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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江永定章程碑
所属图书:《神韵从江》 出版日期:2016-07-01 文章字数:2899字

下江永定章程碑

从江县建置到现在(2014年)仅有73年的历史,以前都隶属黎平府,分属潭溪司、下江厅、永从县、开泰县所辖。下江厅(县)、潭溪司没有编纂地方志。永从县康熙年间胡定之曾编纂《永从县志》已佚。开泰县乾隆年间郝大成修,王师泰撰《开泰县志》存史涉及至今从江县的历史资料亦寥寥无几。而从江县历史仅靠《黎平府志》和《贵州通志》所载的零星记载显得残缺不全。有残篇断简之嫌。由于历史和时代制约,民国年间从江县杨伯文编纂的《从江县志概况》(稿本)简略,存史资料较少。建国后,从江文史资料第七集张子刚编撰《从江石刻资料汇编》,有民清年间的一些文告布告藏在碑刻之中,以补史之无,弥志之缺。按其碑刻款式,既有官府刊刻,又有由官府行文。各乡团、寨老刊刻也有。按其内容可分为文告,款约、建造、义渡、疆界、娱乐、墓碑等几大类。但当时的文体都是文言文,现在的人不易解读。尤其是1990年下江镇修建街道出土的清末碑刻《永定章程》碑,就是清朝的一份文告布告,现存放下江关帝庙前,碑长166厘米,宽89厘米,内容广泛,涉及打击“会匪”,设立社禾义谷,夫役供应,公文递送,差役提案,完纳粮米,民事诉讼等12项内容及具体操作办法规定,全文2400余字,刊刻该碑目的是为了革除时弊,严禁苛派,保卫地方,宽纾民力。是研究清末从江县地方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不可多得的实物史料,曾有人愿出20万元购买该碑,可见其具备一定的历史价值。碑文如下:

神韵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