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吴浩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各民族青少年中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的有关精神,1999年教育部、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此项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为民族中小学,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从哪个方面讲,都应该以更积极的姿态,更饱满的热情,更主动的精神,深入而持久地开展好这一教育活动,努力成为本地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实践者、生力军和领头雁。
民族中小学是普通教育中的特殊群体,除具备一般中小学的属性外,还有其突出的“民族性”特征。一所学校少则几种,多则十几种不同民族成份的学生(除藏中、回中等外)长期在一起相处,难免不发生矛盾和磨擦,如果学校不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在平时,就有可能导致同学之间的一般矛盾演变和上升为不同民族学生问的冲突而出乱子。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分散校领导和教师的精力事小,搞不好,就有累及当地社会稳定的可能。因此,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更显得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各校都应无条件地开展好,根本不存在是否试点校的问题。
笔者所在的毕节民族中学是一所集“民族性、农村性、扶贫性”于一体的全寄宿制完中,生源覆盖全地区七县一市的200多个乡(镇),1 000多名在校生中,彝、苗、白、回等13种少数民族学生和农业人口学生分别占学生总数的90%左右。“两个90%”使人们不难想像出学校管理与教学工作的难度。然而,长期来,由于学校党政领导一班人头脑清醒,思想统一,认识一致,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列入学校德育工作重点,坚持以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理论为指导,注重实效,持之以恒地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从根本上维护了学校的团结和稳定,保证了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1999年至200 1年,学校高考升学率连续3年保持全地区前3名,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效显著,连续9年受地委行署表彰,1998年被国家民委、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几年来,为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得更好、更扎实,努力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育活动质量,实现活动目的和要求,学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积累了一些不成熟的经验和作法。
一、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突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地位,为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提供舆论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通过“三落实、一渗透”(教育材料落实、课时落实、教师落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思想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切实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与民族法律法规的“三进”(进校园、进教室、进师生头脑)落到实处,增强师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深化对江总书记“三个离不开”伟大思想的认识。
三、抓好“一法两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让“一法两条例”更加深入人心。一是把“现法两条例”的单行本配发给学校全体教职工,并定期组织学习和讨论;二是明文规定,高中每学期必须用2~3课时给学生讲授“一法两条例”的主要内容;三是充分利用学校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四是每学年举办一次以“一法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四、开好初中《民族政策常识》课。明确专任教师,纳入教学计划,列为考试科目(通常占政治成绩的20%),并要求教师根据实际积极开发乡土教材和校本教材,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活动内容,增加学生相关知识面,提高教学质量。
五、注重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彻底修正学生头脑中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又要打掉民族自卑感;既要教育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又要严肃查处以民族或地域结成的帮派行为,消除民族隔阂和地域偏见;既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饮食禁忌,又要教育学生自觉戒除不文明的成规陋习和不卫生的生活习惯。
六、以每年“十月民族团结活动月”为契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系列教育活动,抓好“七个坚持”,达到“六个促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1.坚持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活动,每项活动都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坚持举办一至二场分年级的全校性民族理论与政策法规专题讲座,邀请民宗部门领导或专家给师生作辅导报告。
3.坚持开好两个座谈会,即少数民族教职工座谈会和各民族学生代表座谈会。
4.坚持开展以“颁祖国、增团结、话繁荣”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和“民族团结”板报与书画展评选活动。
5.坚持开展向贫困学生“献爱心”师生募捐活动。
6.坚持开好一年一度的“团结怀”篮、足球运动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一场以“民族团结”为主题民族特色歌舞为主要形式的学生文艺汇演。
7.坚持做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开好“活动月”总结表彰大会。
实践证明,“活动月”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不断巩固,促进了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促进了学校课外活动更健康有序地开展,促进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和特长的发挥,促进了学生学会尊重、学会共处、学会关心帮助别人,促进了校风、学风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活动月”系列教育活动,使师生受到了深刻的、系统的、全面的民族团结知识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是一项布颁教学计划所没有的全新的教育内容,尚处于实验试点阶段,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共同去思考、去实践、去克服、去丰富和完善。
一是试点只要求在初中和小学进行,因而也只有初中和小学的试用读本。高中不要求,也无教材,教育材料缺乏,使得高中开展此项活动困难重重。其实,普高扩招后,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将试点延至高中,收效应该说比小学更好。
二是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应该成为各级各类民族中小学的自觉行为和常规工作,但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和统一要求而常被有的学校所忽视,甚至把它看成一种额外的负担。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明确将此项活动列为民族中小学必须的教育教学内容,以便学校统一思想,理直气壮地抓好活动。
三是学校在开展教育活动时,随意性较大,不确定的干扰因素太多,极易受到削弱而难以有效持久地开展。上级重视,经费宽裕,活动就开展得丰富多彩;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相对突出时,教育活动就抓得紧。反之,活动流于形式,教育走过场,无效果可言。
四是在素质教育还难以真正全面实施的今天,学校自身根本摆脱不了“应试教育”的影响,民族团结教育在毕业班毫无例外地开展不下去,但大家都认为极正常,学校显得很无奈。
五是师训工作受制因素多,教师素质难以适应教育活动的需要。如专任教师“走出去”学习培训受制于经费,教师全员培训则受制于时间、认识以及当地人才资源,活动课教师的身份认定又受制于人事编制等。
此外,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课内课外的延伸与补充,教育活动质量的评价,教育手段和方法的运用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我们去积极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