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石坊、摩崖、碑刻
一、石坊
(一)三穗等溪贞寿坊
在三穗县城东32公里的三星公路南侧,建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冬月,为表彰龙氏的节操、长寿,经贵州巡抚题奏建造。坊为三间四柱冲天式,通面阔4.56米,通高4.3米,全由青石构成。中柱及边柱均为方形,宽0.24米,前后均加抱鼓石,并雕有人物花纹。中柱高3米,边柱高2.5米。明间大额枋上雕有“八仙”,正楼匾镌“贞寿坊”3字,上额枋雕二龙戏珠。坊顶立圣旨牌,宽0.7米,高I.2米,周边有雕饰。次间上、下额枋及次楼匾均为素面,中柱前后均刻有对联。
该枋体量较小,构造较简单,现仍保存完好。
(二)玉屏百岁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城西北小十字街,为都御史侯位母夏氏建。
(三)玉屏都护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百岁坊前,为都御史侯位建。二坊相连,明世宗御赐封联:九重恩满三台府,万里春回百岁堂。
(四)玉屏四牌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东门大街,明万历间,为巡按御史唐一鹏建。
(五)玉屏总兵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中所十字街,为高岗凤建。
(六)玉屏三牌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中所十字街,明代建。匾二,一曰:腾蛟起风,一曰:群凤朝阳。
(七)玉屏唐公遗爱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三牌坊左,清雍正十二年(1734),县民为县令唐公枚建。
(八)玉屏陈公遗爱坊
在玉屏侗族自治县西关外水月庵,清乾隆十三年(1748),邑人为县令陈齐襄建。
(以上7条引自清乾隆《玉屏县志》卷3)
二、摩崖
(一)锦屏白云山摩崖
在锦屏县铜鼓乡南三华里白云崖石壁上,高约10米,长约60米,刻于明成化元年(1465)。石刻面积2.3平方米,四周花边围框,上方横刻“白云山寺田土碑”七字,正文竖刻,约八百字,右边序言有二百字被岩浆覆盖,无法辨认,左边的《广福寺常住盟誓箴》只有一字难以认清。从抄下来的文字看,序言记述的是白云寺所占有的田土丘块、面积、地界、耕种、收成、使用等。
(二)黎平下皮林“过化”摩崖
在黎平县城南56公里的下皮林村石帽山。明万历年间靖州参将邓子龙,十一年(1583)征皮林,阴刻楷书“过化”二字于石壁。字径1.5米见方,深0.15米。左侧竖向阴刻“万历十一年邓子龙书”两行小字,刻字均用石灰填白。“过化”二字二里之外清晰可辨。
有关邓子龙征皮林事迹,可参见《黎平府志》记载。“过化”即《四书》中“君子所过者化”一句的缩写。邓子龙(?~1598),江西丰城人,字武桥,累官全副总兵。万历中镇压少数民族。万历二十六年(1598)领兵援朝抗倭,死于釜山海战。邓子龙喜欢书法,所过之处挥毫题句,著有《横戈集》。
(三)镇远吴王洞摩崖
在镇远城东3公里许,位于阳河东峡南岸石崖顶部、分水岭东北面,原名凌元洞。1674年初吴三桂由云南举兵反清,道经镇远,曾住此洞,故改称“吴王洞”。洞口底宽13.8米,中部高5米,进深70米,呈蘑菇形。洞左壁有摩崖两方,上刻五言诗,字迹模糊;右侧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凿有记事文字,早年损毁,今仅见“命明征源万”数字。字径14厘米,竖排、楷书;洞顶中央有石刻文字一则,面积约3平方米,正楷竖排,因风化剥蚀,部分文字难以尽读,现能辨认者前面有“赐进士第中宪大夫按察司古阳羡路□撰文”字样。中间有“……平倭、平播、平苗,功名满天壤,勋业照旗,当国家方倚公如长城……”等文句,落款“明万历……”从内容看,此摩崖是明万历年间的“军功”记事。吴三桂(1612~1678),江苏高邮人,武举出身。明末任辽东总兵,后引清兵入关,封平西王。镇守云南。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举兵叛乱,同年进入贵州,大败云贵总督甘文焜于镇远,十七年(1678)在湖南衡阳称帝,不久病死。
洞内摩崖石刻中,有一块可移动的石碑,青石质,碑首方形,高0.88米,宽0.58米。碑刻内容有山脉、河流、道路、村落、兵营等,似为一幅军用图。所刻地名除“七间房”外,余者已不沿用,据所刻相关地名反映出的方位是上西下东,左南右北。碑的时代可参见前述摩崖相关文字。该碑现在藏在镇宁县文物管理所。
1985年11月2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镇远“乾坤入钓竿”摩崖
镌刻在镇远阳河畔的香炉岩壁上。明万历《黔记·山水志》载:“有巨石独立水中,上丰下俭,呼‘香炉崖’。”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夏历七月初三,林则徐第一次路过镇远时曾游览香炉岩,并在《滇轺纪程》一书中写道:“(镇远)又有香炉山,上丰下削,岩上锓‘沂流光’3字。”香炉岩是历代众多文人名士游览题咏的场所。明弘治初年,理学家周瑛于弘治元年(1488)来任镇远知府,题有香炉岩诗:“一石盘空起,香炉旧有名。山连水共永,星与月之精。”
“乾坤入钓竿”摩崖镌刻于1921年。李烈钧时任护国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出广西图粤赣,于1920年进驻镇远,军务之余常于青龙洞前垂钓,仍不忘天下大事,有感而发,作“牂牁江上雨如诗”和“乾坤入钓竿”、“九龙一剑”题刻于石壁。现存“乾坤入钓竿”摩崖一方。摩崖剔面长4.4米,高1米,面积4.4平方米。“乾坤入钓竿”五字楷书每字约0.6米见方,跋款77字,行书。其字丰润饱满,笔力雄健,字迹完整,无缺遗之处,由熊仁福书丹。
李烈钧(1882~1946),江西武宁人,字协和。早年以秀才入江西武备学堂学习,后到日本士官学校留学,回国后在江西新军中任管带,后到云南任陆军小学总办。武昌起义时,在江西发动九江起义,曾被推为安徽都督。南京政府成立后,任江西都督,1913年7月,首先打响了“二次革命”第一枪,与南京的黄兴、云南的蔡锷联合举兵讨袁,失败后前往日本。袁世凯复辟帝制时,他回到云南开展护国运动。1915年12月与蔡锷等发动云南起义,并率滇军第二军进入两广,迫使两广独立。1917年参加孙中山主持的护法运动,任大元帅府参谋总长。追随孙中山先生,与西南军阀进行斗争。
据传,在香炉岩北侧的阳河中有—“空岩”,在上建一亭,专供垂钓用,李烈钧常登临垂钓,并与一渔翁友善,曾赠予红灯笼一个。1949年以后,为排除航道险阻炸掉了“空岩”,亭也被毁。
附:跋款
庚申提师东出,次滞数月,见山水清奇,恒与二三耆老垂纶于斯。觉宇宙旷爽,万象空蒙,顾而乐之,辄流连不忍去。兹值局势进步,移师桂林,爰志数语,以告来者。
辛酉夏武宁李烈钧泐石 熊仁福书丹
(五)锦屏诸葛洞摩崖
在锦屏县城西43公里敦寨镇罗丹村田坝头寨诸葛洞内。洞宽约10米,高7米,进深70米。在右洞口石壁上,存南宋景定二年(1261)靖州知州张开国书《戒谕文》摩崖,刻写面积1.68平方米。“张开国”三字各7厘米见方。其余每字5厘米见方。全文26行,文题落款各占一行。因风化及岩浆凝结,有数字不清晰,有数字被岩浆覆盖。在左洞口进9米石壁上,存明景泰二年(1451)古随张汉英诗刻三首,面积1.28平方米,三首诗自右至左排列,每字7~8厘米见方,第一行“景泰辛未戊戌月”七字稍小,末一行“古随张汉英书”六字稍大。第一首及第二首后,各有一“右”字。三首诗字迹皆清楚。
附:《戒谕文》
三、碑刻
(一)锦屏高柳“永定江规”碑
在锦屏县铜鼓乡高柳村下寨锁口桥头,距县城约40公里,立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闰三月。碑高180厘米,宽70厘米,厚7厘米。碑首阴刻楷书“永定江规”4字,正文每字3厘米见方,碑文为黎平知府周景益就高柳与鬼鹅两寨为争放远山客木控案下的判词。
附:碑文
(二)锦屏彦洞纪事碑
在锦屏县彦洞乡彦洞村粮站旁,距县城38公里。碑两块,刻立于光绪二年(1876),高130厘米,宽166厘米,有碑帽,高30厘米。帽分两层,下层刻瓦檐,上层为12厘米高的条石双龙瓦脊,右侧龙吻已断,正中为长高各20厘米的雄狮宝顶。
碑文记述清咸同年间(1851~1874),苗、侗农民义军攻打彦洞大卡的情况,是清政府镇压苗侗人民起义的历史物证。
附:碑文
(三)黎平长岭岗杨公墓表
在黎平县城东南,中潮所古道分岔的“两路口”左侧800米处。墓表南向,立于三级石踏跺之上,碑夹嵌于两侧之石柱间,柱顶有笔架形碑帽。碑通高162厘米,通宽110厘米,清光绪五年(1879)立。碑额两行横书篆刻“宋追封英惠侯唐末诚州刺史杨公墓表”16个字,墓表正文竖行刻柳楷1087字,黎平府黎阳书院主讲胡长新撰,彭应珠书,叙述杨再思生平业绩,由于正史无记载,故墓表文字中称其刻碑原因是“藉补史传之阙遗”。此碑对于地方史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附:墓表全文
(四)黎平地坪严禁土司勒收兵谷碑
在黎平县城南109公里的地坪风雨桥桥亭右侧。碑高120厘米,宽93厘米,厚6厘米,无碑座。碑刻于清光绪八年(1882),碑文系贵州巡抚林肇元为严禁土司勒收兵谷等所发布的告示。
附:碑文
(无上文)该碑系清光绪十二年(1886)永宁州知州颁布的有关征收粮赋的规定。
附:碑文
(五)锦屏彦洞、瑶白“定俗垂后”碑
共两方,分别立于锦屏县彦洞乡的彦洞粮店仓库旁和瑶白寨的牛堂边,各高约130厘米,宽100厘米,厚10厘米,刻于清光绪十四年十二月(1889年元月)。除序文不同及瑶白碑碑首镌有“定俗垂后”4字外,正文都是黎平知府俞渭为禁革“舅公礼”及“还娘头”的婚姻习俗出示的晓谕。
附:碑文
(六)锦屏河口木业碑
在锦屏县河口乡河口村,距县城水路43公里,碑高130厘米,宽69厘米,厚14厘米。立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五月三十日。碑文阴刻竖行,计500字。系黎平知府俞渭禁止三江行户代下河木商“越江争买”木材的告示。
(七)锦屏卦治木商会碑记
在锦屏县卦治村卦治小学前围墙内,距县城7.5公里。碑高164厘米,宽84厘米,厚7厘米。立于民国2年(1913)。碑额镌“木商会碑记”,碑文计16行,均楷书阴刻。内容为经贵州都督兼民政长官唐继尧批准锦屏木商会呈拟《赎取木植章程》的一通告示。
附:碑文
(八)锦屏“重修铜鼓周城记”碑
在锦屏县城东南24公里的铜鼓乡原卫城东门。碑为圆首,高264厘米,宽132厘米,厚15厘米。碑额“重修铜鼓周城记”为阴刻篆书,碑文为阴刻楷书。两侧及顶部阴刻单线图案及龙凤纹。
铜鼓,宋代为铜鼓寨,明洪武二十年(1387)设千户所,属五开卫。洪武三十年(1397)置卫,隶湖广都司。永乐元年(1403)筑城。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雨城垣倾塌。碑为万历四十四年(1616)重修时所立,碑文为御使蔡复一撰。
附:碑文
(九)黎平便引冲“款禁”碑
该碑原立于黎平县岩洞镇罗汉坡脚“便引”(侗名)冲的三岔路溪流边,后被一龚姓村民将其搬到自己的家门前,用作门槛踏脚石。碑呈不规则形,最高处124厘米,最宽处39厘米,最窄处30厘米,厚约5厘米。右侧平直,有水纹断裂痕,字迹模糊。碑首镌“碑记”二字,碑文竖行阴刻,计135字,内容为查办盗窃的禁规和立碑的寨名、人名、时间等。立于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
附:碑文
(十)锦屏文斗“六禁”碑
在锦屏县文斗乡河口村上寨,现铺于该寨谷龙山的石板路上,距县城32公里。碑高126厘米,宽62厘米,厚8厘米。碑首横刻“名垂万古”4字,每字10厘米见方,楷书双线勾勒。碑文每字大1厘米至2厘米见方,楷书竖行阴刻,前为捐资人姓名及捐银数额,后为六条众议禁约,末刻“乾隆三十八年仲冬月姜弘道书撰文”。因碑文刊刻较浅,许多文字已难辨认。其可辨认的六条禁约为:“众等公议条禁开列于左:一禁不俱(拘)远近杉木,吾等□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银十两;一禁各甲之阶分落,日后颓坏者自己修补,不遵令者,罚银五两,兴众修补,留传世代子孙遵照;一禁四至油山(即油茶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银五两;一禁今后龙之阶,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银三两修补;一禁不许赶瘟猪牛进寨,恐有不法之徒宰杀,不遵禁者,众送官治罪;一禁逐年放鸭,不许众妇女挖前后左右锄(蛐的转音)膳(蟮),如违者罚银三两。”
(十一)锦屏水口山植树护林碑
在锦屏县敦寨镇九南村对面的公路边,距县城45公里。碑高100厘米,宽87厘米,厚30厘米,正楷阴刻,立于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水口山素为林区,但因“放荡无阻”,被人盗砍乱伐,致使“古木凋残,财爻有缺”。当地群众“复种树木”。为了使新植树木不致再被乱伐,立下了两条禁约刻在碑石上。
附:碑文
(十二)锦屏启蒙“因时致宜”碑
在锦屏县城西南40公里的启蒙镇边沙村文昌阁,因阁楼已被拆除,现移立于启蒙小学操场侧。碑高100厘米,宽70厘米,于清道光十一年(1831)十月廿二日立。碑额镌刻“因时致宜”4个大字,碑文为正楷阴刻。
该碑内容为锦屏县启蒙镇婆洞10个村寨侗族村民,关于婚俗改革的8条规定。
附:碑文
(十三)锦屏隆里“红仪会记”碑
碑原在锦屏县隆里乡龙标书院(今为隆里小学)旧址旁,现铺在隆里小学厨房前的阴沟上。碑高117厘米,宽87厘米,厚5厘米。碑额为阴刻篆体“红仪会记”4字,碑文为正楷阴刻。立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主要记述集资办学活动。
隆里所红议会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资助家庭困难的在校或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二是补贴学校开支的不足;三是支付每年祭祀孔子及当地名人的费用。该会成立之初,即有数十人捐款,现碑文能辨清的为20人,捐银最多的达50两,最少者1两。该会活动一直延续到1947年。
附: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