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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石刻政治与宗教意蕴的历史追溯及其对阳宝山佛教文化重建的意义
所属图书:《阳宝山文化研究》 出版日期:2017-10-01 文章字数:8044字

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石刻政治与宗教意蕴的历史追溯及其对阳宝山佛教文化重建的意义

阳宝山是贵州佛教名山,历史悠久,盛名长传。据载,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有僧人在阳宝山草创伽蓝庐(阳宝山莲花寺前身)。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在伽蓝庐基础上由民众捐资正式建寺。明清时期,阳宝山更是与四川峨眉山、云南鸡足山并称为中国西南三大佛教朝香圣地而享誉丛林。在历史的沧海桑田中,阳宝山寺庙几经兴毁,如今仅留下断壁残垣,颓石碎瓦,在寂寥的荒草之间诉说着岁月的苍凉。而所幸阳宝山数量众多,规模壮观的和尚塔林虽然也历经风雨劫难,却基本保存了它们的原貌,成为阳宝山佛教曾经繁盛的历史见证。

文化的发展传承、兴衰起落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同时也受历史环境的影响。阳宝山佛教也如此。阳宝山塔林与其“僧纲司”和尚塔墓石刻,不仅见证了阳宝山佛教曾经繁盛的历史,也折射出明清两朝对于贵州的政治、宗教诉求,是明清两朝政治意志与宗教政策的产物。其精美壮观的实体遗存以及所赋予的久远深邃的历史意蕴正是阳宝山佛教文化的精粹与瑰宝。毫无疑义,对阳宝山和尚塔墓“僧纲司”碑刻政治与宗教意蕴的历史追溯,必定有助于阳宝山佛教文化的重建。

一、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石刻是明清两朝宗教政策的产物

僧纲司是明清之际朝廷所设立之府级僧官机构,是我国僧官制度发展成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僧纲,指僧尼之纲维。为便于寺院管理,由政府任命,司掌统领全国僧尼以护持教法之职官,称为僧官。即检校僧尼有无犯戒、失职等情事,并监督诸寺院事务之官职。《明史·志第五十·职官三》:“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行者为之。洪武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明史·志第五十一·职官四》:“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清史稿·食货志一》:“寺观僧道,令僧纲、道纪按季册报。”《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于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纲,州曰僧正。”)。

我国的僧官始于后秦姚兴时代,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一套从中央到地方比较完备的僧官体制。其后历朝皆因袭其制,惟僧官之职位名称随朝代之递嬗而迭有变更。至明、清之际,其制更为成熟完善。

明朝的宗教制度,在太祖朱元璋一朝即已基本确立。立国之初,朱元璋实施高度的中央集权政策,与之相适应,建立一套严密而纲目齐备的僧官网络,将僧官完全划入政府官员的体系之中,为巩固其封建统治服务。

朱元璋的佛教政策表现出对佛教实行既整顿和限制,又保护和提倡的特点。其中,洪武前期侧重于保护和提倡,后期则着力于整顿和限制。 [1] 朱元璋对佛教所采取的这种态度与政策倾向,既源于他对佛教政治统治的双重作用的认识,也与他出身释门独特的个人经历与喜好有关。首先,朱元璋认为佛教具有“阴翊王度” [2] 和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这是他保护和提倡佛教的根本原因。他认识到民众对佛教宣扬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观念有敬畏恐惧之心,以此可以引人向善。其言:“愚民未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暗理王纲,于国有补无亏” [3] ,“阴翊王度”。他甚至认为佛教阐述的就是“三纲五常之性理” [4] ,与儒学、道教“所济给之理一”,“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 [5] ,“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 [6] ,将佛教与儒学的社会教化功能和作用等同。其次,朱元璋早年出身于皇觉寺,“空门礼佛,出入僧房” [7] ,对佛教和僧人自然有着特殊的感情。这是朱元璋保护和提倡佛教的一个重要原因。《明史·李仕鲁传》载“帝自践阼后,颇好释氏教。诏征东南戒德僧,数建法会于蒋山。应对称旨者辄赐金襕袈裟衣,召入禁中,赐坐与讲论。吴印、华克勤之属,皆拔擢至大官。” [8] 这对明初佛教的兴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第三,朱元璋从梁武帝、陈武帝等数帝昧于天堂地狱之说,沉溺佛道而导致亡国灭身的历史中得出经验教训,认为统治者“务释氏而能保其国者,未之见也。” [9] 所以,对佛教不能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壮大,而是要注意整顿和限制。此外,明初佛教存在诸多问题以及取缔和平息白莲教等民间宗教组织和发动的翻看斗争的需要,也是朱元璋对佛教加以整顿和限制的重要原因。 [10]

为了加强封建专制政治,秉持对佛教实行既整顿和限制,又保护和提倡的策略,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强化对寺院僧尼的管制。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金陵天界寺设置,“秩视从二品”,“统诸山释教事”,即统管全国僧尼寺院。洪武四年(1371)废止“善世院”,而把统理天下僧尼的职权并归祠部管辖。洪武十五年(1382),太祖又另行制定一套新的僧官制度,在京都设置僧录司,统理天下僧尼。其成员有左右善世,正六品,月禄米一十四石;左右阐教,从六品,月禄米一十石;左右讲经,正八品,月禄米七石;左右觉义,从八品,月禄米六石。地方僧官部分,府设“僧纲司”,有都纲一员,从九品,月禄米五石五斗,副都纲一员;州设“僧正司”,内置僧正一员;县设“僧会司”,内置僧会一员。副都纲及僧正司僧会司官不入品秩,“具不给禄” [11] 。这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四个层级,体系严密的制度。但是,僧录司并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机构,而是隶属于礼部统辖之下。洪武二十九年(1396),朱元璋把礼部所辖的祠部改为“祠祭清吏司”(简称为“祠祭司”),总揽宗教的政令大纲,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分别掌管僧尼试经给牒、僧籍名册、僧官的选补、寺额的赐给等的政令大权,原先的僧录司只处理具体的宗教事务,例如实际调查全国僧侣总数,制作资料详备的名册,包括姓名、年籍、出家受戒的时、地、受业师、历年行止等;编制天下寺院总册,详载启建年代、住持、住众人数、僧舍数目等资料,向祠部申报;推荐住持人选,以供任用之参考;主持经试,于祠祭司核可之下,填发度牒;约束天下僧众,严守戒律,阐扬教法;对违反戒律者,经调查后,申报祠祭司加以处置。除此以外,明朝还有一套统理僧官的独特办法,就是对于僧官的衣饰严加规定,依照禅、讲、教三类,区别僧服颜色:禅僧,茶褐色常服、青条玉色袈裟;讲僧,玉色常服、深红条浅红色袈裟;教僧、皂常服,黑条浅红色袈裟。唯有厕身于僧录司的高品阶僧官,才可以在袈裟纹边饰金,表示殊荣 [12] 。此外,明朝的各级僧官不置署,僧司直接设在寺院之内。僧官如同政府官员一般,要参加朝会,接受考铨。这种种的规定,处处都显示出明代对于僧官制度制定严密的程度,同时也可看作是明代对于佛教发展的一种抑制政策。

朱元璋以其皇权的绝对权威及强势政令施于佛教秩序,其结果,一方面使明王朝基本有效地管理和利用了佛教,维护和巩固了明王朝的统治,也使佛教势力得到抑制,有利于明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百姓生活的改善与提高。另一方面,朱元璋大力保护和提倡佛教,也造成了佛教势力的迅速发展和一定程度的膨胀,对明初生产发展、百姓生活改善和社会进步都不可避免地起阻碍作用,最终加强了封建专制统治,给广大民众套上了更加沉重的封建枷锁,加重了他们的痛苦。同时,对佛教本身而言,这些政策措施,一方面使明初佛教在经历元末战乱兵燹之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也促进了禅、净、律、天台、贤首等佛教诸宗的融通,促成了赴应僧的专业化及其队伍的壮大,奠定了日后僧寺分立制度;另一方面,它也加剧了佛学的衰微 [13] 。这正是朱元璋佛教政策这把双刃剑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朱元璋的佛教政策,不仅奠定了有明一代佛教政策的基础,成为明朝各代处理佛教事务遵守的成规,还基本框定了代之而起的清王朝采取佛教政策的大致态势,清代的僧官制度大体沿袭明制,略有损益,较有特色的是在僧官中实行了正副印制度和候补制度。另外,明清两代在西北、西南等藏传佛教地区实行“番僧僧纲司’制度”,自成一个独立体系,成为明清统治者对该地区实行羁縻政策的工具。

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由底座和塔身两部分组成,均为石材。塔身三层,一二层为多面方形,塔顶为圆塔形。底层正中碑石镌字“特恩示寂僧纲司法顺号耳明觉灵塔墓”,表明墓主为清代高僧法顺。碑石右侧镌字“雍正十一年岁次癸丑孟秋月吉旦立”;左侧镌字“乾隆元年五月初三日(1736年6月11日)葬”,并有落款“徒侄界(千、竺、行)、孝徒界(李、寅、坤、超、德)”,表明法顺塔墓早于雍正十一年(1733)农历七月间就已经营造好。法顺圆寂后,其徒界李、界寅、界坤、界超、界德;徒侄界千、界竺、界行一干人于乾隆元年五月初三日(1736年6月11日)将其归葬于塔墓中。碑额还刻有“尘缘无染”字样;碑石边框镌联“一点灵性归净土,万年月魂照禅心”。塔墓第二层也镌刻有“清净法亭”、“佛原无相”额名与“万法坦然,无为庭堂”、“三空朗处尘缘尽,四海通时慧海清”、“打开名利锁,踢回爱纲关” [14] 等偈语禅联,展示了一位高僧生前死后的所追求的空明清净的佛家境界。这样一座规模壮观,内涵丰富的僧纲司和尚塔墓的出现,正是明清时期中国僧官制度发展成熟完备产物。

二、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石刻与明清两朝对贵州的统治与行政建制相关,折射明清两朝的政治意志

贵州佛教的发展与中央王朝对贵州的政治统治与行政建制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并显示着相向而行的特点,即贵州佛教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贵州统治的不断加强而发展起来的。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正是折射出二者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如果没有明清政府对贵州的加强控制与管理,就不会带动贵州佛教的发展,自然也就不会有阳宝山大规模的和尚塔林和僧纲司和尚塔墓的出现。

贵州的建制沿革,春秋战国,其地有本土政权牂牁、夜郎先后继起。秦汉初置郡县。之后,历魏晋隋唐及两宋皆有建置。元代分属湖广、四川、云南三行省。明永乐十一年(1413)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清雍年间,再将四川属遵义府,广西属荔波及红水河、南盘江以北地区,湖广属平溪、天柱,划归贵州管理辖,也将贵州属永宁州划为四川管理辖,贵州全省疆域自此确定,迄今未变。由于贵州地处西南“天末”边邑,“蛮天僰雨,鸟道蚕丛”,与中原关山阻隔,交流甚少,信息闭塞,加之贵州政治经济开发迟滞落后等诸多原因,元明以前,贵州大部分地区属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化外之地。因此,与中原诸省相比较,佛教传入贵州较晚。

贵州佛教肇始于何时尚无定论。魏晋时代,佛教已影响贵州的西部、东部和北部。唐代中期,中央王朝因抗击南诏,朝廷招募一批北方大姓入黔定居。这些外籍移民有的信仰佛教,入黔定居后兴起寺庙 [15] 。唐武后年间,牛腾贬谪贵州,在贵州建造庙宇,传播佛教,被视为佛教传入贵州之始 [16] 。其时贵州佛教的传播仅限于黔北和黔东,这种状况,与唐代中央政府在贵州设置的经制州多集中于黔北和黔东,便利中原汉族移民的迁入和佛教的传播是一致的。两宋时期,随着中原文化渗透的加深,贵州土官土酋开始热衷奉佛兴寺,佛教逐渐传布贵州各地。这与赵宋王朝加强对贵州的统治有着密切相关。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贵州成为西南军事和政治重地,佛教亦随中原文化深入贵州腹地,大大拓展了佛教在贵州传播的领域。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同时也是贵州佛教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明初,明王朝通过一系列武装征伐及政治安抚手段,控制了贵州大部分地区,将贵州正式纳入中央行政管理区划。与此紧密相连,佛教作为贵州“安边化民”的政策工具,在中央王朝的干预与利用下,迅速在全省传播繁衍,贵州的佛教的发展进入繁荣期。这与明王朝贵州行省的设立,土流并治的政策,屯田导致大量汉人的迁入,都息息相关。清代前期,贵州佛教仍然称盛,这与清王朝对贵州统治的强化有关。晚清贵州佛教呈衰落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贵州佛教日益世俗化、功利化,大大削弱佛教的庄严与神圣,从而信众日少。另一方面,由于晚清政局动荡,“咸同之乱”和“庙产兴学”,贵州佛教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致使晚清贵州佛教一蹶不振。入民国,随着全国佛教的兴盛,贵州佛教复兴,且有一定的发展。

考察贵州佛教发展的历史,其兴起于唐,传布于宋,发展于元,繁荣于明,鼎盛于明季,衰落于晚清,复兴于民国 [17] 。其兴衰起落,与中央政府对贵州的统治与政局息息相关。贵州佛教在明代与清前期的繁兴与这两个时期中央政府对贵州有力的控制与积极的治理是一致的。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折射的正是这种政教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可以说,没有明清两朝对贵州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强烈控制与积极治理的过程中,将佛教作为贵州“安边化民”的重要手段,就不会促进贵州佛教在明清两朝的兴盛繁荣,就不可能出现阳宝山佛教同时相应的繁兴,当然也不会留下阳宝山宏大壮观的和尚塔和僧纲司的碑刻记录了。

三、明代僧纲司在边地普设情况及《明实录》记载贵州僧纲司设置的文献辑录

明朝政府以佛教作为维护国家统一,稳定边疆民族地区,促进民族团结与交流的纽带,僧纲司作为地方僧官体系的主体,曾遍布于全国各府及边陲卫所。 [18] 如在甘藏地区设置西宁僧纲司,任喇嘛三刺为都纲;于甘肃河州,设置番汉二僧纲司,以藏僧任僧官。 [19] 于洮州卫设僧纲司 [20] ,于遥远的新疆吐鲁番设吐鲁番僧纲司 [21] 。而万历《云南通志·寺观志》对云南各府僧纲司的设置记载尤详,可以管窥明代边地僧纲司设置与明政府对佛教进行严密管理的状况。其记述云:“云南僧纲司住觉照寺,辖府内29寺3庵。大理僧纲司住普宁寺,辖57寺1庵。临安府僧纲司住指林寺,辖15寺2庵。姚安府僧纲司住德丰寺,辖15寺。楚雄府僧纲司住广严寺,辖10寺2庵。鹤庆府僧纲司住玄化寺,辖15寺1庵。永昌府僧纲司住法明寺,辖17寺。蒙自府僧纲司住等觉寺,辖6寺3庵。武定府僧纲司住法明寺,辖4寺。元江府僧纲司住万德寺,辖3寺。景东府僧纲司住开化寺,辖6寺。曲靖府僧纲司住报恩寺,辖11寺。澄江府僧纲司住华严寺,辖7寺。寻甸府僧纲司住报恩寺,辖7寺。” [22] 由此可以看出明代云南佛教的兴盛。

明代在边地大量设置僧纲司管理佛教,促进了边地佛教的发展兴盛,这也使得明代佛教具有由内地向边地转型的新趋势。

明朝在贵州设置僧纲司以及朝廷对贵州佛教发展干预的情况,《明实录》中也有零星的记录。1.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乙巳(二十(1402年10月21日)四川播州宣慰使司请设僧纲、道纪二司。从之。(《太宗永乐实录》卷十二下) [23] ;2.永乐四年七月乙卯(二十八)(1406年8月11日)设四川赤水宣抚司经历司,置经历、知事一员。(《太宗永乐实录》卷四十四); [24] 3.永乐五年三月庚申(初六)(1407年4月13日)设四川播州宣慰司僧纲司。(《太宗永乐实录》卷四十八); [25] 4.永乐八年三月丁亥(二十一)(1410年4月24日)贵州宣慰使司请设僧纲司。皇太子从之。(《太宗永乐实录》卷六十九); [26] 5.永乐八年十一月壬辰(三十)(1410年12月25日)设四川永宁宣抚司医学、阴阳学、僧纲司。(《太宗永乐实录》卷七十三); [27] 6.正统十一年六月丁酉(初一)(1446年6月24日)给赐贵州会诵心经并法华经能作瑜伽法事者土僧童四十九名度牒(《英宗正统实录》卷一百四十一); [28] 7.正统十四年二月丙子(二十五)(1449年3月19日)设贵州毕节卫僧纲司正都纲、副都纲各一员。(《英宗正统实录》卷一百七十五); [29] 8.成化二十一年八月戊戌(二十)(1485年9月28日)礼部请“行给度僧、道七万人,知道数不足即补以僧,僧道录司无得分扰,两京神乐观并僧道录司及名山天下共七千八百人,贵州一千,云南两千……”诏可。(《宪宗成化实录》卷二百六十九) [30]

这些吉光片羽的记载,说明了有明一代,贵州地区的封建化程度大有发展,与政治强化与经济基础的变革相适应,佛教在贵州也广为传播,由此,佛教成为明朝政府统治贵州各族人民的思想武器。

四、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及其石刻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文化意义,对其政治与宗教意蕴的历史追溯,必定有助于阳宝山佛教文化的重建

明代设“僧纲司”,都纲一员,从九品,月禄米五石五斗,副都纲一员;州设“僧正司”,内置僧正一员;县设“僧会司”,内置僧会一员。副都纲及僧正司僧会司官不入品秩,“具不给禄”。如果从品秩和食禄上而言,僧纲司僧官是低微不足道的,但若论僧纲司僧官所享有的政治上优待和宗教地位的尊崇,及其发挥的社会作用,则是许许多多高官显贵都无法比拟与企及的。以此,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所内涵的价值是巨大的,对其政治与宗教意蕴的历史追溯,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必定有助于阳宝山佛教文化的重建。

第一,阳宝山是贵州佛教名山,称黔东之胜,明清时与四川峨眉山、云南鸡足山并称为中国西南三大佛教朝香圣地。《明一统志》、明万历贵州巡抚郭子章著《黔记》、清《康熙贵州通志》、清乾隆六年刻本《贵州通志》、清乾隆贵州巡抚爱必达撰《黔南识略》、清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民国《贵州通志》、《贵阳府志》、《滇行日记》、商务印书馆1931年5月初版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等史志典籍均有关于阳宝山的记载。阳宝山规模壮观的塔林与“僧纲司”和尚塔墓是阳宝山迄今尚存的文化与文物瑰宝,是开发阳宝山,重建阳宝山佛教文化的宝贵资源。

第二,阳宝山现存的上百座和尚塔坟几乎都有图形与文字,观塔之造型,有六角形、八角形、圆形、弧形等,图案有鱼、虫、花、草的浮雕,技艺精湛,雕工高妙,有着很高的工艺、美术、历史、学术、科研书法等方面的价值,是重要的文产资源。

第三,阳宝山“僧纲司”和尚塔墓及其石刻内容,可与历史文献记载僧纲司的相关记述相参照,因此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1] 何孝荣:《试论明太祖的佛教政策》,载《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

[2] 《明太祖御制文集》卷八《谕僧纯一》。

[3] 《明太祖御制文集补·释道论》。

[4] 《明太祖御制文集补·心经序》。

[5] 《明太祖御制文集》卷十一《三教论》。

[6] 《明太祖御制文集》卷十一《三教论》。

[7] 《明太祖御制文集》卷十六《皇陵碑》。

[8] 《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9] 《明实录·太祖实录》卷四十六。

[10] 何孝荣:《试论明太祖的佛教政策》,载《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

[11] 《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二百二十二。

[12] 《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13] 何孝荣:《试论明太祖的佛教政策》,载《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

[14] 彭荫荪:《佛岱重光——黔中名胜贵定阳宝山集粹》,贵州新闻图片社2016年版,第14—15页。

[15] 贵州省地方志编著委员会:《贵州省志·宗教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16] 王路平:《贵州佛教史·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页。

[17] 王路平:《贵州佛教史·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页。

[18] 《崇佛纪略》卷六云:“洪武二十七年,饬僧录司行十三布政使选僧补官。”转引自濮雷:《略论明代僧官制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9期。

[19] 邓前程、邹建达:《“缘俗立教,加意诸戎——明朝一项重要治藏治策研究”》,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0] 武海龙:《明代洮州卫僧纲司研究》,载《宗教学研究》2013年第2期。

[21] 郭胜利:《吐鲁番僧纲司考》,载《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22] 黄海涛、陈洁:《明代边地佛教述评》,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23]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5页。

[24]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8页。

[25]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0页。

[26]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7页。

[27]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8页。

[28]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4页。

[29]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15页。

[30] 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16页。

阳宝山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