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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所属图书:《侗族文化大观》 出版日期:2016-06-01

第一节 婚姻

一、恋爱

恋爱是创造美满和谐婚姻的前奏,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物质条件和共同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的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强烈、稳定、专一的感情。恋爱自由,是侗族社会一个显著的特点。

(一)歌为媒

侗族恋爱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地区恋爱习俗也不尽相同。恋爱特色在于以歌为媒,以歌相询,以歌缔爱,以歌传情,以歌代言。

青年男女选择情侣时,除了相貌、性格、情趣等因素以外,最重要的是对方要有歌才,歌才出众要比是否漂亮、是否有钱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侗家人的恋爱不是“谈”成的,而是“唱”成的。他们在传统歌会的对歌活动中相识,并产生好感,从而选择自己的意中人。因此,侗家人人会唱歌,侗乡处处有歌声,事事与歌紧密相连,尤其男女恋爱更是离不开唱歌对歌。他们以歌互答,通过多次对歌接触,双方互相了解而又情投意合,多能成为眷属。

侗族的恋爱活动多以群体的形式进行,一般是三五成群相约而行。侗族地区传统歌会是青年男女社交娱乐,谈情说爱的主要形式。每年农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八月中秋等,都是侗乡传统歌会日期。每逢歌会,青年男女都会精心收拾打扮一番,穿上盛装去参加歌会。

歌会主要的形式是对歌,一般是两人一组,由歌喉圆润、声音清脆的人主唱,另一人伴唱。先唱“问姓氏歌”互相了解姓氏。如果没有姻亲血缘关系,方可唱“借带歌”,也就是小伙子向姑娘借“把凭”。这是小伙子向姑娘求爱的一种方式。这时,姑娘可以通过山歌提出许多问题,让小伙子回答,以了解小伙子的才学、智慧和真实感情。若姑娘对小伙子有意,就将随身携带的手帕、手镯、带子一类的东西交给小伙子作为信物,这类信物叫作“把凭”。姑娘将“把凭”交给小伙子后,算是结为“朋友”,男女双方可以公开约定下次见面的日期和地点。相反,若姑娘无意,便用山歌委婉谢绝,并鼓励小伙子积极生产,努力工作。侗族传统对歌活动,实际上是以婚恋为中心内容展开的。通过这些对歌活动来增加男女之间交流的机会,从而使更多的年轻人找到自己的恋爱对象。

(二)行歌坐夜

这是南部方言区男女青年恋爱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活动是夜晚在室内进行的。侗寨里的姑娘三五人聚在某一女伴家中纺纱、刺绣、纳鞋垫,相互做伴或等待罗汉(lagx banl小伙子)来访。这家一般住房较宽敞,父母友善,形成相对固定的集中点。有的家,姐姐们出嫁完毕,妹妹们又聚集原地,一批接一批。相对固定的地方一般往往在寨子的一座特殊房屋,侗家称为“月堂”。每当夜幕降临,寨子里的罗汉就三五结伴,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到自己喜欢的“腊勉”(lagx miegs姑娘)家木楼下邀约她上月堂对歌。侗语谓为“鸟翁”(nyach wungh)、“鸟腊勉”(nyaoh lagx miegs)即“找姑娘玩”“谈情唱歌”之意。夏天,他们就在干栏式房屋结构的走廊间“行歌”,冬天则在堂屋火塘边“坐夜”,后生们手抱琵琶、牛腿琴,弹唱琵琶歌,姑娘们则一边纺纱刺绣,一边与后生们对唱情歌。他们所唱的情歌多是即兴而编,脱口而出的。当到姑娘家里,有的是敞开大门以待,有的则要经多次央求才开门,但这只是善意的逗趣。入室双方均以礼相待,姑娘让座、寒暄。聚集时或打闹逗乐或互叙衷肠,无所不谈。往往鸡叫五更而不散,黎明时才依依惜别。

侗族恋爱时所唱的情歌种类较多,有琵琶歌、牛腿琴歌、笛子歌、木叶情歌等。琵琶歌在侗语中称“嘎比巴”(al bic bac),曲调优美,抒情性强;牛腿琴歌,侗语称“嘎果吉”(al oh is),速度徐缓,委婉缠绵;笛子歌,侗语称“嘎笛”(al jigx),旋律优美,技巧性强。这些多为男女青年“行歌坐夜”时演唱。每当夜深人静,歌声清脆,音韵悠扬,如蝉鸣幽谷。木叶情歌,侗语称“嘎罢美”(al bav meix),因用木叶伴奏而得名,演奏形式独特,乐音舒缓悠扬,是恋爱中的男女上山耕种和幽会时最喜爱演奏的情歌。

男女相处,有情投意合的,即无夜不往。有的“腊汉”买来白糖煮稀饭或杀鸡、煮鸭吃“夜宵”。有钟情者则悄悄互递信物,诸如手镯、戒指、头巾、彩带、荷包等。互送信物采取秘密方式。男的借故抚弄女方的纱锭或刺绣品,伺机暗递信物,而女方也心照不宣,伺机回馈。彼此互换信物谓之“弯骂松堆”(wanh magl songp deic,换记定情),是双方表达爱情并私订终身之举,男方回家就要征求父母意见,托人来说媒。若父母不同意,也有中途退还信物者。

随着不断对歌交流,侗族男女恋情也随着情歌演唱逐步深入。在他们的歌里,绝对没有自夸自赞的狂妄语言,而是自己谦虚而尊重对方,用美好的语言赞美对方。侗族男女就是在这种“行歌坐月”的活动中加深了解,不断增进感情,直到双方都认为情投意合,就可以谈婚论嫁了。

(三)爬窗探妹

榕江县乐里七十二寨侗族,以乐里镇为中心,分布在仁里、平阳等乡镇的70多个自然寨。这里的侗族青年男子有着“爬窗探妹”的恋爱习俗。七十二寨侗族青年男女对歌,谈情说爱,不能在屋里,要避开姑娘的父母和哥弟。如进屋里,让父母和哥弟们看到,就是对他们不礼貌,是青年男女不懂礼的表现。因此,小伙子们只能在夜晚,拿着牛腿琴和琵琶,唱着侗歌走街串寨。如发现哪家有姑娘在窗子探望,挥手打招呼,青年后生便扛着木梯子,来到吊脚楼木屋檐下,把梯子架到姑娘的卧室窗外,然后爬上去,贴着窗子唱歌,示意姑娘来窗边对歌。青年小伙“爬窗探妹”即使被姑娘的父母哥弟遇着,其父母兄弟也会视而不见。

爬上窗子,青年后生最先唱的歌称为“喊姑娘歌”。有“喊起床”、“喊开窗”、“夸赞妹”、“想念妹”、“求开窗”、“妹嫌弃”、“妹忘情”和“逗妹歌”等种类;形式委婉、内容谦虚、诙谐逗人。姑娘被小伙唱的歌打动后,便把窗户开一个小缝,然后与后生对话、唱歌。这时男女之间唱的歌称为“对唱歌”,其种类包含有“盘问歌”、“初相会”、“初相连”、“新的伴”、“相思歌”和“旧的伴”。内容丰富,柔情绵绵。若男女双方唱到互相爱慕,感情交融,情投意合,心醉人迷时,他们彼此间互相发誓,唱起“发誓歌”,还要互相赠送信物。女方送的信物有自织的花带、自绣的花帕、侗布衣服等;男方送的信物有手圈、银项链、银耳环等。双方对歌快到天亮,即将分手时,要唱“分散歌”。“分散歌”包含有“约会歌”和“送别歌”。

男女双方通过“爬窗探妹”产生爱情后,男方就请媒人到女方家去求婚、订婚。如果女方的父母不同意,青年后生下次来“爬窗探妹”,在夜深人静时,便唱“私奔歌”,约定姑娘私奔。

“爬窗探妹”是七十二寨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追求幸福婚姻的最古老、最奇特、最风趣的习俗,被誉为“悬在窗台上的恋情”,很多青年男女都是通过这种形式交往,产生感情,最后喜结良缘。

(四)玩山晾月

是北部方言区的侗族男女青年在赶坳时结交朋友以后的恋爱活动,流行于天柱、锦屏、三穗、剑河等地。把白天恋爱叫“玩山”,晚上恋爱叫“晾月”。“玩山”通常在野外进行,即白天在山上玩的意思。男女青年相约到山野间谈情说爱,对唱情歌。玩山地点大都在风光旖旎的山坳上,所以又称“赶坳”。“晾月”则是在晚上进行,每当到了晚上,男青年就相约到女方寨边或仓脚相会,谈情对歌。他们以歌述志,以歌传情。通过长时间的多次“玩山晾月”活动,双方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后,就互定终身。

侗族青年男女恋爱,一般要经过初会、结伴、定情、成双几个阶段。他们把恋爱称为“栽花”或“攀花”,把恋爱的地方称为“花园”。“花园”一般都是双方临时确定的,或在路边,或在桥头,地势不限,只要能遮阳避风就行。因约会之地大多选择在浓荫如盖的大树脚下,或绿草如茵的缓坡上,也有在翠竹拂水的溪河边,或在山间幽静的木棚里。这些地方环境优美,空气新鲜,景色宜人,因此得名“花园”。“玩山”时,男女青年打扮一新,三五成群前往预约地点,尽情地戏谑、对歌、念“垒”、讲“白话”。

玩山情歌大致可分为见面歌、初会歌、借把凭(信物)歌、聪明歌(赞美歌)、初恋歌、相思歌、久伴歌、送别歌、苦情歌(失恋歌)、逃婚歌、伴嫁歌等。玩山情歌是侗家人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悲欢离合、喜怨哀思溢于歌中。其艺术手法多种多样,或含蓄委婉,或直率坦诚,充分体现了青年男女对爱情幸福的热烈追求,以及纯朴、健康的恋爱观和审美情趣。有的传统情歌还体现了侗家人对封建礼教及专制婚姻的蔑视和反抗。

花园对歌有一定的程序。开始对歌时,男女双方都由一位最善于唱歌者起头,一般总是男方先启口。这一段开头的歌唱罢,互相让坐。男青年摘来一把一把树叶递给姑娘,又说(白话)又唱,互相谦让一番之后,女方终于坐下。双方若是初次相会,便唱“相会歌”。初次对歌,时间不会太长,很少有通宵达旦的,因为双方毕竟还不十分了解。双方相隔一定的距离对歌,互相赞美对方的人才、歌才、村寨的美丽、家庭的富有等。从对歌中了解对方,选择适合自己可作进一步交往的对象。这种集体性的交往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成双成对的情人便渐渐明朗起来。

若在对歌中,双方均对对方满意,在分别时,便约好下一次相会的日期。第二次相会,开始都要唱二回歌,表达初会时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印象以及别后的心情。唱过二回歌后,双方才正式认伴(确定初恋关系)。认伴要唱“新的伴歌”。新伴歌多以古时历史上或传说中的情侣为例,希望对方结伴要真心实意。对歌结束后,分别时如果希望把关系继续发展下去,双方就得互相交换把凭 [1] 。把凭一般都是随身携带的日常用物,如手电筒、手帕、夏天的扇子、冬天的围巾等。交换把凭要唱换把凭歌,一般都是男生开口向女方索要。女方如果对男方不中意,不想把这种关系继续下去,一般都会婉转拒绝男方的请求。交换把凭并不等于确定关系,其目的只是为了给下一次约会(还把凭)找借口,不过是爱情的前奏而已。要到男女双方互相赠送最得意的礼物,才算是定情。男女双方结伴后,都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对方。以后的每一次约会,双方都会向爱情和幸福更靠近一步。

双方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要唱定情歌。“陈情歌”就是他们的情,他们的爱。青年男女多次相会后,原来结的伴就互相称为“久的伴”或“老久伴”、“老旧连”了。如果男女双方的关系发展到唱久伴歌的阶段,那就说明他们的爱情已经渗入了彼此的心灵深处。久伴歌内容很多,包括深情歌、未婚歌、成双歌等。随着歌的内容变换,感情由浅入深。这些情歌都是侗族青年男女恋情发展到高峰时期的具体表现。青年人热恋时,都免不了山盟海誓,以表白自己的深情和爱恋。反映了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和幸福婚姻的憧憬,表达了他们忠于爱情的理想和愿望,希望爱情得到美好的归宿。

玩山晾月不仅使男女双方收获爱情,而且能给青年人带来荣誉和光彩,还能提高村寨声望,因而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侗族青年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促使他们不断吸收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

锦屏县平秋一带侗族的婚恋习俗,据当地一些石碑记载和老人口传,明清时期已盛行,具有广泛的群体性。平秋侗族婚恋习俗一般是按“初会玩山打基础,架桥结伴建感情,托媒礼聘论婚嫁,考验六年定终身”来进行的。

(1)初会玩山。这是走向婚姻殿堂的第一步。他们通过劳动、赶场走客、节日活动等方式初会,并约定下一次玩山的时间和地点,地点一般选在村头寨尾的山坡上。时间一旦确定,无论刮风下雨,均得赴约。先到的在路边拿把茅草扎成一个“表”,这里的“表”指的是标志。做“表”时根据自己的喜好做成什么形状和大小都可以,做完后插在约定的地点,告诉对方,我们已经到了,只要你的歌声响起,我们就会出来。玩山情歌可分为“初相会”、“新的伴”、“久的伴”等。开始玩山是集体活动,一方少则三五人,多则八九人。第一次玩山叫初相会,男女双方通过对话和对山歌的形式相互表达有缘相会的内心感情。通过几次相会后,进入架桥结伴阶段。

(2)架桥结伴。就是双方互赠信物,唱歌许愿。信物一般为银手圈、绣花鞋、连心带等。通过桥架,双方已经“结伴”暗定终身,感情进一步加深,为“托媒礼聘”打下基础。

(3)托媒礼聘。平秋侗族非常注重明媒正娶,即使男女双方已经架桥结伴暗定终身,仍须聘请媒人提亲,以求明媒正娶。他们挑选心地善良、能说会道、身世吉祥的人做媒,到女方家说亲,成功后,男方即给女方家送“篮子”,就是用篮子装上鸡、鸭、鱼、肉、糖果、糯米粑、礼金和一些金银饰品到女方家进行礼聘。女方家同意后,亲事就算定下来了,于是双方的关系就可以向外公开了。

平秋的婚恋习俗集中反映了黔东南锦屏一带侗族男女青年从相识、相恋到结婚的一整套婚嫁习俗。整套习俗以歌为媒,以歌传情,主张男女平等、婚恋自由,打破了封建包办婚姻的陋习,对于丰富侗族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五)恋爱巫术

也称为求爱巫术或求偶巫术,曾广泛流传于各民族民间爱情生活中。我国古代文献常常看到一种可以促进男欢女爱“爱情巫术”的记载。这种巫术一旦施行,即可使那些感情不太融洽的男女立即变得柔情蜜意,恩爱异常。敦煌唐人《攮女子婚人述秘法》记载:“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这是已婚男人求妻子爱敬的方法。“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这是未婚少男求其所爱的姑娘之法。意为凡欲取少女之爱者,在“庚子日”(吉日)写上这女孩子的姓名,贴在其处,如果女方无主,便可得到她了。上述种种方法,是敦煌唐人认定的求爱秘方。这其实就是巫术在爱情生活中的应用。

过去,侗族民间也流传着神秘而有趣的恋爱巫术。男子求爱方法并没有比女子高明多少,然而,其使用率却远远超出女子。求爱巫术常常需要“爱药”的配合,还有一整套仪式、咒语和过程。爱药也被称为恋药或媚药,被认为是能促成男女相爱的一种神秘药物。所选用的材料,多是一对雄雌动物或是缠绕在一起的植物,以象征阴阳交合。有的爱药可以单独使用,有的则需要多种加以综合,还有的要配合咒语一起使用。爱药一般为侗家中老年妇女所掌握,小伙子为求心仪姑娘的欢心,常需向她们讨教,而仪式和咒语一般要等到少男少女举行成年礼以后才传授给他们。

天柱高酿一带侗族称爱药为“查求”,是一种野生豆科杂草,秋天走山路时,其花荚常常粘在行人衣服上,俗称“粘粘草”。取这种草的花荚烘干研末,再配以他物,施以咒语,即成“查求”。配好的“查求”须分三次分别放在暗恋者身上、头上和枕头里,且不能让对方发现。在剑河小广一带侗族中流传的爱药是一种水草,生长在砥流的石头上,任凭大水怎样冲刷也不被冲走。天柱石洞一带侗族的爱药则是一种藤状刺草的花蕊,侗语称之为wa11tam33ka13,生长在溪沟或田坎边上,尤以生于溪沟边横跨两岸并在中间开花结果者入药最佳。在其他地方的侗族民间也流传有关于爱药的传说。使用过爱药的侗家人,对其功效是深信不疑的。认为只要方法得当,心诚则灵,求爱的一方总会获得成功。

二、联姻

婚姻是男女的结合、共同生活并延续族群的生命过程。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有着独特的婚姻模式及结合方式。

侗族同姓可以通婚,但必须是不同房族的。同房族的和姨表关系的都是兄弟姐妹,不能通婚,也不能在一起行歌坐月。同姓可以通婚是侗族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婚姻改革,称为破姓开亲。在这之前,主要实行姑舅表婚,同姓之间严禁通婚。

(一)姑舅表婚

侗族在历史上曾盛行过姑舅表婚俗,现今在大部分地方已不复存在。姑舅表婚即姑家之女与舅家儿子年纪相适,须嫁给舅家为媳,舅家娶姑家之女有绝对的优先权。侗族民间称这种婚姻为“还娘头”。即姑妈家的姑娘长大了要嫁一个到舅家,以“还娘头”。姑家女如不嫁舅家,其聘礼则“俱入母舅家”。如今,侗乡青年男女大多是自由婚姻,姑妈家的姑娘如嫁给他人,聘礼虽未“俱入母舅家”,也要事先取得舅家许可。在结婚之时,郎家还要给姑娘的舅家送去一只公鸭和几升糯米,表示姑家记住舅家的情。姨表兄妹被视为同胞兄妹,不能通婚。

现在,姑表婚俗在一些地方的结婚礼仪中仍能看到某些遗俗。

在南部方言区的一些地方,姑家之女出嫁,还要给舅舅家送“认亲礼”;有的地方表兄弟要邀集同伴来抢表姐妹的“黑米饭”,侗话叫“记苟嫩”(jil kgoux naeml)。榕江车寨一带,表姊(妹)举行婚礼后,未婚表哥(弟)可率房兄弟和邻友往姑家与表姊(妹)及其同伴唱歌作乐,令其招待,闹到通宵,表示中断“姑表舅婚”。而在北部方言区的天柱等地,甥女婿须携带礼品到舅家求允。甥女结婚,舅家送礼物祝贺,或由表兄弟去唱“伴嫁歌”。

从江干团一带,有着鼓楼抢鸡的特殊婚俗。凡年前结亲的新娘,回门时间均定在农历正月初二。回门时,新郎以数十挑黑米饭、猪肉、鸡肉、糍粑、米花、糖果与新娘同行。新娘家要举行隆重的婚庆活动,鼓楼抢鸡即重要活动内容之一。表姐妹结婚,无论是年轻或是年长的表兄弟都要参加。当天早饭后,人们穿着节日盛装,表兄弟们带上鞭炮,在鼓楼坪集中。中午时分,放礼炮三响,年前刚做新娘的姑娘在女友陪伴下,挑着鸡和“饭囿” [2] 列队来到鼓楼坪。鞭炮声中,新娘一头挑着公鸡,一头挑着饭囿,女伴们护佑其后,表兄弟们你推我搡开始抢鸡。抢鸡活动结束后,亲戚朋友便被邀请到新娘家吃黑米饭,即“记苟嫩”。

1.婚姻的缔结。多是男女有恋爱基础,经父母同意后,由媒人说合缔结而成。经“玩山”、“走寨”,情投意合,自由恋爱,不经父母许可,双双“私奔”的也有,但为数不多。选择对象,高门大户讲究“门当户对”,一般民众则多考虑双方的为人处事,道德品质,勤劳俭朴。不论是自由恋爱,还是他人说合,都得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应允,才择日完婚。过去,也有些青年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规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

侗家婚姻一般都要经过问亲、说合、订婚、送礼、接亲、回门、落家等过程。北部方言区有些地方程序比较多,有纳采、问名、纳吉、择期、迎亲等手续。侗族问亲、说合,大都没有专门媒人,多由亲朋辗转介绍,双方同意,由男方选一父母双全生男育女的亲友或族人登门撮合。在三穗、天柱、玉屏等县,女家虽然“放话”,还要择定吉日,请族中人伴同媒人,携酒肉和“记物”,到女家正式求婚,叫作“放炮”或叫“吃篮子”。

女方对婚事表示同意后,男方就下聘礼定亲。男家带礼品往女家行聘,聘礼及回礼厚薄因家庭经济情况而定,通常是鱼肉米酒等,也有的带去聘金或银饰作为“记物”,女方赠布匹衣帕鞋祙“押记”,订下终身。从订婚到结婚一般都有几个月、半年或一年不等的时间,男家逢年过节都要给女家送礼。这种礼物馈赠常常持续到生育子女才逐渐减少。在送去的各种礼品中有片糖,象征着美满甜蜜;鱼肉、糯米、糍粑表示男方家庭年年有余粮,月月有肉食,吃穿不愁。而姑娘出嫁时要做离娘粑送给婆家,要十二对,其意为新娘和新郎结婚后,长年十二个月生活美满,并且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因为糯米极有黏性,糯米饭被喻为爱情的象征,定亲、结婚礼品必须有糯米糍粑,象征新郎新娘相亲相爱,一生相随,永不分离。在结婚礼品中的鱼肉须是“三牲”:一为无脚、二为双脚、三为四脚,即用鱼、鸡或鸭、猪肉,这三种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寓为六畜兴旺,家中富裕。这些众多的礼品,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饱含着对美好幸福婚姻的企盼和祝福。

三穗、天柱、锦屏、剑河一带部分侗寨的婚俗,无论是自由恋爱或父母包办均得请媒人说亲三次方成。婚姻的程序一般分放篮、定亲、结婚三个阶段。在新娘哭嫁时,男友悄悄送来礼物,新娘暗托女友代之哭嫁,自己溜出后门与情友话别。凌晨,新娘出嫁时,鞭炮响,唢呐吹,堂屋里摆起分离酒,合家同饮后,父母赠送嫁妆。发亲前,新娘与家人同餐,向父母长辈敬酒告别,叫作“吃分离饭”。新娘由亲兄弟或堂兄弟背出大门,族中兄弟姊妹亲戚陪送。兄弟姐妹组成一支数十上百人的送亲队伍,浩浩荡荡地送到郎家。这批送亲客称为“皇客”。新娘由“引亲娘”领经堂屋时,男方全家回避,让新娘入室叩拜祖宗,然后把新娘引入洞房。在夫家期间,房族亲戚请新娘伴娘赴宴,叫作“走寨”。随即由新娘挑着水桶到井边焚香化纸,祭拜“水神”,汲水回归,叫作“出行挑水”,并以此水煮茶祭祀和待客。“皇客”在新郎家住吃一至三天,饮酒对歌,随后新娘和“皇客”一起回归娘家,谓之“转脚”。

锦屏平秋一带的婚嫁时间,一般选在逢年过节或农闲的日子。在举办婚嫁仪式之前,要通过“讨八字”、“修母舅”两个程序。“讨八字”就是男方到女方家讨取女方生辰八字,会同男方的生辰八字,排凶就吉,选择婚嫁时间。“修母舅”就是男方到女方的母舅家赔礼致谢,因女子出嫁,惊动母舅,请母舅谅解。

男女双方婚嫁时间一般为同一天或女方提前一天。男方去迎亲,队伍人数要八人以上而且要为双数。新娘出门时,要由自己的亲兄弟从堂屋背起走在铺有深蓝色家机布的长凳上越过门槛,直到屋檐外,当中不准碰及家人和屋壁,寓意顺利。新娘上路,右手要带上一把新伞,左手要带上一张新毛巾,表示风雨无阻,行歇自如。

2.哭嫁歌。婚嫁唱歌是北部方言区侗族婚俗的一大特色。从定亲到出嫁期间,在女方家,出嫁新娘的同伴们每天晚上都要到她的房间来做伴,姑娘们一边同嫁娘做嫁妆,一边聊天谈心,并唱伴嫁歌。这时,它们唱的伴嫁歌都是诉说姊妹之间的情谊,如往日一起做伴,一起劳动时的点点滴滴。这种伴嫁歌曲调委婉,是嫁娘临嫁前与同伴们互相倾诉感情时所唱的歌。

出嫁的头天晚上所有亲戚房族姐妹都来陪伴新娘,唱哭嫁歌。只要有谁走进她的房间,她就哭谁,来陪伴的人也跟着一起哭。这种哭不是单纯的哭声,而是拉长声音的一种诉说,听起来像歌唱一般,因此叫“哭嫁歌”。哭嫁歌的内容主要是唱父母的养育之恩,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即将离别的难舍之情。每当这时,亲人们也用哭声劝慰。唱到离别伤心处,满堂流泪,感情越深,哭得越伤心。这样,一首接一首的哭嫁歌,声声动情,场面极为动人。

在接到新娘的当晚,在男方家还有一项活动叫讨布鞋。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先请新娘到井中挑新水煮油茶。油茶煮熟后,要由新娘亲手端起油茶敬奉亲戚朋友。凡吃上油茶的都会得到布鞋,于是就会在吃完油茶的碗里放上二三十元,或者一两百元的红包。新娘则根据红包的多少回赠工艺质量不等的布鞋。

3.小广侗族婚礼。剑河县小广一带侗族婚礼统一在农历十月第一个卯日集体举行,形成了“十月头卯迎新娘”的嫁女习俗或者是嫁女节。其婚庆与锦屏、天柱等地大体相同,但在迎亲时,要敲锣鼓,吹芦笙,放鞭炮,气氛热烈。

据当地民间传说,在很早以前小广就分有王、文、潘、杨、龚五姓,但男女不准结亲,能开亲的地方有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之遥,来往极不方便。后来,两个德高望重的寨老,一个叫告峦包,一个叫海恋岁,召集寨众在傅年隆(地名)仓脚杀猪议约,在芙隆芽(地名)门前宰牛定款,破除远嫁远娶的老规矩,只要不是同姓同宗,就可在本寨开亲,最后在简地辣(地名)立岩。当时因为十月天气暖和,第一个卯日又是适宜嫁娶的黄道吉日,当年全寨70多对适婚的青年男女都在这一天完婚,婚后家家有儿有女,大吉大利。从那以后,小广侗寨为求吉利,沿用当年立岩改规习俗,将每年农历十月头卯日,作为婚嫁良辰吉日,统一接亲嫁女。

小广侗族的婚礼有“迎亲”、“吃筛子饭”或“吃分离饭”、“催亲”、“发亲”、“送亲”等程序。娶亲节的头一天,由男方家选派5到7人做关亲客,用枫香树做扁担挑彩礼,到女方寨子后唱“进寨歌”。当关亲客被女方家房族接走后,出嫁的姑娘要准备一些酒菜和糯米饭,用筛子盛着,在两个女伴的陪同下,到楼下去招待以前的“老久伴”(姑娘订婚前结识的男友),男方也备办一些礼物来祝贺。新娘被迎接到夫家后,晚上新郎家要安排一男一女送新娘回家,当地人称为“转脚”。新娘回到娘家的当天晚上,寨上的后生约伴前来新娘家讨茶吃,新娘家将本族的歌师和歌手与姑娘们一起,与寨上前来讨茶吃的后生们对歌。歌的内容非常丰富,有盘问“茶”来历的,有赞美主人的,有时双方会追忆在一起“晾月”唱歌的情景,接着唱起惜别和怀恋的情歌。

小广侗家婚礼不办嫁妆,不备彩礼,不要花很多钱财,却很隆重热烈。

4.不落夫家。侗族女子婚后有“坐家”(“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婚夫妻不进洞房,新娘与伴娘同宿。最多在夫家住三天,即由夫家派好友将新娘送回娘家,待到逢年过节,或农事大忙,夫家可派人接新娘去做活路,邻寨的新娘子,饭后即归,外村来的新媳妇,住上三天返回娘家。不落夫家的期限短的半年1年,长则三年五年至七八年不等,直至女方怀孕后,才往夫家共同生活。新娘有孕,不但夫家人去接,女家也派人送,新娘一头挑着“稻草”,一头挑着“纺车”,示意男耕女织来到夫家,正式在婆家居住,媳妇在婆家才有正式的地位和身份。

三、离婚

侗族夫妻提出离婚,一般都先以寨老、亲族劝导,通过调解无效,才办理离婚手续。若是男弃女,送给女方的财礼一概不退。相反女弃男,也是如此。

侗族夫妻关系一般较牢固,尤其是那些已成家立业、生儿育女者。容易提出离婚的,多是订婚或妻子在“坐家”期间。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时,通常由提出来的一方赔付结婚时的费用、财物,原物还在则退还原物,否则议价赔偿。若有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一般留给男方,也可随母带走。子女长大,可弃母返回父家。

夫妻不睦,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的,古俗非常简便。过去,镇远一带的侗族妇女若想离婚,只要将男方送来的茶叶、盐巴一包退回;若男方不愿意,就直接到女方家说事。双方均同意离婚,由男方家筹办酒席,请双方族长参加公证,两人的婚姻关系即算解除。黎平、从江等地的一些村寨过去婚姻关系比较松弛,离合容易。在从江九洞一带,只要一方反目,可亲自或托人通知对方。女方提出离婚,只要挑一挑水到夫家,对其父母说句“我今后不能来服侍您老人家了”之类的话,就算离婚了;男方要求离婚,则砍一挑柴到女家说句“望妹另找好人家”等语,从此算离婚。有些村寨搞象征性的离婚手续,媒人用男家的破饭篓装饭和鱼给女方吃后,将饭篓扔掉,表示各奔东西,不再往来了。但女子提出离婚的一般还得赔偿男方的彩礼钱。若意欲复合,随时可以和好。

四、再婚

侗族寡妇可以再嫁,鳏夫可以续弦,不受干涉,但婚礼从简。不过在侗族地区离异极少,除非感情实在不和、婚后不生育或男盗女娼、做了伤风败俗的事后引起对方不满而离异。寡妇再婚,不受家人和社会的干涉。如夫家有弟未婚,只要叔嫂双方同意即可转房。但大多要在前妻或前夫去世一两年后方可。若鳏夫寡妇结为一家,则不必举行婚礼,接进家后,只需备几桌饭菜请房族长辈,让社会知道即可。一般而言,年过四十者,由于子女已长大成人,再续弦或再嫁会招人笑话,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所以较少再婚。

侗族人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一般归男方抚养。年轻离异或丧妻,男方可再择配偶。再婚时,前妻子女,后妻视为亲生子女抚养。女方离异或丧夫,可改嫁或“转房”(即嫁给丈夫的弟弟),其子女可随母下堂,继父有抚养义务,并当作亲生子女对待,且有财产继承权,长大后随生父姓或随继父姓,或回生父家立业,或在继父家立户,均可自由选择。

在侗族家庭生活中,男子处于主导地位,父亲为一家之长,掌管家庭经济及处理日常事务。父死子幼,才由母亲持家。家庭财产,通常由男子继承。有的地方女子享有娘家陪嫁的田,即所谓“姑娘田”。女子还有平时自积的财物,名为“私房”。除作为陪嫁的财产由女儿继承,儿子不得享受外,所有田地、牲畜、房屋等,概由儿子均分。有女无儿或无儿无女者,其家产可招婿或立嗣继承,房族无权过问。入赘时男方不带入任何财物,入赘后双方若发生离异,男方也不得带走任何财产。入赘后丧妻者可再娶,丧夫者可再招郎入赘。有的招郎不是为“传宗接代”,而是为“老有所养”,入赘后男方不改姓,子女也随父姓。绝户财产则按“有房归房,无房归众”古规处理。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之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儿子耕种“养老田”或者集资轮流奉养。对父母双亡的孤儿,一般由叔伯抚养。若双亲早亡,长兄对弟妹有抚养责任,直至其成家立业为止。


[1] 把凭即信物,也有在初会时就交换把凭的。

[2] 侗族一种竹篾编的盛饭用具。

侗族文化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