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侗族自称为“干”(Gaeml,侗文,下同),汉文史籍记为“仡伶”或“仡缆”等。由于方音变化,有的地方称为“金”(Jaeml、Jeml)或“更”(Genl)。从语词来说,自称是一致的。当地汉族称之为侗家,水族称之为“更”(gaml),苗族称之为“呆酷”(dax guv)。汉称“侗家”的“侗”是从“洞”或“峒”发展来的。“洞”或“峒”在隋唐文献中多称湘、黔、桂边境羁縻州所属地区,宋代成为羁縻州所辖属的行政单位,它既指自然环境,又指一种社会组织;原包括好几个民族,后来逐渐演变成为对侗族的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定名为侗族。
侗族主要分布在湘、黔、桂三省(区)毗邻地带,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2010年全国侗族总人口2879974人。其中贵州省有1431928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49.72%;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榕江、从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岑巩和铜仁市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万山区、石阡县、碧江区、松桃苗族自治县等地。第六次人口普查贵州侗族人口减少主要是因为外出打工的人员较多。
历代史籍对贵州侗族人口及其分布情况未见有统计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有了普查和统计。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439369人;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475870人;1974年增加到625831人;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851119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59.58%;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1400344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55.7%;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1628568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42.9%。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省侗族人口有1431928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49.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侗族人口增长速度较快,究其原因,除了自然增长的因素之外,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部分侗族人重新申报、恢复了自己的民族成分。
侗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民族,和中华各民族一道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共同开拓了中华辽阔的疆域,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侗族的发展历经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历史阶段。
原始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狩猎和采集是维持生活的重要手段。尽管侗族早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农为本的民族,而“童年”时期的那些生产活动作为传统习惯还在一些地区保存着。至20世纪初,黎平、从江“六洞”、“九洞”等地,家家户户畜犬打猎,有组织地集体围猎以及驯养鹰鹞等捕鸟活动,均保留着一些原始狩猎生活的遗迹。而妇女承担采摘野生果实和拾蚌捞虾的活动,则是原始社会女性从事采集的遗风。生产资料公有和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生产关系的遗迹在侗族地区仍依稀可见:一些村寨或氏族占有的土地、山林、鱼塘、牧场、河流、溪沟等为同族、同寨所共享,不许私人霸占。集体出猎的猎获物一律按人头均分,甚至过路的陌生人也可分得一份。有些地方,凡村寨公宴,婚丧待客,不设席面,按人头分份而食。这些习俗都是原始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
远古侗族先民曾经历过漫长的氏族社会。早期的母系氏族社会以母权为中心。侗族信奉的众神中,大都冠以“萨”(sax,祖母之意),如“雷婆”(sax bias)、“床头婆婆”(sax gas xangc)等。直到现在,南部地区很多村寨都还设“萨坛”(dangc sax),奉祀“萨”(sax或称sax siis、sax laox、sax mags),并视其为庇寨护人的至高无上的圣母。这些都反映了当时母权制的历史。今侗族大部分聚族而居,族有族规、族长。每个族姓或一个大的房族都建有鼓楼,这是集会和议事场所。族长和寨老是群众拥戴的自然领袖,负责处理讼事、调解日常纠纷,并代表本族本寨与外界联系。这些都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反映。当父系氏族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以地域为纽带的、村寨与村寨之间的联盟组织,侗语称之为“款”(Kuant)。款组织订有各种规约,作为共同约定的习惯法。这种以军事防御和武装保卫共同利益为目的的部落联盟,一直沿袭至清末民初。
侗族《起源之歌》(al daengv dens)中关于卵生人类、兄妹结婚的描述,正是反映人类社会早期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过着原始游群生活,并从群婚过渡到辈分婚的历史。步入母系氏族社会后,婚姻由族内婚转变为族外婚,后来又发展到一夫一妻制。长期残存的“姑舅表婚”以及一些地方村寨按房族为基本单位(或彼此有血缘关系的多房族)组成的男女歌班都是两族群婚制的遗迹。广泛流传的“不落夫家”的习俗,是侗族先民从母系过渡到父系,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从群婚过渡到对偶婚、从妻居过渡到夫居的婚姻制度的遗迹。
侗族分布的地区,自秦始皇统一中国派兵南征以来,一直归入中央王朝版图。但在两汉、三国、隋、唐、五代时期,侗族社会内部,由于中央王朝的统治力量未能完全到达,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组织,仍在起着重要作用。宋代,由于中央封建王朝加强了对侗族边区的经营开发,实行直接统治,因而在侗族地区逐渐确立了封建的政治制度。因中央王朝势力的不断深入,在其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强势影响下,侗族地区的社会发生剧烈变化,使它有条件跨越奴隶社会直接由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过渡到封建社会。原为公社所有的土地转化为氏族酋长占有,实行劳役地租。到了南宋末年,有些地区的土地逐渐转为少数富户和权贵者所有,新兴的地主经济随之逐步形成。在近代的黎、榕、从等县的一些侗族村寨里存在的“补瓜”(bux guah)和“腊更”(1agx gaeml)之间的依附关系,就是该时期封建依附关系的残存。
这个时期,侗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已发展到相当水平,耕地逐步扩大,农田水利得到兴修,棉花等经济作物也已普遍种植。手工业工艺方面,掌握了较高水平的冶铁、铸银、纺织等技术。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商业的繁荣促使侗族农村集市场所不断增加。一些集市后来逐渐形成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城镇。侗族人民和汉族人民的接触日益频繁。随着封建政治制度的确立和汉族先进生产工具与技术的引进,汉族封建文化也逐步渗入:唐代科举制度已推行到南方;宋代开始在侗族地区创办学校,随后建立了不少书院。一些著名文人,如唐代的王昌龄、宋代的魏了翁、程淳厚等被贬到侗族地区后,曾在贬谪中讲学论文,传授汉族文化。汉文化的传播和教育事业的兴起,对侗族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由于历史的、社会的以及自然条件各方面的原因,这时期各地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中央王朝直接统治的地区,封建经济文化较发达;中央王朝未能直接统治的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社会经济文化则发展缓慢,仍保持着较多的原始形态。
明初,封建王朝在黔、湘、桂侗族地区设立卫所,加强了对侗族地区的统治。清代继续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实行直接管辖,巩固和发展了封建政权,加强了侗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联系。
明王朝建立后,鼓励农民垦荒,兴修水利,移民新区。洪武年间曾从江西吉安一带移民到湘西、黔东地区垦荒,由于江西汉族的进入,促进了侗族地区社会生产的迅速发展。17世纪70年代后期,清王朝对侗族地区轻徭薄赋,禁止额外苛征,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兴修了很多水利设施,广泛应用了提水工具,改进了耕作技术,扩大了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空前提高。到了十八世纪中期,黎平、天柱、古州都已成为著名产粮区。这时期,由于“屯田”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更趋集中。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较大的地主,有的地主占田地千亩以上,除边远山区外,中、小地主已遍及各大村寨。
伴随着地租剥削,出现了高利贷剥削,利率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此外,广大侗族人民还要负担沉重的土司赋税和劳役。对于这种矛盾,明清两代王朝虽然采取了一些缓和的措施,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仍在加剧,因而激起了广大侗族人民的强烈反抗,英勇的起义斗争此伏彼起,前仆后继,给封建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
鸦片战争后的侗族社会,即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失败后至辛亥革命(1911)时期。由于鸦片战争的失败,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侗族僻居祖国西南,半封建半殖民地化较为迟缓,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然居于主要地位,大约于19世纪70年代亦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时期,封建剥削和官府土司的征敛日益加重。地租有增无减,晃州中寨、扶罗、凉伞等地的地租比额高达“主六佃四”。此外还有“送礼”、服无偿劳役等额外剥削。高利贷相当普遍,名目既多,利率又高。当青黄不接时,借谷一石,一月之内还二至三石。有的农民负债累累,沦为奴婢、佣工。地主的剥削已使农民无法喘息,而官府更敲诈无度。苛捐、徭役、勒索,种种横征暴敛,使农民濒临绝境。加上连年天灾人祸,广大侗族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西南,11月,整个侗族地区解放。不久,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当地反动势力进行武装暴乱,匪患几乎遍及侗族地区。为了巩固人民政权,安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1950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侗族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下,至1951年春,国民党残余势力被全部歼灭。经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镇反、土改,彻底地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从根本上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贵州省先后建立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和23个有侗族冠名的民族乡,侗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
侗族有自己的语言。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壮侗语源于古越语,越语—僚语—侗语,是一脉相承的。现代侗语分为南北两个方言,每个方言又各分三个土语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侗族没有本民族通用文字。唐宋时期,由于中央王朝势力逐渐渗入,汉族文化也随之传入侗乡。到了明清时期,侗族地区相继设学校,建书院,开科举,立馆舍,培养了一批汉文化水平较高的侗族知识分子。他们不仅是提高侗族人民的文化水平、为侗族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促进者,同时也是“汉字记侗音”的开拓者。清代中叶以后,侗族社会经济文化日益发展,民间文学创作达到了一个历史高峰,涌现出许多长篇叙事歌,民间竞相传唱,亟须一种记录和传达本民族语言的工具,“汉字记侗音”很自然地被广泛采用了。一批汉文水平较高而又通晓本民族文化的侗族知识分子和歌师,都以汉文为工具进行文学创作,侗戏祖师吴文彩就是用汉字记侗音的方法写出了侗族史上第一个侗戏剧本《梅良玉》。“汉字记侗音”标志着侗族文化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为后人留下了很多“侗书”,至今在侗族民间,仍保存着许多用汉字记录的侗语歌书、历书、农本、药书、家谱、族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汉字记侗音”运用得更加广泛,还先后出版了用汉字记侗音的《侗族大歌》和《侗族民歌》。但“汉字记侗音”的方法无一定的准则,仅属一种记事的工具,没能够发展成为全民族的书面交际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帮助尚无本民族文字的民族解决文字问题。从1953年开始进行侗语文的调查研究;1956年组织工作队正式着手侗文的设计工作,并对十四个县的二十二个点的侗语进行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侗语的基础方言、标准音和文字方案的初步意见。1958年8月在贵阳召开的有湘、黔、桂三省(区)侗族代表参加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从此侗族人民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本民族的文字。
侗族的先民披荆斩棘,勤奋耕耘,为后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
侗族大多数村寨建在溪河两岸,青山绿水,村寨周围种植有大片备受保护的古树和翠竹,即“护寨”风水树;传统的侗寨建筑有吊脚楼民居、鼓楼和风雨桥,多依地形而建;村口建有寨门、凉亭、禾晾、风雨桥、井亭等小型建筑;寨子的边缘修有鱼塘、水池、水井,远一带则是农事耕作区,有水田、旱地、油茶林、杂树林,保证了生产生活的方便,体现了侗族乐山、乐水、乐树的审美情趣和自觉的环境保护意识。
侗族地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土地肥沃,为发展农业提供了优良的自然条件。侗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林业。农林生产均已达到相当水平。天柱县的天柱坝子,锦屏县的敦寨坝子,黎平县的中朝坝子和榕江县的车江坝子均在万亩以上,被誉为“侗乡粮仓”。侗族的祖先越人,是我国最早的水稻栽培者。侗族善种水稻,过去多种糯禾,以糯米为上等粮食,有的地区还以糯米为主粮。黎平的“香糯”,一家为炊,全寨香溢。糯米不仅是侗族人民生活中必备的食品,而且与许多侗族风俗紧密相连。
侗族山区盛产杉木、油茶,素有“杉海油湖”之称,是全国八大林区之一。侗族历来就有人工培育杉木的传统,为植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十八年杉”就是优良树种之一。著名的十八年杉高大挺拔,生长迅速,品质优良,易加工,耐腐蚀,是建筑的良材。侗族地区的茶油是一种优质的食用植物油,色清味香,久存无异味,常食用有降低胆固醇、预防高血压和心血管病的功能;又可以加工成润滑油、防锈油、生发油、人造奶油,也是制作医药用品等轻工业的原料。
历史上侗族创造了丰富的精神文化,与兄弟民族文化一样,为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文化添砖加瓦,耀彩溢金。“侗款制”就是侗族传统制度文化的最根本特征。为了确保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传统侗族社会内部有一种自我管理的民间社会组织——以地域为纽带、带有防御联盟性质的“款”组织,是建立在公民的平等互助及社会和谐共生理念下的产物,是民族内部平等互助、民主管理、联合防范、合众生存的社会机制。款以辖区大小分为小款、中款、大款和联合款;以公议的形式产生款首、规约,这些规约均由款首或寨老、族长用侗语念唱进行宣讲,使之家喻户晓,人人遵循。侗族款约内容主要有十一个方面,涵盖了侗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军事、哲学、法律、民政、信仰、道德、教育、习俗各个方面,是侗族的行为规范与伦理道德,构成了侗族款约社制的“合约”与“和治”体系。至今,侗理乡规还在发挥其效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与当代公共道德相结合,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规范。
在侗乡,崇尚正义,爱乡爱国,勤劳守信、重义轻利,与邻为善,以和为贵,文明交往,礼貌待客,平等互助,热心公益是社会公德的主题,是人们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侗族讲究谦恭自律,礼貌待人,尊老爱幼,扶困济贫,路不拾遗;讲究一人有事大家帮,大家的事大家办,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以为公众做事、替别人帮忙为荣;讲究宽宏大量,团结尊重。不仅团结本民族同胞,而且与兄弟民族友好相处。侗族居住集中,地域连片,民族内部交往密切;聚居区内还有汉、苗、壮,瑶、水、仫佬、布依、土家等民族杂居,侗族同其他兄弟民族和睦相处,相互学习,共同创造了灿烂的祖国文化。
侗族聚族而居,小的寨子有二三十户,大的寨子有五六百家,也有达一千多家的。房屋一般为木结构外廊式“干栏”楼房,河边或陡坡上的房屋依据地形建成吊脚楼。房屋的一楼为碓房,放置劳动工具并饲养家禽家畜;二楼为厅廊、厨房和老人卧室,有做饭取暖的火塘;三楼为次卧、客房、库房。
在侗族聚居的地方,有村寨便有鼓楼,有河便有桥。鼓楼是侗寨特有的标志。南部方言区的村寨几乎每寨都有一座鼓楼,较大的寨子多达五座。鼓楼飞阁重檐,形似宝塔,巍峨庄严,气派雄伟。从江县的增冲鼓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江县信地鼓楼、高增鼓楼和黎平的纪堂鼓楼皆负有盛名,荣列贵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桥梁大多建在村前寨后的交通要道,其中有石拱桥、石板桥、木筏桥、竹筏桥和独木桥,以木质结构的长廊式风雨桥最具特色,与鼓楼齐名,被视为侗乡的标志。黎平的地坪风雨桥为贵州侗乡桥梁之冠,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侗族鼓楼和风雨桥造型独特、别致,建筑艺术高超,既不用铁钉铜铆,也不用描纸画图,但结构科学,坚固耐久,可谓巧夺天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进入21世纪以来,不仅在自治州首府凯里和省城贵阳,而且在首都北京以及上海、沈阳、武汉、长沙、常德、南宁、桂林、柳州、广州、深圳、济南、南京等大中城市,都有侗族鼓楼和风雨桥耸立,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游客;甚至大洋彼岸的日本奈良,也修建一座侗族鼓楼。过去闭塞于深山幽壑中的侗族鼓楼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侗族建筑艺术蜚声海内外。这是兄弟民族和国外友人对侗族的一种友好和厚爱的表示。
“吃不离酸,穿不离带,敬不离酒,待客不离茶。”这句侗族民间谚语高度概括了侗族饮食和服饰文化的显著特点。民间有“三天不吃酸,走路打转转”的熟语,腌酸食品格外受到偏爱,人人爱吃,家家腌制,人们甚至以酸品的多寡、档次作为家境状况的象征,常以家中有丰富的腌肴陈品而自豪。侗族有油茶待客的习俗,几乎所有重要的活动都离不开油茶,油茶既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休闲方式之一,也是人们聚会、待客的饮食之一。侗族招待客人有“茶三酒四”的规矩:即油茶要连吃三碗,喝酒要连喝四杯。在侗族饮食文化中,“合拢宴”(dos xongc banc,也译为“长桌宴”或“联桌饭”)是最具代表性的饮食文化现象。贵客到来时,家家户户都要表示诚意,若请不到客人便觉得没有尽到心意而抱憾;作为客人,到了一家不能到另一家,也觉得对不住亲戚朋友;吃合拢宴便成为解决主客双方两难心理的办法。合拢宴承传至今,已成为侗乡人节日活动和接待国内外游客不可或缺的礼仪。
侗族人民有种植棉花和采麻的传统,20世纪80年代前,男女服饰均使用自种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崇尚深紫、青、蓝、黑、白等色,侗族服饰绚丽多彩。传统侗族男子有冬装和夏秋装之别,分常服和礼服;常服多为立领深紫或青色对襟衣,边远山区亦有右衽无领短衣;围盘大头巾、系长腰带;着抄腰宽裆长裤,裹绑腿;穿草鞋或布鞋。礼服领边、襟边、袖口等处缀有精美刺绣。
传统女装亦分为冬装和夏秋装,有裤装和裙装两类,两类女装又各有若干不同的款式,具有明显区别的有两类六型近30款;服饰部件包括衣、裙(裤)、绑腿、鞋、头巾、腰饰、胸饰和金银首饰等。侗族妇女传统服饰主要特征是上衣下裳,长衣短裙为主,长衣宽裤为辅。上衣结构特点为:一是连袖,二是对襟、交襟或偏襟并存;三是多无领无扣;下裳多为偏短百褶裙;胸有彩色绣花围兜;腰系长或短围腰,缠绑腿,脚穿各型布鞋、船形绣花鞋;衣领、袖口、襟边及胸围兜、围腰上有各种图案的彩色刺绣或绲边装饰。好戴银饰,头、耳、颈、腰、腿、脚均有银质饰品,头花、银帽、银冠、耳环、项圈做工精美,花样繁多。发型多样,婚前后发式及饰品有区别,各地挽髻高矮、松紧不一,编独辫或盘辫皆有。
20世纪80年代以后,基本不再生产侗布。进入21世纪以来,侗族服饰已经退出日常生活,基本被现代大众服饰所取代,只在隆重的传统节日和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期间或者吃喜酒等喜庆日子里以礼服形式出现,日常衣着与当地汉族无区别。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联姻主要通过自由恋爱缔结。青年人主要通过行歌坐夜、玩山晾月等方式相识,以歌相询,以歌传情,以歌代言,以歌为媒,以歌缔爱。
侗族择偶不避同姓,严禁房族内婚姻。历史上曾禁止同姓通婚,同房族和姨表关系的都视为兄弟姐妹,不能行歌坐夜和通婚;同姓可以通婚始于侗族历史上一次联合大款商议定的重大婚姻改革,称为“破姓开亲”。曾盛行的姑舅表婚——即姑妈家的姑娘长大后要嫁一个到舅家做媳妇——已不复存在。女子结婚后,传统习惯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婚礼后将新娘送“回门”,待到逢年过节或农忙时,夫家才派人接新娘去做活路,直至怀孕始在夫家生育、定居。如今此习俗已不存在。
侗族注重提高人口素质、调节人口增长,最典型的是从江县占里村、镇远县石坡堂村和玉屏侗族自治县的朝阳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口均为零增长。从江县占里村控制人口增长起始于嘉庆年间,当时村民众议立下寨规,有禁止姨表婚、姑表婚,一对夫妇最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等规定,有违反此规的按照习惯法处置。寨规编入“款约”,编成歌谣传唱至今。这样,人口控制住了,治安稳定了,保持了安宁和谐的生活。寨规也被一代传一代,并形成了独有的生育习俗。
侗族家庭分为完全小家庭、不完全小家庭、完全三代同堂家庭、不完全三代同堂家庭及隔代家庭、异型家庭、特型家庭等类型。侗族实行男耕女织,男子主要负责农田活路,农闲时节还做木、竹、石、铁手工,或短途运输、小本买卖等。女人主要做家务劳动,养儿育女、做饭、喂猪、养鸡鸭鹅等,还有纺纱织布。财产继承关系与男耕女织的分工相适应,主要财产如水田、旱地、鱼塘、茶山、山林等传子不传女,纺织用具和首饰主要传给女儿。
侗族敬老爱幼。子女出生后即办“三朝酒”,满月时办弥月酒,这是侗族的人生大礼之一。侗族许多地方有女孩绣眉、男孩打泥巴仗的习俗,认为女孩绣眉过后就成为大姑娘,就会勤俭持家;男孩打过泥巴仗就懂得成长的艰辛,学会勤劳和忍耐。侗族有一种“百家菜养百寿人”的习俗。当老人年届花甲,逢寿诞之日,亲戚朋友和同寨子的人无须邀请,都会提上鸡鸭或猪肉和糯米酒,或用篮子装上熟菜和酒到做寿的老人家里,聚餐庆贺,祝福老人健康添寿。
侗族丧葬礼仪比较简单。将死亡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两大类,其中正常的人老病死叫“老去”(bail laox)成为有灵魂的“阴间人”(dal dengv);非正常死亡或死在他乡的灵魂是“鬼”(juis),不举办隆重的葬礼。在侗族的丧葬仪式中,尽管免不了带有悲伤气氛,但没有渲染死亡的阴森可怕,认为哭丧是为逝者唱赞歌,欢送亡灵无牵无挂顺利到达“高胜伢安”(gaos senl ngac nganh)的阴间福地。丧葬过程有报丧、停尸、入棺、吊丧、出殡、下葬等程序。
侗族节日丰富多彩,从农历正月至十二月间,每个月都有若干个节日。这些节日中,侗年、萨玛节、花炮节、摔跤节最具特色;有的节日内容也存在着相互包含、相互交叉的情况,如侗族的吃新节,既是生产性的节日,同时也是缅怀、祭祀祖先的节日,又如节令节日中的春节、端午节等,不仅是因岁时变化而形成的固定节日,同时也与农业生产中祈求丰收的内容有关。进入21世纪后,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也在每年的旅游旺季举行新创的节日活动,如从江县原生态侗族大歌节中,以聆听“天籁之音”侗族大歌为主要内容,同时开展“芦笙大赛”、“斗鸡斗鸟”、“斗牛”、“民歌大赛”、“经典侗戏展演”、“歌乡情韵”体验等一系列民间文体活动,向游客展示丰富多彩的侗族文化旅游资源,成为向外界推介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节日。
侗族民间信仰是广泛存在于侗族民间的非制度化的宗教信仰形式,它是以自然崇拜为基础,以多神崇拜为特点,包含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萨岁”崇拜等内容。其中“萨岁”崇拜是最具侗族特色的宗教文化,它是侗族宗教信仰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是侗族宗教文化的最核心内容。
侗族民间信仰虽然没有系统的宗教理念和严密的组织,但却有着儒道释三教融合的内容丰富的宗教道德,以儒家的忠孝为主,兼收佛教的因果轮回、道教的承负报应等等宗教伦理,形成尚巫、重道、敬神、礼佛、事鬼的多元复合信仰。民间信仰的心理机制是既具开放性又有保守性,无论是本土的或是异域的,均兼容并蓄;“开放”是指有灵必拜,不问来自何方,“保守”指其在包容诸路神灵时,并不放弃其本土宗教信仰。
基督教由于传入侗区的时间较短,其影响范围及规模也较小。加之侗族本土宗教与佛教、道教的影响力较大,基督教在侗区的信奉者不多。
侗族重视精神生活,有“饭养身,歌养心”之俗语。侗族文学艺术像海洋那样浩瀚又深邃,像鼓楼那样牢牢屹立不摇。
侗族文学是侗族民间作者和侗族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以及其他民族作家以侗族题材创作的文学作品的总称。它包括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大类别。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侗族民间文学一直是侗族文学的主体,不仅内容丰富,其形式也多种多样,有散文体、韵文体,还有散韵结合的说唱体等,它包括神话、古歌、传说、故事、歌谣、寓言、谚语、谜语、说唱、戏剧等等。侗族民间文学依据自己的传统习惯,一般分成几类:“耶”(yeeh,民间集体歌舞),“垒”(lix,民间念词),“嘎”(al,民间歌谣),“暖”(nyonc,神话、传说、故事、童话、寓言等),“君”(jenh,民间说唱),“戏”(yik,民间戏剧)。
侗族作家文学一般包括侗族作家作者用汉语创作的书面文学或其他民族作家以侗族题材创作的书面文学,侗语称它为“勒”(leec),其含义是文字或书籍。历史上由于侗族一直没有通行的民族文字,直到明代才开始出现自己的作家文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侗族作家文学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有诗歌、散文、小说、戏曲、影视文学、网络文学等,并出现了一大批较有成就的作家和诗人,形成了自己的文学队伍。侗文创制试行后,也有一些掌握了侗文的作者用侗文创作了一些作品。侗族文学发轫并植根于民间文学的沃土中,并弘扬时代精神与时俱进,已初步形成自己的老中青结构的作家队伍,其中8位作家被吸收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有20位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他们辛勤耕耘,在全国各种刊物上发表了许多作品,其中一些佳作,曾在省内或全国乃至国际上获奖,有的作品被选入全国少数民族作品集,有的被选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出版,有的被翻译介绍到国外。出版有诗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儿童文学集、戏剧影视文学集、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等共70多部,标志着侗族作家文学已从稚童时代开始走向成熟的青壮年时期。
侗族艺术以音乐闻名,其中分为侗族大歌、有乐器伴奏歌和无乐器伴奏歌,有乐器伴奏歌含琵琶歌、果吉歌、笛子歌、木叶歌;无乐器伴奏歌主要歌种有河歌、坐夜歌、山歌、龙歌、酒歌、拦路歌、隔歌、戏歌,有玩山歌(凉月歌)、酒歌(好事歌)、伴嫁歌、劳动歌和儿歌等。侗族大歌作为我国目前保存完好的最优秀古老的文化遗产之一,有其显著的特点,是侗族人民才艺卓然的智慧结晶,因独具魅力、特色鲜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侗族还有舞蹈、曲艺、民间戏曲以及民间绘画、剪纸、雕塑镶嵌、染织刺绣与织锦、木匠工艺和其他民间工艺。
侗族的哲学思想通过民间传说和神话表达,又通过社会管理机制、居住习惯、文化生活、思想意识等得到体现。《侗书》、《侗易》,在侗族民间统称为“leec gaeml”。内容包容天文、地理、象数、理学、神学、占卜等,是侗族关于自然的、社会的和精神信仰的学说,是侗族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及精神意识的总和与概括,构成了侗族的哲学与社会思想体系。
“混沌—天地开辟—万物化生”是侗族的宇宙观念和学说;“人生于蛋”的思想,是侗族的人类根源学说和人类史观。尽管侗族先民的“混沌说”、“蛋说”、“菌说”等,虽不能作为天、地、物、人直接的、本原的科学解释,但作为一种古老的哲学思想,已经阐释了“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哲学道理。
侗族起源神话哲学,涵盖了宇宙史观、物种史观、人类史观、和谐史观等方面,构成了这个民族的哲学体系。侗族起源神话哲学表达了:天、地、人之间并不是“对立的三维”,而是“合一的整体”;于是“三维共处,和谐共生”成为侗族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生存目标。
侗族有独特而具体的天地观念,认为处在高上的“天”,其位高远、空阔,能够洞察秋毫,明辨是非,并能主持公道,判断善恶等;处在底下的“地”为万物之母,地不仅能孕育万物,而且赋予地上之万物灵性。因此侗族传统思想观念中没有“人定胜天”的思想,更多的体现人对自然的敬畏、皈依、珍视和热爱。
“人无王者,款约至上”是款约社制奉行的公民理念,体现了以公民为主体的社会意识。传统侗族社会管理采取立约为先的原则,崇尚“合约”,主张“和治”、“法治”,从而形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也是侗族民主管理、联合防范、合众生存的社会机制之思想基础。
侗族有“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思想,认为“邻是友,不是敌”,行为上“不以邻为敌”、“不与邻对抗”。走众亲、做众客成为人们的社会生活习俗和传统,长期沿袭并盛行不衰,社会关系长期融洽、和谐,秩序井然。
民间谚语“饭养身,歌养心,人不唱歌会变老”,表达了侗族人对于生命与物质、生命与艺术的哲学理解,反映了侗族人对于生命与艺术的哲学思辨,是侗族生命物质存在与精神存在“二元合一”哲学的理论基础。
“和谐是美,和谐是福”系侗族人组织思想和逻辑构造的基础,是侗族音乐和侗族建筑等侗族文化艺术创造普遍遵循的审美逻辑,它体现了侗族文化的共性与特征,这种文化理性具有永恒的人类文化意义。
侗族认为“酸坛要搅,娃仔要教”(songl saov yuv laop,sangx lagx yuv eeus),十分注重后代教育;还认为教育好后人是长辈的职责,后代教育应从儿童抓起,这样才能有功效。侗族传统教育主要在家庭进行,教育内容为劳动知识、伦理道德、团体意识、自然知识、民族文化知识等。
到了明清时期,侗族地区相继设学校,建书院,开科举,立馆舍。著名的有建于永乐十二年(1414)的黎平府学,建于隆庆元年(1567)的永从县学,建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的天柱县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使侗族地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现在,侗族地区的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技术教育,从青少年全日制教育到成人业余教育的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侗族传统体育活动类型繁多,武术类有拳术、棍术;以竞技能力为表现形式的有抢花炮、摔跤、掰手劲等项目,以嬉戏娱乐为主导的有游戏、棋类、歌舞等项目,有节庆习俗中的斗牛、舞龙舞狮、鼟锣、芦笙舞等项目。其中摔跤、抢花炮、划龙船、鼟锣等都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瑰宝。这些体育活动,让人们享受乐趣、陶冶情操,磨炼了侗族人民的意志、启开心智,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侗族医药大致形成于隋唐五代时期,“巫医一家,神药两解”是这一时期的医药特点。宋王朝建立后至民国时期,是侗族医药发展的一个漫长时期,侗族地区由无卫生医疗机构,民众患病由侗医以草药治疗为主到巫医与侗医逐步分离,职业的侗医、药匠逐步产生,具有民族特色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逐步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医疗卫生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医药工作者对侗族医药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收集、整理和总结,对侗族医生开展了培训工作,用汉文记载的比较系统地阐述侗族医药的专著、论文日渐增多,侗医专科在治疗一些疾病方面凸现了较明显的治疗优势,侗医药的传播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侗族医药逐步走上了开发研究、继承和创新的发展之路。
修桥补路是侗族人民的优良传统,民间捐资出力整修道路的风习早已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侗族地区传统的交通要道多为卵石或青石铺成,且均由民间集资修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修复和改善原有公路及桥梁,采取“民工建勤”、“民办公助”等方法,大力发展交通事业。至2010年,侗族地区不仅县县通路,玉屏侗族自治县已实现村村通油路,而且等级公路、高速公路快速发展,侗乡与外界的联系更为便捷。侗族地区还有湘黔铁路、渝怀铁路、贵广快速铁路干线贯穿。2005年竣工通航的黎平机场,是湖南、广西进入贵州东线旅游的最便捷的空中走廊;铜仁机场已开通至贵阳、广州、桂林、北京等地的航班。交通条件的改善,为侗族地区经济的腾飞插上了新的翅膀。
侗族传统的通信手段,一是以鼓(liungp)和炮堂(peeuk dangc)来传声;二是以“木刻”(magl)来邮传,两者结合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侗族地区人民邮电事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业务不断扩大,通信设备不断更新。自1980年起,国家先后拨给侗族地区“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建设资金和少数民族地区邮电基建补助资金”累计达1000万元,邮电通讯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侗族地区移动通讯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设传输光缆、管道、汇聚层传输设备,启动“村村通”移动电话工程。至2006年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村通械盖率达到100%,全州重要建筑全部实现室内系统覆盖;全州境内光缆达3480公里,完成县城以上城市、重点城镇、国道、主要景点、重点工程地区等地的G、C两网优工作;建成凯里市、镇远县、岑巩县、施秉县、麻江县等交换网,开通凯里宽带城域网。
侗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美丽的自然景观、神秘人文景观和浓郁的民族风情交融结合,形成浓郁的地方特色。有中国与挪威共同建立的黎平县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和锦屏县隆里汉族生态博物馆;有香港中国西部文化生态工作室创办、资助的黎平县地扪侗族人文生态博物馆。
丰富多彩的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为认识和研究侗族光辉灿烂文化提供了实物史料。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就有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22处。到2006年6月止,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镇远青龙洞古建筑群、从江增冲鼓楼、黎平地坪风雨桥、黎平会议会址、镇远日本在华反战同盟“和平村”旧址等8处。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镇远四官殿、黎平南泉山寺、镇远古城垣、从江信地鼓楼、镇远天后宫、锦屏飞山庙、从江高阡鼓楼、黎平纪堂鼓楼、镇远吴王州、剑河“例定千秋”碑、天柱九龙山咸同起义遗址、榕江红七军“五一”集会旧址、榕江红七军军部旧址,镇远地下党支部旧址、锦屏龙大道故居、黎平吴文彩墓、黎平两湖会馆等3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87处。
鼓楼和风雨桥是侗族的重要文物,也是侗族地区发展旅游的重要资源。据到2011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侗族地区现有鼓楼540座,风雨桥391座。
侗族地区景点有国家级风景区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阳河风景区,万山特区国家矿山公园;还有榕江古榕风景名胜区,岑巩龙鳌河风景名胜区,从江风景名胜区,剑河风景名胜区,高过河风景名胜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侗族文化和其他兄弟民族文化一道与时俱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