娘如果不会哭嫁,或者在哭嫁时哭得不悲、不感人,会被人耻笑。由此年深日久,历代土家族妇女集体创作的土家族哭嫁歌,就成为土家族民间文学的珍品,成为民族文学百花园中的一枝奇葩。
土家族哭嫁歌表演
在土家族的婚礼上,哭嫁贯穿于整个婚礼过程。姑娘在婚前三天、七天、半月、二十天,有的甚至一两个月的时间,就开始哭嫁,婚期越近哭声越悲,临嫁前往往通宵达旦地哭嫁。每到天擦黑,亲邻老少妇女便会聚集在待嫁新娘家里,唱哭嫁歌倾诉衷情。
按习俗,婚礼前后的哭嫁歌分三个阶段,即过礼哭、娶亲哭和发亲哭,称为“新娘三哭”。过礼哭在婚礼前一天,当男家过礼的队伍即将到达女方家,听到鞭炮、唢呐声,新娘及陪哭的姐妹们便开始唱哭嫁歌。娶亲哭是指迎亲的队伍和花轿到来时,新娘和陪哭的人一起唱哭嫁歌。发亲哭则是指娶亲的人准备迎新娘上轿前唱哭嫁歌,也是“三哭”中最隆重、最壮观的。
“陪十姊妹”是土家族哭嫁的独特形式,其时所唱的《陪十姐妹歌》也是土家族哭嫁歌中最为精彩的。新娘出嫁的头天(当地称为“戴花”日)晚上,爹娘邀请亲邻中的未婚姑娘9人,连新娘共10人,一起唱哭嫁歌。届时,新娘头搭丝帕,先在堂前叩拜祖宗,然后十姊妹围坐一桌,首先由居中而坐的新娘或最会唱的姑娘唱开台歌,接着是“坐歌堂”“数花”“盘歌”,最后是“送歌堂”。新娘的兄弟斟酒,依次传杯轮唱或对唱,直至夜深始散。
土家族哭嫁歌的哭唱有多种形式,诸如一人哭唱、两人哭唱、多人哭唱等。一人哭唱的当然是新娘;不过,如果新娘不会唱哭嫁歌,就要请人代唱,新娘则在一边掉泪一边跟唱。两人哭唱一般是新娘和母亲、姐妹等,由新娘先哭唱,别人在一旁劝慰哭唱。多人哭唱是众人与新娘同时哭唱,比如发亲时,除了新娘,新娘母亲、伯母、婶娘、姑妈、舅娘、姐妹、嫂子等一起哭唱。
土家族哭嫁歌都由女声演唱,无伴奏。其曲调大都来源于土家族山歌,歌曲往往采用一曲多用的方式,以相同结构的音乐唱出不同的歌词。哭唱往往从新娘的哭诉开始,引起姐妹好友及母亲等的不舍和劝慰之情。姿势多为坐唱,新娘手执手帕,用于擦泪;或用手挥动,借以抒情。陪唱者围坐在一起,低头或相视而唱,为劝慰对方而调节哭唱的起止、节奏、速度、力度等。哭唱者还会相互拍背、拍腿以作交流。
彭祖秀参与哭嫁
土家族哭嫁歌歌词短小精练,内容充满生活气息,语意浅显易懂,每句歌词既有独立意义,又可连串一起,成为一首长歌。这些歌词往往因人而异,针对不同的对象哭唱不同的歌。但也有长期形成的固定歌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十劝姐”“五更寒”“十月怀胎”等。其中“新娘十哭”更是一首历数父、母、兄、嫂、弟、妹、叔、伯、舅娘等情谊的好歌:
三、把“中国式咏叹调”传承下去
土家族哭嫁歌是由待嫁新娘及其女性亲友演唱的抒情性歌谣,它既哭唱祖宗之德、爹娘之恩、姐妹之谊、兄嫂之贤、故土之情,也哭唱孝顺公婆、敬夫教子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希望。这种由新娘哭诉、亲人们劝慰开导形成的以哭伴歌的口头文学形式,有着很强的抒情性,因而被誉为“中国式的咏叹调”。
2011年6月,土家族哭嫁歌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类)。
土家族哭嫁歌始于何时,无确切史料可供查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明清时期,它在当地已经相当流行。清末民初《永顺县志》记载:“嫁前十日,女纵身朝夕哭,且哭且罗离别辞,父母兄嫂以次相及,嫁前十日,曰填箱酒,女宾吃填箱酒,必来陪哭。”
进入近代,哭嫁之俗尤甚,有“不哭不发,越哭越发”之说。民国以后,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旧的婚姻家庭制度随之变革,哭嫁歌也逐渐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显现出衰微的趋势。
作为一种民间文艺样式,土家族哭嫁歌历来为人们所重视。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注重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形势下,土家族哭嫁歌受到了更多的关注,政府、学术机构、媒体都纷纷或实施保护,或进行研究,或宣传报道。
2006年,彭祖秀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示为土家族哭嫁歌代表性传承人。
2007年,彭祖秀应邀参加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受到省内各新闻媒体的格外关注,为多次造访的吉首大学专家学者们提供了哭嫁歌最原始的口头资料。
也就在2007年,彭祖秀受到特别邀请,参加了黄永玉组织的湘西文化研讨会。在会上,她做了题为《一路走来哭嫁歌》的发言,还应专家学者的要求演唱了哭嫁歌《母女对哭》的片断,赢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掌声。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这一盛况,彭祖秀也更是声名远播。
土家族哭嫁歌表演
2012年12月,彭祖秀成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土家族哭嫁歌,民间文学类)代表性传承人。
对于土家族哭嫁歌的传承,彭祖秀不无忧虑。她认为,症结有三:一是土家族方言的流失;二是放不开去哭;三是人们的兴趣越来越淡。现在,会唱哭嫁歌的人越来越少,基本上都是老人。
在自己几十年的民间艺人生涯中,彭祖秀先后教授280多人学习土家族哭嫁歌。如今,彭祖秀已经80多岁,但她仍旧悉心致力于土家族哭嫁歌的传习工作,利用早晚时间步行十多里山路,从自己居住的报吾列村到田家洞村的土家族哭嫁歌传习所传授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