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亲属称谓
侗族的亲属关系是指因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的存在而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包括配偶、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直系姻亲、旁系姻亲关系的人们。
一、称谓
侗族的亲属关系及其称谓与婚姻关系密切相关,系根据血缘群体和姻亲群体分为两大基本体系即父系家族与母系家族,其称谓的特点与此相适应,分为两大集团七个层次,列表如下。
(注: 汉 称 侗文记音 汉字记音 他称一、高祖 统称mangh mangl 莽芒或mangh aov 莽告mangh laos 莽佬高祖父 ongs mangh mangl 公莽芒高祖母 sax mangh mangl 萨莽芒外高祖父和妻(夫)之高祖父 dal mangh mangl 大莽芒外高祖母和妻(夫)之高祖母 deel mangh mangl 迭莽芒二、曾祖 曾祖父母及外曾祖父母统称 mangh 莽曾祖父 mangh 莽曾祖母 sax mangh 萨莽外曾祖父和妻(夫)之曾祖父 dal mangh 大莽外曾祖母和妻(夫)之曾祖母 deel mangh 迭莽三、祖辈 祖父 ongs 或dieel 公或“爹”祖母 sax 萨外祖父与妻(夫)之祖父 dal 大外祖母与妻(夫)之祖母 deel 迭)
续表
(注: 汉 称 侗文记音 汉字记音 他称四、父辈 父亲 Bux或yal或jil 补、亚、记母亲 neix 妮伯父、大姨父 bux laox 、buxmags、或waox banl 补老、补玛、沃办伯母、大姨母 neix laox 、neixmags或waox miegs 妮老、妮玛、沃乜叔父、小姨父、继父 bux ov、bux uns或bux nyagl、bux nyings 补哦、补温、补纳、补凝 继父称为补伦叔母、小姨母、继母 Weis、neix unx或neix nyagl、neix nyings 威 、妮温、妮纳、妮凝 继母称为妮伦比己父年长的舅父、姑父、岳父(家公) liongh 咙比己父年轻的舅父、姑父、岳父(家公) juc 足比己母年长的舅母、姑母、岳母(家婆) bas 巴比己母年轻的舅母、姑母、岳母(家婆) ul 姑五、平辈 兄、姐(堂及表兄、姐,姐夫) Jaix 表兄妹互称为ul biius 解 表兄妹互称“姑表”弟妹(堂弟、妹,表弟、妹) nongx 侬丈夫(他称) saox扫妻、嫂、弟媳(他称) maix 买 maix买六、子辈 子 女 1agx 腊男孩 lagx banl 腊办女孩 lagx beic 腊乜媳妇 lias 拉女婿 lagx saoc 腊扫侄子 Lagx jaic nongx 腊解侬外甥 lagx kuanp 腊宽七、孙辈 孙、内外侄孙、外孙 lagx kuanp 腊宽孙、内侄孙 lagx kuanp ongs 腊宽公外侄孙、外孙 lagx kuanp dal 腊宽大曾孙(内外侄曾孙,外曾孙) lagx kuent 腊坤玄孙(内外侄玄孙,外玄孙) lagx kuanp kuent 腊宽坤)
侗族的这种称谓反映的是两个通婚集团的关系。对自己的父亲和伯父、叔父及母亲的姐妹们的丈夫如大、小姨父的称呼(“补”、“补老”、“补哦”、“补温”)即父、伯(姨)父、叔(姨)父之意。对自己的母亲和伯母、叔母、大姨母、小姨母的称呼(“妮”、“妮老”、“威”、“妮温”)即母、伯(姨)母、叔(姨)母之意。这意味着父之兄弟以及母之姐妹之夫亦皆“我”之父;母之姐妹以及父之兄弟之妻亦皆“我”之母。他们的子女皆不能与“我”行歌坐月或玩山,亦不可以与“我”缔结婚姻关系。
将比己父年长之舅、姑父、岳父(家公)称为“咙”,以及将比己父年轻者之舅父、姑父、岳父(家公)均称“足”;将比己母年长者之舅母、姑母、岳母(家婆)均称“巴”,比己母年轻者之舅母、姑母、岳母(家婆)称为“姑”。这意味着舅父、姑父、岳父(家公)均为“我”父亲的姐妹之夫,故舅父、姑父、岳父同称;舅母、姑母、岳母(家婆)皆是“我”父亲之姐妹,故舅母、姑母、岳母同称。他们的子女皆能与“我”行歌坐月或玩山,亦可以与“我”缔结婚姻关系。
这种亲属称谓的规则,反映了侗族历史上的姑舅表婚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知识的普及,地域间、民族间人际交往的扩大,此类婚姻制度已经基本消失,但这种亲属称谓却延续下来,成为侗族特色的称呼习惯。
另外,开亲双方的青年男女在交往中,尽管明知道对方尚未结婚,男方称呼女方为“买克”(maix eep,别人的妻子),女方称呼男方为“扫克”(saox eep,别人的丈夫),用意是赞美对方才貌双全,早已经有了爱人或对象,这也是一种尊称。人们通过称谓,体现人与人的人伦规范与和睦关系。
二、称谓的变化
侗族人一生中随着出生和年龄的增长、为人父母的辈分升高,他的社会用名“与时俱进”地发生变化,因而人们对他的称谓也会随之变化。
始呼“父母名”(guanl bux neix),即小名。婴儿出生后,首先要向外婆家报喜,外婆即赶来照顾产妇与新生儿,并视情况和需要,决定第3或第5、7、9(奇数)日里举行“三朝酒”庆祝,并由外公、外婆或爷爷、奶奶取名,俗称“奶名”,侗族称“父母名”(guanl bux neix),这是他一生中的最初用名——也是社会对他的第一个称谓。传统上侗族“奶名”多根据孩子的生辰八字取单音节字为名居多,如“柠”(nings,星星点点之意)、“亮”(liangv,闪闪发光之意)等等,后多取复音字,男孩多加“金”(jeml)“银”(nyaenc)“宝”(baos)在前或后;女的多加“娘”(nyangc)、“美”(muih)“卑”(beix)“花”(wap)在前或后。受汉文化影响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奶名”多与汉族取名相一致,并赋予民族和时代特色。
二呼“鼓楼名”和书名(guanl louc或guanl leec)。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尤其是身体状况等原因,有的孩子需要寄拜给人或山、石、树木等,以求得健康成长,这就须更名,更后的名字多与这些人、山、石、树木等相关联,也有的给孩子取一些贱名,以为如此鬼神就会厌恶,便于抚养。当男孩子长大成人,在举行成人礼当天,侗族传统上还有为孩子取“鼓楼名”的习俗,如从江九洞一带,当男孩长至13、15或17岁时,同年的孩子提着酒肉聚到鼓楼下,请寨老、族长为他们取鼓楼名,寨老、族长根据每一孩子的长相特征或性格爱好,连同他们的祖名、父名为他们取名,并以卜卦的方式来定夺,直到求得上卦才冠以此名,侗语称这种取名方式为“aol guanl louc”即“取鼓楼名”。男孩有了鼓楼名后,不仅象征孩子已经成年,更表示孩子有权参与社会活动和承担社会的责任。从此社会长辈和平辈(除自己家人外)不再称呼他的奶名,取而代之便是鼓楼名,直至他结婚生子后,其鼓楼名才渐被“孩子名”所覆盖,也有的一直被长辈和平辈称呼终身。
三呼“辈分+子女(孙子女)名”。即随着辈分的升高,社会上不断地改变对他的称谓,侗族称为“wans guanl”(换名)。凡做了父母的人,别人都不再称呼他的本名,而是依据他(她)长子或长女的名字改换称呼。一个家庭中第一个孩子降生了,他的名字同时决定了长辈名字的改换,例如,新生儿叫“林”,其父母就会分别被称呼为“补林”(bux lienc,林的父亲)、“妮林”(neix lienc,林的母亲),其祖父母就会被称呼为“公林”(ongs lienc,林的祖父)、“萨林”(sax lienc,林的祖母);外祖父母分别为“大林”(dal lienc,林的外公)、“迭林”(deel lienc,林的外婆);若需要载入文件、表册,则联儿子或孙子的名字写成“杨甫林”、“杨妮林”等,若直呼其名,被认为缺乏涵养或者不尊重对方。
在家庭和家族内部,有了子女后的儿子和媳妇,也会降低自己辈分,按照子女的口气称父母为“公”(ongs,爷爷)、“萨”(sax,奶奶)、“大”(dal,外公)、“迭”(deel,外婆)、“姑”(ul,姑姑)、“哦”(ov,叔叔)等,以示尊重。在侗乡,如果不按照辈分称呼人者,会被认为失礼,而长期不能“换名”让人按照辈分称呼者,会被认为无子孙而不幸。随着年龄的增长,辈分越高,名字的升格变化越多,人们越感到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