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地名的传承和规范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地名文化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地名记载了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地名所包含的历史和文化信息,成为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在城市发展中要注重保护地名,对地名的命名、更名、废名,应当遵循相应的规范。
筑城道路沿途的牌坊
地名具有明确的指向,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地名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迅速扩张,人口流动频繁、社会交往密切,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地名作为方位指向、传播信息不可或缺的载体,要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同时,地名记载了不同时期的历史信息,通过地名,可以了解社会进步的片段及其相应的文化内涵。掌握地名的由来、所在,知道门号牌编制方法,了解道路指示标牌不同颜色的含义,可以方便自己的出行和生活。
贵阳市重视保护地名文化,在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针对旧城改造力度加大,原有街巷纷纷消失,以及新住宅区、新建筑和新地名、名称要及时命名的情况,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地名路牌城乡标志的设置标准》的基础上,200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一号政府令颁布的《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明确:命名或更名的地名应遵循历史沿革和保护文化传承,并相对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贵阳市地名命名的规范是:城镇道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废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制定方案报当地县级政府确定,抄送市民政部门备案。市内跨行政区域街道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市民政部门制定方案,报市政府确定。凡新建、改建道路,新辟开发区,新建大型建筑、居民区,应该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有关地名命名手续,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编制门牌号码。申请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应当将理由及拟采用的新名含义、来源等一并加以说明。
由于地名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地名管理必须规范,其中涉及公众利益、城市形象和反映历史文化风貌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对于普通人而言,应当了解什么是地名的通名、居民住宅区的通名和人工建筑物的通名、街道门楼号牌的编制原则和地名标牌的指向含义。
地名的形成有其独特的社会因素和缘由,命名或更名地名,应遵循历史沿革和保护文化传承,并做到相对稳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贵阳市地名管理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地名命名、更名、废名由民政部门负责。政府明确不得以商业化的有偿方式短期命名地名,做到了地名在一定区域内地名不重名。贵阳市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名称、一个乡镇内的自然村寨名称不得重名;市辖区的居民区、路街巷和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区、路街巷和建筑物名称不得重名;人民政府不驻在同一城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其专名不得相同。
贵阳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了道路街巷、居民住宅区和人工建筑物的通名。全市道路街巷的名称由专名与通名组成。通名按街道长短宽窄分为大道、路、街、巷,根据需要可以在通名前冠以方位词以资区别,较长的街道可以分段命名。除了已有的道路名称保持稳定外,凡是新建道路,视具体情况冠以通名。路宽五十米以上的命名为大道;通道宽三十至四十九米之间的命名为路;通道宽十至二十九米的命名为街,通道宽在九米以下的命名为巷。对于居民住宅区的通名,贵阳市亦做了规范。建筑面积在二十万平方米以上,且配套小学和幼儿园的,可以命名为小区、新村;建筑面积在十万平方米以上,绿地或人工景点达总地域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居民住宅区,可以命名为花园、苑;高层住宅楼或多栋住宅楼群可以命名为公寓、新寓。在规范人工建筑物的通名方面,贵阳市明确,十五层以上的建筑物可以命名为大楼、大厦;以经商为主、办公为辅的高层或较大型建筑可以命名为商厦;具有商业经营、娱乐、餐饮、商住等综合性功能的较大型建筑物,可以命名为城;城市中占地面积较大的公共场地、绿地,如用于大型建筑物通名,必须具有商用、办公、娱乐、居住等多功能性,且室外整块公共活动场地在两千平方米以上的才可以命名为广场。
由于地名标牌和门楼号牌在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贵阳市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同时,设计了具有贵阳风格的地名标牌和门楼号牌,确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地名标牌的规定、门楼号牌编制原则和大小尺寸规格。贵阳市地名标牌的文字规定和颜色含义,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兼顾山区特点。在贵阳中心城区的地名指示牌,上面为中文、下面用汉语拼音标注;牌面白底色红字的为东西走向,地名指示标牌牌面绿底白字的为南北走向;标志杆黄色为东西走向,标志杆灰色为南北走向。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地名指示标牌牌面以蓝色作底色,地名白字的为东西走向;地名指示标牌牌面以绿色作底色,地名白字的为南北走向。同时,地名标志牌上用箭头和文字指明道路方向。门楼号牌的编制规范是:大道、路街分单、双号编制,东、南为双号,西、北为单号;巷为顺号编排。中心城区的路、街、巷号牌以大十字为起点,从市中心向四周辐射顺序编排;其他地方的路、街、巷号牌的编排,由所在区、县、市决定。小区按入口所在道路位置确定号牌,小区内按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编排楼栋序列号。具体到楼房、院落,则每栋(个)编制一个正号,内部编制附号。楼栋的单元排序遵循从前到后、从左到右的原则;楼层号牌的排序,必须按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从下到上的原则编排。此外,贵阳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同类地名标志的式样、规格做到了规范、统一。路、街、巷的地名标志在其起止点、交叉处边缘和丁字路口设置,较长的街、路还在中段增设标志,方便群众。
地名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文化,对于传承历史、传播文明有着重要的作用,应当重视和保护。地名规范在保护地名的同时,对于传承历史、方便人们生活、推进城乡建设、传播先进文化具有积极作用,在地名命名、更名、废名时需要认真谨慎。在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对形成地名实体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