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故烈
王故烈,苗族,从江县架里乡乌昔寨人。出身农家,身材魁梧,勤劳机敏,十三岁能驯服烈马。长大后随师习武,练就一身武艺。
故烈为人正直无私,善于排解纠纷,一次架里牛塘斗牛,双方引起矛盾,械斗眼看就要发生。故烈猛地站出来高喊“不许动手!苗家有规矩,斗牛有章法,谁要行蛮不听劝解,就惩治他!”将要发生的流血事件终被制止。事后故烈请来各寨寨老议款,定出斗牛规章,以后每次斗牛秩序井然。故烈威望与日俱增,被推为“苗寨八洞”款首。与九洞侗款联款后,苗侗一家,故烈被公推为“新八洞”款首。清光绪末年境内发生灾荒,官府加重赋税,土匪掳掠民财,恶霸横行乡里,群众苦不堪言。故烈邀集各寨老聚会,组织款队,制定款约,保护地方安宁。牙现地方出现一伙盗匪,烧杀劫夺无恶不作。故烈率款队一举除之。宣统元年(1909),托苗地方有个官吏陈老钱仗势强占他人山林田产。故烈气愤,要陈退还原主,陈反请黎平知府派兵弹压。故烈遂集合款丁在牛头坳击溃官兵,擒斩陈老钱。
王故烈的忠义款护勇马甲(从江县文物局供)
故烈率领的款队纪律严明。对违反款规者按例予以处罚,作战有功者奖赏;战死者除厚葬外,对家属给以抚恤。因此款兵团结,群众拥戴,称故烈为“王公”。
故烈无私无畏,名扬四方,官府震惊。黎平府令下江厅召故烈进厅城,以武力胁迫故烈“放下刀枪当良民”。故烈说,现下到处都有盗匪、恶棍,要我放下刀枪不保民,万万不能。当即组织款兵与官府兵丁对峙,给官军以沉重打击。厅同知也逃往黎平府城,知府又把差事交给古州厅。古州同知在城里布置停当,便信邀故烈进城,伺机捉拿。“赴约”那天同知看到故烈款队威武的阵势,胆怯了,不敢让款队过河。故烈怒斥同知,款兵吼声如雷。同知见势不妙,慌忙撤回城里。
故烈始终按地方款规惩治不法财主、恶棍。勤隆一王姓财主与匪勾结坐地分赃,故烈带款兵前去问罪。王苦求请免一死,暗中却联络其他富豪贿赂黎平知府,诬告故烈杀害良民,自立苗王企图谋反。故烈被兵勇押到黎平关押。八洞、九洞群众联络各地款首,送去四百多张保禀,府台受贿置之不理,仍上报要在腊月除夕杀害故烈。在京城作官的彭某回黎省亲得知此事原委,向府台指出,故烈是苗族款首,为人正直,深得民心,不能屈杀好人,致生民变,彭回京后,勤隆王某再次以巨款行贿,府台复下令斩杀故烈。行刑那天民众痛苦拦路跪地不起。府台见情景感到民意不可侮,过分行事定会引起民变。遂撤回杀令收监关押。苗侗款首再次呈递保禀,府城及附近民众纷纷声援,故烈终于获释。
民国元年(1912)广西境梁月初、张三嫂部进扰六洞、“四脚牛”地方。六洞派人请求故烈增援。故烈率款队迅速赶到肇洞,在“归井”冲阻击梁张部。故烈奋勇当先,率众砍杀,梁、张率残部退回广西。六洞群众挽留王公,犒劳三天,筹集十挑侗布,数箩白银慰劳八洞款队,故烈只接受一把叶烟。
民国2年(1913)2月,梁、张再次率部溯江进扰丙妹、高增、下江等地,扬言要直捣古州。故烈闻讯,率款兵数百会合由榕江赶来的贵州东南路游击大队长吴传声部,在下江溪口对梁张部发起猛攻,一举收复下江县城。故烈乘胜追击,直把梁、张赶出贵州境外。民国8年(1919)故烈病故,享年79岁。
原载《从江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