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侗药
一、药物种类
侗族居住地区无论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品种都比较丰富。专家学者们一般认为,凡具有下列要素的方可称为侗族药物。①具有侗语名称;②具有侗族药用部位不同;③具有侗医所用治疗病症不同;④具有侗医加工方法的特殊性等。
经多年的调查搜集整理,侗族药物品种到目前为止约有1500余种,其中以植物为主要品种,例如,了哥王、观音坐莲、金毛狗脊、土茯苓、山豆根、石菖蒲、黄精、葛根、两面针、川乌、天冬、天南星、白及、走马胎、接骨木、威灵仙、姜黄、土党参、黄药子、教金刚、门和尚、淫羊藿、天葵子、门血用、门席玉、门嫩、门挡归、门将贤、门冬麦、酸汤杆、金荞麦、门将累、百合、娘担拢、小血藤、教盼马、教亚、毛秀才、朱砂莲、千年健、桔梗、七叶一枝花、石蒜、泡参、天鹅抱蛋、杜仲、黄柏、木姜、半枫荷、侧柏、何首乌、牛膝、血三七、天麻、板蓝根、冰球子、紫草、桑寄生、杨梅、枇杷叶、山楂、九龙盘、青藤香、穿破石、仙茅、千里光、矮地茶、六月雪、鹅不食草、谷精草、海金沙、伸筋草、岩白菜、绞股蓝、鸡血藤、五花血藤、四块瓦、追风伞、矮坨坨、散血草、节骨茶、山乌龟、青牛胆、铁扁担、益母草、薄荷、杠板归、仙鹤草、水杨柳、一枝黄花、金钱草、夏枯草、独角莲、白头翁、太子参、教金钩、虎耳草、透骨香、鸡冠花、月季花、洋金花、过山龙、爬山虎、常春藤、十大功劳、三尖杉、红豆杉、八角枫、枫香树、八角莲、木通、吴茱萸、五倍子、猕猴桃、枳椇子、车前子、金樱子、莱菔子、苦练子、韭菜子、黄栀子、马钱子、菟丝子、冬葵子、喜树果、樟树子、冬瓜皮、桂皮、陈皮、丝瓜络、灵芝、椿树皮、西瓜皮、茯苓、黑木耳、八爪金龙、果上叶、天泡果、大蓟、小蓟、天青地白、一口血、翻背红、半夏、贯众、马蹄草、马鞭草、半边莲、垂盆草等。
二、药物加工
侗族民间常用药物和民族医生用药,虽然以用鲜品药物为主,但也强调药物加工后的使用,其常用的药物加工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净洗
将采集到还带有泥土的药材用水洗净挑选干净,以保证药物的治疗作用。
(二)切片
凡是木本、藤条、根块药材都须进行切制后晾干便于储藏保存备用,过去侗族民族民间(包括民族医生)一般不储备药材,原因是一般认为谁储备药材谁良心不好之故。也有的等药材干燥后切成丝、片段后使用。
(三)炒
炒制分为清炒和辅料二种。清炒有微炒、炒焦、炒炭之不同;辅料有麸炒、砂炒、盐水、醋炒、酒炒之分。
微炒。即用小火将生药片炒至稍微色黄或干燥,达到去掉水分晾干为度。
炒焦。即用小火加热至中火,温度稍高,将药炒至外表焦褐色或焦黄色,并有焦香味为止。
炒炭。将干药片或生药片放入事先烧热的铁锅中快速翻动炒至药片冒烟,外表变为焦黑色,内部变为焦黄色,但仍保持原有药物气味为止。经炒炭后之药物,起锅后应倒在木板上或干净的地板上等凉透后再装箱保存。
麸炒。用麦麸或谷糠壳作为辅料与药物共同炒制,其方法为,先把辅料放入锅中炒热至冒烟时再放入药物迅速翻炒至表面熏黄色后即可出锅,冷后收藏备用。
砂炒。用细河砂或细小石头放入锅中炒烫后,再放入药物炒制,使药材烫起泡至酥。
盐水或醋、酒炒,根据药物品种的要求,选用辅料,一般先辅料浸湿药物放入锅中加热炒至干燥工焦黄为止,还有选把药物炒热后,加入辅料至药物表皮焦黄即可起锅置地板上去火热,至凉后收藏。
(四)烧炭
把药材直接放入火中烧红取出冷却后保存,有些药物烧炭后放入碗中制成阴阳水服用。
(五)炮
把药材放入草木炭火热灰中(子母灰)翻动炮至熟状即可。
(六)煨
用湿水皮纸或黄泥巴、面粉或鲜菜叶、芭蕉叶把药物包紧捆好,放入火中煨熟取出冷后剥去外包物即可。
(七)打刀烟
选用新鲜药物砍成节段后,一头放入火中烧烤,另一头用碗或瓶子接住流出来药汁,冷却后封存备用。
(八)浸泡
对有毒的药物或需要特制的药物,用人尿、石灰水、黄泥巴、米酒、米醋浸泡后方能使用,一般浸泡7天,也有浸泡49天或更长时间的,到时取出药材晾干后使用。
三、科研、开发
20世纪80年代以前,侗族医药基本散于民间,而且有日渐衰退的趋势。80年代以后,国家采取了发展保护利用的政策,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1983年7月20日,国家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学的意见》指出:“民族医药学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侗族医药事业得到应有的重视,有关部门对侗族医药做了大量的发掘、整理、总结、研究的工作,侗族医药事业有了较快的恢复与发展。
(一)建立科研机构
为了推动民族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8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后,各地侗族人口较多的州、县都相应成立了民族医疗、科研机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了民族医药研究所,剑河县、锦屏县建立了民族中医院,黎平县、榕江县、天柱县、三穗县建立了中医院,还有民营医院、诊所和科研机构,如天柱县侗医精神病专科医院、天柱县王氏侗医诊所、天柱县欧氏侗医诊所、黔东南苗侗民族医院。这些侗医药医疗、科研、学术机构的建立,为发掘整理研究开发利用侗族医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发掘、整理、研究工作
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湖南省以通道侗族自治县卫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局联合对各地的侗族医药进行了发掘调查、整理研究工作。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对全州各县的侗族医药状况(含历史资料、人物和药物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普查,对各县的侗医人物进行重点询问调查。截至2009年12月底,共编写出版了《侗族医学》(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陆科闵主编)、《侗医吴定元小儿推拿经验》、《侗族常用药物图鉴》、《侗族药物方剂学》(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龙运光、袁涛忠、陆一纯主编)。还有百岁侗医吴定元的《草木春秋》书稿和《侗族医药单验选集》等书。
(三)举办学术活动
2003年9月24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行文批准成立“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侗族医药专家学术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卫生局,专家学术委员会由通道侗族自治县卫生局局长石光汉任主任委员、龙运光(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吴国勇(广西三江县民族中医院院长)、吴国生(湖南通道县民族中医医院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有肖成纹(兼秘书长)、吴兴远、杨晓琼、张湘宣、龙开娥、龙东清、杨德忠等11人。
2004年10月,全国首届侗族医药学术交流会在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召开,大会收到论文196篇,参加会议的代表168人,贵州、湖南、广西等省区的侗族民间医生为当地人民作了无偿义诊服务,全国首届侗医药学术交流会圆满成功。
2007年9月21~23日,全国第二届侗族医药学术交流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260名侗医代表、民族医药专家及学者参加会议,大会收到论文231篇。
2009年9月18~20日,在贵州省天柱县凤城镇召开了第三届全国侗族医药学术交流会,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来自全国12个省、区各民族医药专家、学者和民族民间医药人员近500人。会议收到学术论文560多篇,是全国侗族医药专家学术委员会成立以来参会人数最多、收到论文最多的一次盛会。
(四)开发利用
到目前为止,侗医只有自行开发研究的自用制剂品种,其剂型多以膏剂、散剂、酒剂、丸剂(蜜丸、水湿丸)和胶囊剂。据收集到的资料记载,各地的侗族医生(师)自行开发研制的自用(院内应用)制剂品种约有100余种。各地侗族医技科研人员自行开发研制各种侗药自用的制剂,绝大多数都是家传、师传和临床多年应用的单验秘方,有的秘验方是经过多代传承应用,并不断总结调整药味剂量或剂型,直至达到安全、有效、价廉以便于开发和推广为目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原所长、贵州省名中医、主任医师龙运光在总结临床40年诊疗经验的基础上,自行研制的“侗医降糖散”、“通筋止痛胶囊”和“康复乙肝散”等制剂,临床应用具有安全疗效好的特点。
侗族民间有许多单验方和现在已研制成自用制剂的药方,都具有较为可靠的安全性,临床疗效好、药味少便于开发研究之特点,对未来开发研究变为民族药品前景广阔。
侗族药物虽然品种较多,但在日常应用上基本是采集野生或家种的原生药材为主,开发研究成流通药品的品种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
①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至今没有制订有侗药审评标准,现在申报民族药、新药,只能按“苗药”申报。
②开发研究民族药新药(商品)费用大,一般四、五类新药申报审评实验室药理、药化、质控标准、毒理的实验费用,投入临床二期、三期观察等费用,全部开支少则600-800万元,多则1000多万元,现在侗族居住地区全部都处于西部贫困、经济落后的省、州(市、地)县,很难投入大量资金研发民族新药。
③侗族医药开发研究缺乏高层次的科研人才,更没有专门的国有的侗医药科研机构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