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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
所属图书:《侗族文化大观》 出版日期:2016-06-01

第二节 学校教育

一、传统学校教育

(一)儒学

儒学包括按地方行政区划设立的府学、州学、县学,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宣慰司儒学和安抚司儒学等。明成祖在侗族地区设立思州宣慰司儒学,贵州建省之后改为府学。(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载:“思州府学,在府治北,永乐十一年知府崔彦俊建,正统间毁于兵。成化八年参将彭伦、知府王常重建。南徙二百丈,俱东向。成化十八年巡抚都御史陈俨复改建南向。二十一年知府张介重建,中为明伦堂,左右翼以两斋。”

侗族地区的府学主要创办于明永乐年间,有建于永乐十一年(1413)的思州府学,建于永乐十二年(1414)的黎平府学。县学有天柱县学,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改所建县时第一位知县朱梓所建;永从县学建于隆庆年间(1567)(今贵州黎平县境)。

府学、州、县学都建在府、州、县所在地,规模大小不等,在当时也算是当地较宏伟的建筑。《贵州图经新志》载,当时的黎平府学“中为明伦,左右翼分四斋:曰崇志、曰广业、曰进德、曰游艺”。有的县学还有尊经阁(图书室)、乡贤祠,以及钟鼓乐器等等。可见当时的府学、县学的办学设施达到了一定规模和水平。

侗族地区的卫学始建于洪武年间,随着卫所制的推行而创办。为了加强对侗族地区的统治,明朝在侗族地区设立了大批卫所,大量官兵进入侗族地区。为了提高侗族地区封建统治集团的文化水平,明王朝在创办地方土司儒学重点加强对侗族地区统治集团的文化教育的同时,对驻军官兵及其子弟的文化教育尤加注意,洪武年间即在侗族地区卫所住地创办了一批卫学。据《陈敬宗建铜鼓卫学碑记》载:“洪武三十年(1397),设立铜鼓卫,并敕建卫学,选军士之俊秀者充弟子员,设学官通知文武之学者,教之以七书韬略,经史大义,俾知忠君孝亲、料敌制胜,以作进退之节。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宣德十年,明朝廷诏天下卫所皆立学。于是侗族地区的一些千户所也办起了卫所学校。卫所学校的普遍设立,使侗族地区的广大驻军官兵及子弟的文化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二)书院

唐宋时期,随着中原文化的向南播散和书院教育的兴旺发达,书院作为汉文化的一种重要载体也开始进入侗族地区。从现有资料看,在侗族地区设立最早的书院应为唐代王昌龄被贬到龙标后所创办的龙标书院。据《开泰县志》、《龙标志略》记载:“隆里之有龙标书院,创自唐昌龄王公。”龙标书院位于贵州锦屏县隆里乡。唐武德七年(624),隆里曾建置龙标县,天宝七年(748),王昌龄被贬到龙标后,为开化“蛮荒”,就在龙标创建龙标书院,亲自讲学。至后唐五代时期,由于群雄纷争割据,削弱了中央王朝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当地土著首领拥兵自重,据地称雄,龙标书院毁于兵祸,仅存遗址。明永乐十一年(1413)依旧址重建,清顺治六年(1649),郝永忠破所书院又毁。直至清雍正三年(1725),在外任职的张应诏先生告老还乡,联合乡里士人及父老子弟,在旧址上重建龙标书院。

明代侗族地区比较有影响的书院主要有天香书院、兴文书院、平溪卫书院、开化书院、思州书院、郑氏书院、龙标书院、西佛岩精舍、鹤山书院、文清书院等,除龙标书院和鹤山书院分别建于唐朝和宋朝外,其他书院均建于明嘉靖和万历年间。

明代贵州侗族地区书院表:

(注: 书院名称 设置情况 地点天香书院 正嘉年间黎平人何志清建 黎平府(今黎平县)平溪书院 嘉靖年间建 平溪卫(今玉屏县)开化书院 万历二十五年知县朱梓建 天柱县思州书院 万历年间建 思州府(今岑巩县)郑氏书院 创办年代无可考 平溪卫(今玉屏县)西佛精舍 万历年间建 黎平府(今黎平县))

明代侗族地区书院在教学上有这样一些特点:1.以儒家经典为基本教学内容,特别重视理学家解释、阐发儒家经典的著作;2.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修并重,重视学生自己读书和自我修养;3.读书求学和道德修养并重,学问道艺与适应科举要求兼顾。

清初,清廷为了防止汉族知识分子利用书院讲学宣传民族思想,聚众成势,反对清朝的统治,清统治者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顺治九年(1652),下令“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另创书院,群聚党徒,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受之影响,此时期侗族地区书院的发展处于一种沉寂状态。侗族地区在顺治年间仅在黎平府建有印台书院一所。一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才改变了对书院的政策,皇帝发出“上谕”,要求各省设立书院。到雍正“改土归流”后,侗族地区的书院教育亦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时期。据不完全统计,清代侗族地区所创办的书院近百所,仅黎平府就有27所。黎平知府陈熙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一年之内就创办了龙溪、双江、双樟、上林和清泉五所书院,成为清代一年创办书院最多的官员。此外,商人们也纷纷捐建书院,使黎平府创办的书院很快跃升到全省第一。书院的发展,使中原文化广泛进去侗族地区。自雍正五年,张广泗请设黎平考棚后,科举制度在侗族中心地区进一步推行,科甲之士联袂而起。自康熙年起到光绪二十九年,黎平府中进士33人。贵东道于克襄写的《重建榕城书院碑记》记载重建古州榕城书院的经过时说,张广泗在古州镇压少数民族后,“武功之盛,蔑以加焉,而弦诵之声,未能周于四野。”因此他任贵东道后,积极创办书院,带头捐款,并动员官绅捐献,数月间共得银2500两有余,交盐埠、当铺、会馆处生息,修补、膏火绰然有余。书院竣工后,又劝捐银两,除修理书院、购买学田外,尚存银1500两发商收生息,每年可收利息银216两。作膏火修补之用。又如思州府的思旸书院,原名育才书院,嘉庆十三年改建为思旸书院,后又经过多次增修,书院规模宏大,院落三进,占地6亩,讲堂、宿舍、书斋、文昌宫殿、山长和主讲公廨,厨房、浴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加上教学严谨,成绩优良,有湖南新晃、辰州等地的生员辗转数百里前来求学。

清代侗族地区部分影响较大的书院有:

黎阳书院,乾隆三十八年(1773)知府吴光廷倡建,在今黎平县;

凤山书院,乾隆二十五年(1760)知县马士升在明代开化书院的基础上改建,光绪三年改名为凤山书院,在今天柱县;

印台书院,重建于顺治年间,康熙二十八年黎平知府李大章重建,嘉庆十三年民众捐资再建,在锦屏官州;

龙标书院,雍正三年隆里人张应诏等捐资重建,在今锦屏隆里;

秦山书院,乾隆三十年建,道光十二年重建,同治七年重建,在今黎平秦溪;

榕城书院,乾隆初年建,道光十一年巡抚于克襄、同知徐宏重建,在今榕江县;

兴文书院,嘉庆十四年由士绅捐建,在今黎平县;

福江书院,嘉庆初年知县陈熙建,旧名格州书院,嘉庆十九年重建,在今黎平县;

龙溪书院,嘉庆二十五年知府陈熙建,在今锦屏县龙里司;

清泉书院,嘉庆二十五年知府陈熙建,在锦屏县湖耳司;

双樟书院,嘉庆二十五年知府陈熙建,在锦屏县亮寨司;

双江书院,嘉庆二十五年知府陈熙建,在黎平县潘老寨;

太平书院,时间不详,黎平人胡一中等建,在今黎平县太平山;

西岩精舍,雍正三年黎平城关人何东风建,在黎平城郊白塔桥;

小蓬菜馆,高建凯建,时间不详,在今黎平县;

南屏大舍,康熙二十八年黎平知府李大章建,在今黎平县;

养正书院,锦屏县钟灵人吴师贤建,时间不详,在今锦屏县钟灵乡;

上林书院,嘉庆二十五年,黎平知府陈熙建,在今锦屏县亮寨;

龙岗书院,光绪三年兵道易佩绅、同知宇泽胥建,在今榕江县;

文峰书院,不详,在今榕江县;

柳川书院,乾隆五十二年通判胡章建,在今天柱县;

尉文书院,嘉庆十三年县丞金春谷及士绅吴化鹏、罗云英等建,在今天柱县;

翠文书院,乾隆五十二年由民众捐资建,在今锦屏县娄江;

文岳书院,嘉庆年间建,在今锦屏卦治;

化成书院,不详,在今锦屏新化乡;

榕春书院,不详,在榕江口寨;

延陵书院,康熙年间吴万章捐建,在今天柱县远口;

白云书院,光绪二十八年由居仁里书院改建,在今天柱县;

思旸书院,康熙五十三年建,道光二十七年将箐莪草堂改建,在今岑巩县;

瑞云书院,雍正五年建,在今镇远县青溪;

屏山书院,道光十七年知县高中谋、邑绅田诏今、洪如曙建,在今玉屏县;

秀山书院,康熙四十四年由知府赵元坛重建,在今镇远县;

文明书院,光绪五年由知县林品南等捐建,在今镇远县;

崇德书院,光绪十三年,在镇远府四十八溪。

书院的教学内容主要是读、讲《四书》、《五经》及官府允许的历代诗、文、词、赋,习作诗、词、赋、序、论和八股文。

(三)社学

社学是设在城镇和乡村地区,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的一种地方官学,始建于元代。元代的社学专以劝教社民勤农桑、司礼仪、传播封建文化为主,并肩负启蒙培养任务。社学的创办填补了元代基层地方官学的空白,对发展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侗族地区,明王朝除了采取各种措施,重点培养和教育土司子弟外,还大力创办社学,发展初等教育,以提高侗族人民的文化水平。在贵州侗族地区,自永乐以后,明廷亦严督侗族地区各长官司于衙门附近及广大农村创办社学,令少数民族蒙童入学,读书习礼、接受儒学文化。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规定社学中优秀学生可以直接升入各级儒学学习,诏令社学中“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把社学与府、州、县儒学在学制上衔接起来,调动了地方办社学和民间子弟入学的积极性。弘治十七年(1504),再次重申,要求全国各地抓紧创办社学,是年,“令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十五岁以下者送入读书”。而且要求各地官吏时常考其勤惰而报之行省。在明统治者的三令五申下,侗族地区也出现创办社学的热潮。

郭子章《黔记·学校志》记载,弘治十八年(1505),思州府、黎平府除府城设有大量社学外,还在其属下的各长官司境内设立社学,兼收苗侗子弟入学,以开化土民。嘉靖年间,在古州、朗洞(今属榕江县)、清江(剑河)等侗族聚居区,社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天柱县设有兴文社学、宝带桥社学、钟鼓社学、和聚溪社学四所,均置有学田产业。黎平府社学,位于府学前右侧。思州府社学,位于府署前。到明万历年间,随着侗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社学更为普及,仅思州府城内就有社学多所。万历二十四年(1596),思州知府李士亨兴文重教,大力创办民间社学,兴办了黄道司社学、都素司社学等,招收少数民族子弟入学读书,使思州府一带的社学迅速发展。

社学承担的主要是普及乡村初等教育的任务。所以清朝入关后,在重建封建统治秩序的过程中,下令恢复明代以来的社学教育。据清《学政全书》载:“顺治九年题准,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提学按临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社学的教育对象主要是邻近的乡村子弟,据《清史稿·选举志·学校上》介绍:“社学,每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者,令入学。”

顺治十五年,清政府下令地方政府要在民族地区建立社学,将土司子弟中愿向化学习者集中起来,选择优秀社师进行教育。如天柱县在明代兴办兴文社学、宝带桥社学、钟鼓洞社学和聚溪社学的基础上,在清代又陆续在各乡增设一些社学,如在乾隆年间设有柳霁社学等。

乾隆初年,为了巩固“改土归流”的成果,曾多次诏令贵州发展社学,据史料记载:“乾隆二年(1737)议准,社学之设,著有成例。恐黔省地处偏僻,或未有设立之处,应再行文该督,遵照雍正元年定例,饬令州县官酌量奉行,至量甲廪饩,动何钱粮,令该督抚随地酌办。”乾隆五年又同意邹一桂的奏请,在贵州进一步扩大设立社学的范围。乾隆年间在贵州侗族地区所设社学较其他地区更多,永从有两所,丙妹、朗洞、邛水、柳霁等各一所。

由于清政府的提倡,办学经费又有保障,侗族地区的社学在乾隆初年获得了较大发展。然而好景不长,到乾隆十六年(1751)以后,由于清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社学的问题上又出现摇摆,错误地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社学,“开其智巧,将必奸诈日出”,认为苗民之所以敢于反抗官府,是由于社学中汉族知识分子传播反清思想所致。于是从乾隆十六年起,开始逐步裁革社学,少数民族聚居区社学一律改为义学。

清统治者发展教育的目的不是真正想提高各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而是作为君主专制统治的辅助手段。办学只是对各族人民的“抚”,而“抚”又是绝对服从于“剿”的。由于清政府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社学时办时停,最终被取消,使得侗族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得不到发展和提高,制约了侗族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四)义学

康熙后期,贵州巡抚于准向康熙上了著名的《苗民久入版图请开上进之途疏》,要求政府允许贵州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社学,以教化苗民子弟,缓和矛盾,培养统治人才。在疏文中,于准从维护封建统治者利益出发,建议清政府改变统治策略,认为军事镇压只能示威于民,不能够教化于人,唯有设立义学,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用文治配合武功,才能巩固清王朝在贵州的统治。由此,义学开始深入到贵州侗族地区。

改土归流后,鄂尔泰、张广泗等又极力主张在广大“新开苗疆”设立义学,以教化苗民子弟。认为在处理苗疆事物中,兴办义学为“振兴苗疆之要务”。雍正八年,鄂尔泰、张广泗与贵州学政晏斯盛等联名奏请清廷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古州等地广设义学,以化导苗民。关于义学的办学经费和控制手段,张广泗认为应由地方政府提供办学经费,并且在武装力量的控制之下,首先在已安置营讯的地方设立,“分别附苗多寡,各为设立义学”。不但严格选择义学教师,而且地方文武官员严密监视,随时检查。

侗族地区的义学与一般意义上的义学有所不同。据《黎平府志》记载:“朝廷为‘蔽洞’立学及府、州、县为‘蔽’捐立之学曰义学。”可见侗族地区的义学多士官府设立,有的则由官府牵头并出钱,地方绅士捐助,一般百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并可动用一些地方公益金(主要是积谷)或利用部分所谓“叛产”设立的免费学校。有的地方还供给学生书籍及学习用品,为远道而来就读的学生提供住宿并补贴伙食。

义学设经、蒙两馆。蒙馆负责启蒙,是教学的初级阶段。蒙馆以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基础读物为主,主要是读读背背和识字、写字。经馆在蒙馆的基础上教《幼学琼林》、《四书》和《五经》及其他钦定、御纂的高级读物,并由教师开讲,同时指导学生作八股文,作诗和作对联。农历每月初一、十五,集中学生于义学馆门外宽敞处,集体听馆师宣读《圣谕广训》,举行祭祀孔子的活动,学习三跪九叩的礼仪。学习期间,对学习用功、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学生经过几年苦读,达到一定水平,由馆师推荐到学政衙门考试,经录取可入县学继续深造。

(五)科举

贵州自永乐建省后,尽管学校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但一直没自开乡闱,士子们要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赴外省乡试,极为不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侗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选拔。嘉靖十四年后,明王朝同意贵州设闱乡试,科举制度在广大侗族地区得以推行。

明代贵州境内侗族地区有进士3人,举人11人。如黎平府人何腾蛟,天启元年(1621年)乡试中举,在明末清初的抗清运动中,官至南明桂王政权英武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成为南明时期的抗清名将。

到了清代,清朝政府在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并普遍推行科举制度。于是汉文化大量传入侗族地区,侗族文人也越来越多。据《贵州教育史》、《黔东南州志·教育志》等史志的统计及鉴别分析。黔东南明清的举人794人(文644人、武150人),进士108人(文89人、武19人),状元1人。其中侗族地区进士的分布是:镇远18人(文15、武3)、黎平17人(文11、武6)、锦屏9人(文8人、武1)、岑巩5人(文4、武1)、天柱4人(文)、从江2人(文1、武1)、榕江1人(文)。

(六)私塾

由于各级府、州、县、卫、司学不包括初等教育,书院一般也不负责启蒙教育,官办社学虽进行启蒙教育,但数量极其有限,无法满足广大求学者的需要。而私塾作为私人举办的从事基础教育的民间基层教育组织,既能设在人口稠密的城镇,也能办在人烟稀少的山区,没有严格的办学场地等条件的限制,其灵活的办学形式满足了侗族地区不同层次人们的学习要求。到了明代后期,侗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官学已无法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教育要求,于是私塾受到重视,迅速发展起来,承担了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初等教育任务,成为侗族地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侗族聚居的新化府(锦屏县新化),永乐年间仅在土司治地开办私塾。弘治以后,私塾开始向周边发展,而到了嘉靖年间,新化府下辖的中林、湖耳、亮寨、欧阳、新化、赤溪南洞(今剑河南明)等长官司治地都办起了私塾。到明末崇祯时期,赤溪南洞长官司治地周边的衙寨、司头、漂寨、岑戈、小南等村寨,都办起了私塾。在蒙学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儒家经典的“经馆”。蒙学的学生不受年龄的限制,以相应程度为准,虽以儿童为多,但也有青年人或成人,课业以授书、背书和写字为基本教学内容,以普及伦理道德为目的。经馆除攻读儒家经典和注疏文字外,还要诵读诗赋,学作诗赋和八股文章,私塾教学内容和中原的基本一致,按教学程度将教材分为蒙学和经学两大类。

到清代初期,私塾已遍及侗族地区的天柱、黎平、古州、思州等府县。据《黔东南教育志》记载,至清代末年,黔东南著名的私塾有思州府的后坪、凯本凯阳、天马杜麻、水尾大树林、天星灵庄、思磨寨、大有喇嘛畈、思旸黄家寨、注溪地朗等;黎平府城内的张家巷、神鱼井、西门街、东门衙、向家坡、严家巷、薛家巷及城外的古顿、中潮、潘老、坝寨、茅贡、九潮、竹坪、器寨、路团、岩洞、水口、地坪、岑岜、高林遂,德顺,尚重、盖宝、高洋、高场、大稼、育洞等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侗族聚居的偏僻山村竹坪,由本寨人吴堂应创办的塾馆从嘉庆十四年(1809)至清末,就有7人考中秀才。锦屏县有三江、铜鼓、挂治、茅坪、敦寨、新化、瑶光等地私塾200多所,学生4000余人。由此可看出清代侗族地区的私塾发展是相当普遍的。这些私塾作为侗族地区发展基础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对官学教育的补充,为发展清代侗族地区的基础教育事业,提高侗族人民的文化素质,培养本土人才做出了重大贡献。侗族地区的私塾包括众馆、家馆、坐馆、义馆四种类型。

民国时期私塾仍普遍存在。据有关资料记载,侗族地区的私塾状况是:

玉屏县的私塾在民国中前期仍有发展。民国4年(1915),全县有私塾22所,学生320人,到15年(1926)时,县内私塾增到40余所,学生近600人。当时私塾有独家办、数家办、村寨办、宗祠办等多种形式,对入馆就读的学生起到启蒙教育的作用。但由于私塾的增多,也影响到国民学校的发展。到31年(1942),玉屏推行新县制,逐步改良私塾,发展保国民学校,私塾才锐减。民国时期万山特区城乡亦是私塾与学校并存。

省溪县(今万山特区)在民国18年(1919),有私塾38所,学生899人,25年(1936),省溪县举办塾师训练班,对私塾进行改良。民国26年(1937),全县改良的私塾24个,学生208人,占全县学生总数的18.6%。对未进行训练的塾师,由省溪县督学检查,27年(1938),全县私塾有22个,学生405人。经改良的私塾,限制读经,增设新课程。

岑巩县在民国25年(1936)有私塾71所,27年(1938),增加到84所,入馆学生达到1087人。民国30年(1941)岑巩推行新县制后,县内的大部分私塾逐渐转为保国民学校,但农村仍存在不少私塾。直到民国36年(1947年),岑巩县各保均设有保国民学校后,私塾才基本被取代。

镇远县在民国6年(1917)有私塾16所,学生45人,塾师16人。随着国民学校的发展私塾逐渐减少,但到抗战期间私塾数量反而增加,民国29年(1940)私塾增至62所,学生987人,塾师62人。民国30年(1941),推行新县制后国民学校有了较快发展,同时对私塾进行改良,各地私塾增开了国语、体育、音乐、算术等科,对办学条件好的私塾,将其转为国民学校。民国31年(1942),县内私塾已减少到5所,学生268人,塾师15人,1952年,县内私塾消亡。

天柱县的私塾在民国时期数量最多。在民国4年(1915),全县共有小学和私塾257所,在读学生5111人,其中私塾225所,学生3717人,塾师225人。公、私立小学占12.6%,私塾则占87.4%;私塾学生占60.3%,为当时侗族地区私塾最多的县份。民国30年(1941),推行新县制,并贯彻贵州省颁布的《贵州省修正改良私塾章程》,对私塾取缔和改良,私塾因此减少。

锦屏县在民国2年(1913),有私塾171所,学生1427人,塾师126人。随着国民学校的发展,到民国25年(1936),有私塾19所,学生减少到285人。

黎平县的私塾在民国时期大量存在。民国30年(1941)推行国民教育制度,在各乡(镇)开办小学,联保和各保设立了国民学校,但私塾仍普遍存在。据《黎平县茅贡区志·文化篇》记载:清光绪元年(1826)器寨石品金兴办第一所私塾,招收学生20人。到民国15年(1926),全区共有塾馆17所,在馆学生504人,塾师16人。民国21年(1932)后,区内虽然乡、保所在地先后开办短期小学和国民中心小学,但偏僻山村仍有私塾。

榕江县在民国期间,有大量私塾存在。民国4年(1915),贵州省政府发布《贵州省修正私塾改良章程》,尽管在县内乡村兴办国民学校,但为数较少,满足不了民众的入学要求。私塾不但不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如在侗族聚居的车寨村,从民国初年到民国36年(1947),先后在村内的海格、宣格、威格、妹寨等办有私塾7所,宣格梁洪钧间断招徒设私塾施教沿袭到民国36年(1947),与村内公办小学形成并存局面。民国7年(1918)至9年(1920)间,在侗族聚居的乐里山区平阳寨、上寨、大寨等处都办有私塾,其中杨胜华在上寨办的私塾,管理有方,名声好,周围村寨学生均慕名前来就读,这所私塾一直办到民国37年(1948)。民国24年(1935)后,随着城乡小学校增多,私塾才逐步被取缔。但在偏僻的村寨,私塾依然大量存在。

从江县在民国时期实行“三保一校”的格局均难以满足群众送子女入学的需要,而新办的学校规模小、师资欠缺,质量亦不高,很多民众仍选择私塾。据民国36年(1947)县里统计,全县有22个乡镇,办有私塾多处,入私塾识字的学童共2817人(其中女童114人),占当时初小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总数的32.2%,侗族聚居的丙梅、龙图、贯洞、高增、新安、庆云、西山、六百、大融、增盈、巩安、安里等11乡镇均办了私塾,读私塾的人数达1700余人,占读私塾总数的60%。

随着各地推行新县制、贯彻贵州省颁布的《贵州省修正改良私塾章程》,对私塾进行取缔和改良,侗族地区大部分私塾逐渐转为保国民学校,私塾锐减,并逐步被取代。

二、现代学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教育事业费支出在2000年有3.33亿元,2010年达到29亿元;铜仁地区在2000年有2.67亿元,2010年达到24.81亿元;玉屏侗族自治县2010年教育总支出有1.05亿元,2011年达到1.67亿元。侗族地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现在,侗族地区一个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技术教育,从青少年全日制教育到成人业余教育的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一)幼儿教育

1952年,镇远专署创办保育园1所。同年,三穗县创办机关幼儿园。到建州前夕的1955年,黔东南州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275人,其中少数民族幼儿135人,教职工8人。

“大跃进”时期,全州幼儿园382所,入园儿童达1万多人。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全州幼儿园保留32所,在园幼儿2000多人。“文化大革命”前夕,减到9所,在园幼儿700余人,十年动乱时期,幼儿园遭到严重摧残,关停殆尽。到1976年,全州公办幼儿园仅剩1所,连同民办的3所,在园幼儿不到300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幼儿教育获得了生机,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到2003年底,全州幼儿园已发展到139所,比建州时增加了131所。在园幼儿1600多人,是建州时的59倍,全州学前儿童入园(班)率为34%左右。2010年,有幼儿园281所(其中民办218所),班数2461个,在园幼儿75875人。

玉屏侗族自治县1952年有幼儿园1所,幼儿60人,教养员4人。2000年,全县幼儿园3所,教师30人,入园幼儿1528人,入学率28.3%。2005年,全县幼儿园2所,私立幼儿园10所。2010年,全县幼儿园14所,教师150人,入园幼儿3651人,入学率72.5%。

(二)小学教育

侗族地区在发展教育事业中一直把普及小学教育列为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多次对适龄儿童数进行认真的调查,以合理布局学校和办学点,并根据人口居住的特点和交通状况进行调整。20世纪50年代在举办全日制小学为骨干学校的同时,还因地制宜地采取早、中、晚班,半日制、隔日制等多种形式的小学校和办学点。在国家的扶持下,普及小学教育很有成效。

到1983年,黔东南州城乡小学校发展到3855所,在校学生458000多人,比1949年增加9.9倍。适龄儿童入学率为79.2%。20世纪90年代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两基攻坚”工程,2000年实现了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州小学校点3168所,教学点1179个,民族小学23所,在校小学生达到47789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68%,比1956年的73%提高了25.68个百分点。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到总数的84.84%,比1956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2010年,普通小学1337所,在校学生40041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1%。“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杂费覆盖率达到100%,免教科书覆盖率达到94.53%。

玉屏侗族自治县在1951年恢复各区完小6所、初小11所,学校教育得到了发展。1952年9月,在平溪一小开办5年一贯制实验班,探索学制改革经验。当年全县有区中心完小4所,乡完小23所,村初小28所,学生6682人,教师16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70%左右。1962年,县政府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办了大跃进时盲目办起的农业中学,把重点放到发展普及中小学教育上来。并于1964~1965年,在边远偏僻山区相继办起了一批耕读小学,方便了农民子女就近入学,使适龄儿童入学率显著提高。到1994年年底,全县有小学95所,在校生1598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5%以上,经贵州省和铜仁行署检查验收,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

1996~2005年,县委、县政府采取“上级争取、政府投入、多方筹集”的方式,加大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先后共投入资金2000万元,新建教学楼15000平方米,改造危房40000平方米,大大改善了学校基础建设。同时加大对教学设施的投入,2005年县城小学以及10%的村级小学已基本配备了电教设施。当年,有小学96所,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为99.8%,毕业率为99.1%,获国家“基础教育先进县”和“贵州省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县”的称号。2010年有小学44所,在校学生11831人,专任教师679人。

万山特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中心完小1所,8个乡村级小学。1994年3月各乡中心完小更名为民族中心完小。2010年,有小学30所,在校学生4835人,教师345人,小学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均达到100%,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对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经费达1728.14万元。实行农村寄宿制,四个侗族乡已实施初中寄宿制教育,2010年开始实施四个侗族乡中心小学寄宿制教育。

(三)中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关怀下,侗族地区发展初中教育,将初中教育与小学教育同列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两个重要教育阶段。到2004年,黔东南州有普通初级中学23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l所,在校生230980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88183人,占初中生总数的81.47%。全州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7.81%。2005年,全州16个县市全部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同时加强了师资力量,重视教学质量和校园环境建设,到2005年年底,已有州级示范性初中14所。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学、镇远县青溪中学等都是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的示范学校。2010年有初中学校233所,在校生203459人,专职教师11728人。

高中教育是在初级中学教育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黔东南州侗族地区设有高中部的有天柱、镇远、黎平、锦屏、榕江等县城所在地的完全中学。1983年,自治州有中学141所,其中完全中学39所,在校学生74700多人。比1949年增加24.7倍。20世纪90年代后期,自治州政府把加强高中教育作为实现“普九”后教育发展的新增长点,促进了高中教育的发展。到2004年,全州有普通高完中学38所,其中独立高中25所,民族高中11所;在校高中生56295人,专任教师2823人,高中阶段入学率为25.9%,少数民族学生占85%以上,全州16个县市,县县有高中。2005年,天柱民族中学、州民族高中、天柱二中等被州人民政府批准为州级示范性高中。凯里第一中学、州民族高中、天柱民族中学、黎平一中被省命名为贵州省示范性学校。到2010年,全州普通高中41所,与1956年建州时相比,高中学校增加了36所。在校生66940人,专职教师3919人。

玉屏侗族自治县在1951年恢复玉屏中学,1952年,玉屏中学发展到4个班,学生有140人,教职工有14人;1962年,县政府停办了大跃进时盲目办起的农业中学,把重点放到发展普及中小学教育上。1996~2005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对全县中小学危房进行改造,同时加大对教学设施的投入,2005年全县12所中学基本配备了电教设施。2010年全县有普通中学11所,职业中学1所。

万山特区1956年9月设立初中,1970年设高中;1958年汞矿区设初中,1965年设高中;1966年有色地质一队设初中。1993年8月,万山特区中学更名为万山特区民族中学,1994年3月,高楼坪中学、黄道中学、敖寨中学、下溪中学更名为高楼坪民族中学、黄道民族中学、敖寨民族中学、下溪民族中学。2010年,全区有初中5所、47个班,在校学生有2187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有2009人,教师有174人。高级中学1所,在校学生有711人。职业高中1所,开设8个专业,在校学生有533人。

(四)高等教育

1958年8月,黔东南州创建的第一所高等学校——黔东南大学在镇远成立,开设工业、师范、医学、林业等专业。1975~1977年,还先后办过黔东南“五七”大学卫生、农业和林业分校。197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凯里建立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到1987年,学校共招收专科学生3171人。1990年,学校设置有中文、数学等9个系和5个研究室、所;在校生909人,专职教师226人。为适应自治州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满足各方面对人才的需求,2002年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开办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学历学生。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为本科学校,更名为凯里学院。凯里学院有教职工642人,设有12个教学分院(部),开设31个本科专业(方向)、26个专科专业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有来自19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在校生9200余人,培养外国留学生60余人。是“全国推广普通话优秀学校”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凯里学院坚持依托黔东南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在挖掘、传承和弘扬苗侗文化艺术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较完善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教育体系。开设了《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等课程,将《芦笙艺术欣赏与表演》、《侗歌艺术欣赏与实践》等纳入了全校公选课体系,出版和发表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侗族文化艺术学术研究成果,获省部级成果奖9项,州级成果奖3项,其中“构建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课程体系的实践和探索”获贵州省教育厅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此外,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课程丛书——《黔东南州情教程》、《苗侗文化概论》、《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黔东南民族民间体育》、《黔东南方言导论》、《黔东南民族民间工艺美术》、《贵州民族服饰与蜡染艺术》等已出版。

1985年~1986年,黔东南教育学院和贵州省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分校相继成立。2002年在校学生达4500多人。2010年,全州有高等教育学校3所,其中本科院校1所;在校学生21783人,其中本科生8895人。

(五)师范教育

侗族地区的师范教育稳步发展。1952年,贵阳师范学校在镇远开办民族师范师资训练班。1953年,成立贵阳民族师范学校,招收侗族学生。之后在黔东南州相继建立镇远师范学校、凯里民族师范学校、黔东南黎平民族师范学校、黔东南天柱民族师范学校、黔东南榕江民族师范学校等,为侗族地区的小学和初中教育培养了大批的师资力量。其中,天柱民族师范学校在1988年被评为全国119所优秀师范学校之一,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表彰。1961年7月,黔东南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同年9月搬迁至凯里,与凯里民族师范学校合并。1977年,在贵州省凯里师范学校基础上开办贵阳师范学院凯里大专班。1978年4月,在贵阳师范学院凯里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6月更名为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51年,黎平中学更名为贵州省黎平县初级中学,设初中4个班,师范1个班;直至1959年,黎平中学均设三年制师资班;1960年停办师资班,成立黎平县师范学校。1981年7月,贵州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后,教育厅同意黔东南州将原来的六所县级师范学校调整为五所民族师范学校,并于1983年7月正式批准黎平县民族师范学校,学制三年,设六至九个班,黎平县民族师范学校从此升级。1985年9月增开预科班,均招收贫困乡镇的学生,学习一年后再报考师范,平均升学率在95%以上。

现在,黔东南州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与1956年建州时相比,中学少数民族教师所占比例由9.9%增加到47.6%,小学少数民族教师比例由32%增长到54.5%。小学、师范学校的少数民族教职工总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5.8%增加到52.4%。

(六)职业教育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满足形势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职业技术教育投入的力度,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1981年秋,黔东南州只有农业职业中学3所,在校学生2114人。到1985年,已发展各类职业学校1l所,在校学生1200多人。这1l所职业技术学校中,除1所属工业学校外,其余10所是农、林、牧、水、商业类的职业技术学校,学制有3年、2年和1年不等。到2004年底,全州有职业技术学校38所,其中职业初中15所,职业高中9所,中等职业学校11所,中等技术学校3所,中等师范学校经调整后保留1所。全州职业技术学校有在校生22087人,其中职业初中4896人,职业高中2204人,中等职业学校7762人,技术学校7225人(含高职院校中专部在校生)。全州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其中社会力量办学1所),在校生3337人。此外,全州还有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4212所。2004年共培训学员543750人次。2010年,全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5所,在校生39187人。

全州高职、中专和职业高中,开设有园林、园艺、牧医、护理、中西医、计算机、旅游、金融与保险、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电子电器、小学教育、服装设计与制作、口腔工艺、药剂、卫生保健、旅游与酒店管理等专业,学校还与贵州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加强一些薄弱专业。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除举办学历教育外,还开办职业技术短期培训班,为农业、厂矿企业、医疗卫生等行业培训急需人才。

玉屏侗族自治县在1988年有职业中学1所。职业学校根据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行教育与对口生产、教育与实习相结合,使学生真正能学到本领,创造就业条件。

万山特区有职业高中1所,在校学生533人,开设8个专业,在2007~2010年间,培养农民工及各种技术人员3896人。

(七)扫盲教育

以农村为重点的成人扫盲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侗族地区州、地、县、乡各级人民政府都曾建立农民教育委员会,配备专职干部。1985年,黔东南州有农民教育专职干部530多人,教师3200多人。农村扫盲学校有2630多所,3120多个班,参加盲学校的农民有81200多人。全州还有农民高小班176个,学生7200多人;农民初中班6个,学员216人;农民科技班16所,18个班,学员450多人。为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各类农村业余学校,教学形式和教学时间都不作统一规定,而是从实际出发,开展教学活动。学员参加学习后,由县农民教育委员会考核验收,合格者发给脱盲证。据1953年统计,黔东南州农村329900多青壮年中,文盲占了99%。经扫盲后,到1983年,全州1150300多青壮年人中,文盲下降为50.5%。自1980年以来,全州农村又扫除文盲52600多人。到1985年,在自治州的总人口中,识字人数已占60.9%,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2.7%的识字率相比较,增加了58.2%。到2000年,全州已实现了基本扫除壮年文盲的目标。10个县市通过了非文盲率为95%的扫盲验收,6个县通过了非文盲率为85%的扫盲验收,到2005年年底,全州16个县市全部通过非文盲率为95%以上的扫盲验收。全州15-20周岁的青壮年有2305234人(其中女性1052369人),非文盲率达到了98.01%(其中女性为96。41%)。2010年扫除文盲4.24万人。

2003年4月,黔东南州被列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地区。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482个农村党员活动室“收视点”和239个农村党员活动室“播放点”的设备配送、系统安装集成以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为农村党员活动室卫星接收站培训技术人员482名,为乡镇试点工作培训技术管理人员222名。

值得一提的是用侗文对农民进行扫盲。1981年侗文恢复试行以来,黔东南州在侗族地区用侗文进行扫盲,效果很好。如黎平县1985年在九龙村开办28人参加的侗汉双语文扫盲班,采取先学习侗文2个月后学汉语文1个月,运用侗文注音译意帮助学员学汉字,经过110个晚上的学习之后,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扫盲标准命题验收,侗文全部及格,人均成绩94分,汉文27人及格,及格率为96%,是该校夜校扫盲史上前所未有的好成绩。由于运用侗文扫盲脱盲快、效果好,1986年有8县30个乡镇60个村开办74个侗文夜校扫盲班,学员3000多人,验收脱盲的有2151人,脱盲率为78%;三龙乡又于1990年开办7个班,参加的760人经过3个月的夜校学习后全部脱盲,半年后,该乡1410名青壮年脱掉了文盲的帽子。到1995年底,全州共开办侗文扫盲班857个,学员29989人,达标的24873人,脱盲率为82.9%。

(八)特殊和远程教育

随着国家残疾事业的发展,侗族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得到了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到2004年底,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有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凯里)、锦屏特殊教育学校、榕江特殊教育学校、黎平县特殊教育学校等6所,共有特教班34个。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有28个班,6个小学附设班。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1602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254人。按照1999年普查的底数测算,全州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63%。

现代远程教育,是运用信息技术设备加快全民接受教育,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现代教育新模式,是教育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已成为新时期新阶段教育手段现代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2002年开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在镇远等3个县的100所中小学实施“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并在16个县市的17所农村中学实施“贵州省农村中学计算机网络信息站”项目,在4个县市145所小学实施“农村小学多媒体教学”项目,在13个县102所农村中学实施“贵州省义务教育工程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为60所农村中学配置部分教学光盘资源,另外有30所中小学自筹资金实施“贵州省计算机教育工程”。

2003年4月,黔东南州被列为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地区。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239所农村中学的“计算机教室”、1839所农村完小的“卫星教学收视点”、1258个教学点的“教学光盘播放点”项目学校的设备配送、系统安装集成以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同时培训农村中学项目校骨干教师478名,农村小学项目校骨干教师1839名,按三种模式基本配置标准实施:一是在教学点建教学光盘播放点:二是在农村完小建卫星教学收视点;三是在农村中学建计算机教室。据统计,2003年以前,全州教育部李嘉诚和义务教育项目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有156个。2004年全州中小学信息站有256个,小学卫星接收站1839个,小学光盘播放点1258个,活动室482个,活动室播放点239个,初步建成了全州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现全州农村中学、农村完小和教学点的远程教育覆盖率分别为97.91%、93.37%、85.58%,99.42%的中学生和99.11%的小学生得到了利用远程教育学习的条件。

现代远程教育网站、教育点的建立和运行,有效地提高了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教学教研和开展教学改革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三、民族教育

(一)民族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国家非常注重民族教育事业。侗族地区50年代初期,就兴办了民族小学、民族中学和民族师范。

为提高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文化水平,侗族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先后陆续成立民族学校或在县级初、高中学校设立民族班。黎平县除了在县一中分设高中、初中两个民族班以外,1981年,经州政府批准恢复寨头、水口、龙额3所民族小学,并拨出专款修建新校舍。到1983年,黔东南州共有民族小学26所,九年制民族学校4所,民族中学7所,民族师范学校4所,民族农业学校1所。1982年,建立民族行政管理学校,当年从州内招生300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86.3%。1984年,民族行政管理学校面向全省招生280名新生,学制两年,主要培养少数民族农村基层干部。相当一个时期,民族师范学生享受的助学金,都略高于一般师范学校的学生。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评发不同金额的助学金。有些县对边远民族地区的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实行寄宿制,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各类民族学校每年冬季,对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都发寒衣或寒衣补助费。从1980年秋季开始,凯里一中开办民族班,每年面向从江、榕江、黎平、剑河等县农村招收45名少数民族学生,这些学生一律在校寄宿,并发给助学金,享受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学生的同等优惠待遇。

1979年以后,高校、中专招收自治州民族考生,按政策都给予降低录取分数段的照顾。从1980年开始,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年从全州各县特别是边远县农村招收部分当年高考落选的少数民族学生进预科班学习,补授一年高中课程后,报考升入对口的师范大专院校学习,未能升入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就业时按中等师范毕业生待遇安排。此外,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各师范学校,还采取短期培训、组织中小学教师假期进行单科学习等方式,为农村民族学校培训教师。

为挖掘和弘扬民族教育特色,许多学校都注意收集有关资料,作为对学生进行民族教育的乡土教材。民族学校十分注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双语教学,在边远民族地区学校尤其是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双语教学成为民族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学校把苗侗歌舞、刺绣、蜡染、民族拳术等引进课堂,或融入学校开展的活动之中,使学生受到民族文化艺术的熏陶,培养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思想感情。

建国60年来,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给予的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使得侗族地区的民族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侗族音乐进课堂

1984年,时任榕江县文化馆馆长的侗族音乐家、研究员张勇,带领县文化馆的音乐工作者,在榕江县车江乡车民小学开展侗歌进课堂的实验,把优秀的侗族儿歌教给学生。此后,他又组织榕江县文化馆人员深入民间、搜集、整理、翻译侗族少儿歌曲外,还向黔湘桂三省(区)侗族地区音乐工作者广泛征集,编辑侗族少儿歌曲选《长大要当好歌手》(内部出版),这本乡土教村,经过十多年实践,不断补充和完善,于2000年由贵州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接着,榕江县教育局、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县文化馆联合举办三期民族音乐教师培训班,使侗歌进入学校的实验由点到面地铺开。为了推广榕江的经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教委于1993年暑假在榕江民族师范开办了一期“黎平、从江、榕江三县民族音乐教师培训班”,侗歌进课堂的实验发展到黎平和从江,影响到毗邻的湖南和广西的侗族聚居县。

1985年11月,榕江县车民小学成立“金蝉侗族少儿艺术团”,主要演唱侗族童声大歌和其他侗族优秀歌曲,形成了全校唱侗歌的风气。在“金蝉”的影响下,黎平四小成立“侗家娃艺术团”,黎平岩洞小学成立金燕艺术团,黎平岩洞中学、从江县西山中学、小黄小学、平江小学、榕江县加利小学等也先后成立了“少儿侗歌合唱队”。

1987年,时任贵州省艺术专科学校、贵州省艺术学校音乐系副主任的侗族音乐教育家杨宗福,向学校写了开设侗歌班的可行性报告,很快得到校领导、省文化厅和省教委的批准,1988年正式招生,从而开创了侗歌进入艺术院校的先例。

第一期侗歌班面向黔东南州侗族大歌流传地区的黎平、榕江、从江三县单独招生,招收了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土生土长而又会唱侗歌的青少年24名,学制定为四年中专班(以后改为三年制)。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歌舞团侗族歌师吴定邦和从江县侗族女歌师石平姣,采用口传心授的方法进行教学。毕业时,学生学会侗族大歌和其他侗族民歌近百首,其他课亦达到中专毕业水平。1991年以后侗歌班继续招生,1997年开办了大专班。通过教学实践,专业课教师编写的教材《侗歌教学演唱一百首》,1991年由贵州民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侗歌班创办20多年来,创造出成功经验,在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上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在教材建设上采用自编的民族教本;在教法上采用“口传心授法”;在艺术实践上把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中央音乐学院杨鸿年教授看了侗歌班的演唱后说:“侗族大歌是我们民族合唱艺术非常宝贵的财富……像这样一个侗歌班,如果能发展到一定的表演形式,它一定会给我们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起很大的作用。”杜亚雄教授也赞道:“贵州艺校的‘侗歌苗舞’节目是真正的民族精品,是全国其他艺术院校学习的样板。”

凯里学院把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教学渗透专业教育和延伸第二课堂。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芦笙等进入到大学生社团等第二课堂,如大学生芦笙队、大学生侗歌队、大学生舞蹈队等。学校紧紧“依托地方、服务地方”,积极发挥贵州省尤其是黔东南丰富独特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以保护、传承、弘扬原生态民族文化为己任,着力实施“民族民间传承人才培养工程”,开办“民族民间传承人才培养班”。通过精心的培养,人才培养显现成效。学生孙学美、熊玉玲先后获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原生态组银奖、铜奖,大学生艺术团表演的《枫香少女》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中获得优秀奖,2010年39名同学走进了央视春晚的舞台。

侗族地区各县(特区)的政府教育部门,把学校作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播的主渠道、主阵地,把民族民间文化传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黎平、榕江、从江、剑河、锦屏和玉屏侗族自治县都开展了侗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其中玉屏侗族自治县各学校开设箫笛演奏课、创作箫笛曲谱、举办箫笛演奏比赛;侗语、侗歌、侗舞进校园,组织学生到侗寨进行社会实践,聆听侗族唢呐、木叶歌、山歌,耳濡目染淳朴的民风民俗;剪纸艺术进校园,开设剪纸课程和剪纸兴趣班。分别将侗族大歌、琵琶歌、乐器、体育、剪纸、刺绣等侗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新创文字带进校园,引进课堂的学校有:榕江县民族中学、车江中学、寨蒿中学、车江中心校、车民小学、口寨小学、乐里中学、栽麻中学宰荡、大利小学;黎平县城关四小、黎平一中、岩洞中学、岩洞小学、肇兴中学、肇兴小学、龙额小学等;从江县从江民族中学、高增小学、小黄小学、贯洞中学等。1984年以来,侗歌进课堂由于在传承和发展侗族传统文化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深受欢迎,已从榕江县扩大到黔、湘、桂三省(区)的7个侗族县,的30所学校(其中含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和6所中学、23所小学),有专职教师57名,开设双语音乐班157个,建立学生歌队10支,在校接受侗歌知识教育的学生有近一万人。

侗族音乐进课堂不仅广泛地宣传和介绍侗歌,而且还培养了侗族的专业艺术人才。1991年以来,贵州大学艺术学院侗歌班7次代表我省参加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等演出活动,两次作为中国民间艺术团到日本、法国、瑞士等国家表演和交流,他们演出的“侗歌苗舞”均获得表演金奖。榕江县车民小学“金蝉”侗族少儿艺术团(简称“金蝉”)、黎平县岩洞中学歌队、金燕艺术团,从江县小黄小学的代表,多次代表我省参加了国内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在各种竞赛中获得好名次;膺选参加中国少儿艺术团、代表中国少儿艺术的最高水平三次赴法国巴黎演出并引起轰动。“金蝉”歌队早期队员,有的到省歌舞团、红枫湖旅游景区工作,有的在县民族文工队、县文化馆,有的回母校教民族音乐,有的被选到全国各地的文化团体,更多的人成了当地学校和民间歌手、文艺骨干。剑河县民族中学开设音乐特长班,主要教习民族音乐,每天课外活动都进行练习,1988年以来学校每年都举行文艺晚会,师生有60多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为高校输送125名音乐特长生。

(三)锦屏县九寨侗族文化艺术业余学校

锦屏县九寨社区是侗族两大方言的分水岭,也是南北部方言和文化艺术的结合部。这里的歌舞、服饰、民居、风情、习俗原始古朴,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很有代表性。

2000年,为了保护和弘扬侗族文化,对独特的九寨大歌、花歌、曲艺、舞蹈、木楼、服饰、饮食、节日、礼仪等进行保护、挖掘、整理、继承、创新和利用,九寨地区的平秋镇和彦洞乡联合在平秋民族中学创办了九寨侗族文化艺术业余学校。

该校成立不久,即组队参加锦屏县民族服饰表演队,2000年10月,在“中国黔东南苗族侗族服饰文化节”上登台亮相,引起人们的赞赏。此后,引起国内外民族、文化界等多方的关注。世界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费孝通先生题写校牌“贵州锦屏县九寨侗族文化艺术业余学校”。2001年4月,美籍华人“福泉文化基金会”主席李威达博士和美国加州大学教授陈贻平博士等一行专程考察参观该校。这年8月,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刘璐、编导谢东娜等,为拍摄侗族风情片,专程到九寨拍摄古歌、大歌、婚嫁歌、拦路歌、进门歌和玩山歌。

侗族文化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