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岜沙人的狩猎围猎生活
所属图书:《神韵从江》 出版日期:2016-07-01 文章字数:4969字

岜沙人的狩猎围猎生活

根据《黎平府志》绘制的地图,岜沙苗族先民至少在明朝,就由黎平边打猎边迁徙到岜沙定居。在那个朝代现在从江县域是什么样子,岜沙寨像什么样子,只有传说故事,没有文字记载。直到民国后期《从江县志概况》(稿本)记载:“苗族多蓄发髻于顶,衣尚短黑,出入柴刀随身,禾草一束燃其端。好打鸟,火枪不离,好养鸟,以类为招,谓之媒子……”这是对全县苗族而言。也可以说是岜沙苗族一个缩影的真实写照。史料又载:“明洪武三十年(1397)下江万山丛,(下江是从江县前身的一部分)纵绵延于古州,都江地围数百里皆森林大箐,林木蓊郁,丛峦密稠‘荫绝人间’……”的叙述。可想而知:那时候的从江县地域方圆几百里,原始森林,遮天蔽日,茫茫苍苍,岜沙寨也在其中了。据现在的岜沙耆老们传说,他们的先祖从黎平打猎到岜沙,在岜沙坡头天气正热,一天一对猎犬到某一个水塘洗澡,回来时,背上粘了许多浮萍,坡头有水,他们的先民就在岜沙定居下来。边打猎边开荒种地,不断繁衍子孙后代,这就说明岜沙先民是一个围猎稻耕的民族来到岜沙,他们先祖们到岜沙时,无固定居住处,在坡上搭一些简易草棚,夜间睡觉就拿草铺地而眠。白天打猎,所食的东西以猎物为主。倘若所在的地方兽禽减少,狩猎不足维持生活,又举家迁徙到别处去。到新的地方又搭窝棚栖身狩猎,如此反复,长年累月过的是游猎生活。

在民国时期,也曾有些文人到过岜沙,他们对岜沙有这样的描述:走近岜沙寨,首先看到的是沿着坡垴而修建的两百多座茅草棚,映入眼帘,就像原始人住的茅屋,非洲土著所居的草房一样,四根柱子上堆满茅草和干稻草,金黄一片。远远望去,像散落在树林里一堆堆黄蘑菇。对于这些草棚,岜沙人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惜,时时加以修葺。据说,这种棚的造型几百年都是一个样,有的修修补补已用了好几代人。

棚内篱笆边挂满长的、短的、中的鸟枪,还有马尾套和弩弓等打猎围猎工具。老年人扛长枪,中青年扛中枪,小孩扛短枪。他们在坡上运用这些工具打猎,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尤其是他们的枪无虚发,每枪必中,可见枪法的高明了。岜沙猎人说:“猎人么,神枪手就用不着瞄准了,天上飞的飞得那么高,地上跑的跑得那么快,它们还能让人瞄准吗?枪握在手,只要一举,扳机一扣,天上飞的就得掉下来,地上跑的就得撂倒,这样才算合格的猎人啦。”每家每户的门楣上都插满五颜六色的野鸡金鸡羽毛,几乎家家户户都养有猎犬。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其意是“文革”结束了,不准搞武斗吧,天下太平了。在从江县地域,不管你是什么民族,所有的枪支弹药,都要收归县武装部军库所管。但唯独岜沙苗族,县武装部还发持枪证,允许他们在县域扛鸟枪行猎,直到现在亦如此。现在的岜沙苗胞,对打猎捕鸟的喜好也不减他们先民当年。一年之中,用于渔猎和捕雀的时间很长,从每年阴历十月下旬左右摘完禾谷,到来年整个正月间,被认为是当然的“打猎季节”,还有栽秧后到薅秧前大半月,这也是他们打猎的时节。有时河水上涨,鱼儿往上河来,或候鸟来临,即使秧苗长节了也不着急,谷子熟透掉在田里也不着慌,宁愿放弃活路不干,也得出猎捕捞,认为这是个好机会。虽然狩猎捕雀不是生活经济的主要来源,但可以补充和改善肉食生活之不足,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庄稼,使终年辛苦劳动成果免遭野兽和雀鸟之害。因而,他们的劲头十足。有时他们为了追杀一头野猪、山羊、老虎、熊罴,几天几夜跟踪,他们经常越过省际到广西地界,越过县际到黎平和榕江等县境。远走数十里,人困狗乏,但“锲而不舍”。

岜沙苗族人民是狩猎能手,传统捕猎成了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他们在农闲时间里,无一不表现出狩猎活动的特别爱好和浓厚兴趣,由于他们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内容,狩猎更显得久盛不衰。

访问一些还健在的岜沙打猎能手老人,他们侃侃而谈,绘声绘色地阐述,狩猎的一些经验和教训,滚拉主说:“打猎离不开三件宝——一是狗,二是人,三是枪。”打猎离不开好的猎狗,在那茫茫的深山老林,野兽在哪里,谁知道,全靠猎狗(又叫撵山狗)。猎狗生理上具有人们没有的嗅觉,嗅觉特别灵敏,打猎时,全靠它带路,发信息,追赶野兽,配合猎手与野兽撕打,保护猎手等。一位好的猎人,他也一定会“相狗”,他们说:猎狗们是有分工的,一些猎狗是专用来撵老虎、野猪、棕熊、黑熊等一类比较大又凶猛的野兽;一些猎狗只能撵一些比较小,如山羊、羚羊、野猫、野兔、穿山甲、刺猬(箭猪)等性情温和的野兽;一些猎狗只能捕捉野鸡、野鸭、竹鸡、画眉、秧鸡、老鹰等飞禽动物。

能撵老虎等凶猛野兽的好猎狗,他们外形上具有一些特征:如猎狗的头顶上有“线”,“线”路的毛翘上竖立,这样的狗就有“杀气”,它就不畏惧比她体型大几倍且很凶猛的老虎、熊罴、野猪等动物,否则反之;头为斧型,体型要大稍瘦,才有足够的力气与这些体型大且凶猛的大野兽进行搏斗,否则就无能为力;耳朵要竖立,才有忍性耐久,垂耳的狗一般是惰性,它追一会就不愿翻山越岭去追了;门牙要整齐锋利较长,嘴岔要深要宽,才敢下口狠咬野兽,反之胆怯,就算追到野兽面前,也不敢张口咬了;狗毛要粗糙,要密才不易散热,哪怕有荆棘葛藤灌木都能攀越过去,且耐跑不易累,否则跑之不久便停下来伸舌头喘气,不肯卖力了;脚爪要长要锋利,才能攀爬悬崖陡壁,才能抓住野兽,否则反之;眼睛要有神气,瞳孔闪烁不停,才能识别野兽跑的路线方向,不断航路。尾巴要细小直立卷曲不下垂,肛门要大,狗才有胆量,不怕野兽反过来反扑,反之胆小,遇猛兽停止不前或后退;鼻色以红、黑为佳,且色泽新艳,才能准确闻到野兽跑过留下的微弱气味,否则闻不到气味就迷失野兽跑的路线方向了;狗毛以黄色、灰色为佳,这两种颜色与森林的颜色大同小异,有保护色作用,野兽不易发觉;如果是白色、黑色、红色的狗,颜色鲜艳容易被野兽发觉而躲藏。

猎手们由于年长月久地狩猎,通过长期实践经验观察,哪些狗是好猎狗,哪些是非猎狗,他一眼就能识别。猎狗一般是不吃人的屎便,特别好吃生肉之类的东西;而非猎狗则爱吃人的屎便。猎狗的体型稍瘦而长,毛粗且长;而非猎狗的体型短肥胖,毛细密且短。猎犬和非猎犬两者之间的鼻子、尾巴、眼睛有所不同。有些猎狗是专门撵一些大的野兽,只有它们才有那个“杀气”,因为这个“杀气”哪怕那些狡猾的老虎、野猪等,它们跑去跑来,东藏西躲也好,最后它们还是逃不过猎人的手掌心,它们必定要碰到猎手,在猎手枪口的射程之下,而被击毙。所以,猎手们说:一只能打得老虎等大野兽的好猎犬,就可以去兑换两头大水牛。打得一只老虎,虎皮、虎骨全都是宝!如果你拿那些只会撵小野兽和飞禽的猎狗去撵那些老虎等大野兽,它们闻到嗅味后,就撬起尾巴,不敢前进,或者退后,回到猎人身边,任凭你猎人怎样鞭打,它们也不敢前进了,因为它们畏惧老虎这些凶猛的野兽。反过来,如果你拿专撵大野兽的猎犬去打那些小野兽和飞禽也打不到。当猎犬一进山这些飞禽和一些温和的小野兽早都不知飞跑到哪里去了。所以猎犬各有专长,不能替代。好打猎的猎手,经常一家养一两只猎狗,各有各的用处。

生下来的狗崽,断奶后,经过猎手们观察,哪些小狗可以训练培养为猎狗,他们也像武警部队训练破案和地震抢救人的军犬一样经常训练,常带小狗到山上,任其辨闻各种兽味。狗在幼小时,如果做错了事,乱去咬鸡抓鸭就用小鞭子、细条抽打一下,事后便用手去抚摸她,它得到安抚,以后一些恶习也就慢慢改掉了。如果带它到坡上,碰到一些小野兽,就用手暗示,它去追撵,决不能抛石头,以免养成坏习惯。且经常让她与成熟的猎狗到坡上行猎,这样经常训练,久而久之就训练成好猎狗了。猎狗是有感情的动物,当它不做错事时,不能随便打骂。它与主人感情笃深,当主人在打猎时,如果凶猛的野兽受伤后,反来咬伤人,或者在悬岩上跌倒受伤,那么它会在你身旁嗥叫,才有人来救。当主人与野兽抱成一团厮杀的时候,好的猎狗奋力参与,置自身安危不顾,帮猎人解危。

有好的猎犬,还要有好的猎人。好的猎手是在长期打猎中经过“攀、越、爬、滚、打”的过程中锻炼成长的。“攀越”就是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地攀过高山壑谷,越过崇山峻岭。假若狗发出野兽正在逃跑的信号,猎手立即跟在狗后奔跑,不顾刺锥藤挂、不怕悬岩陡壁、高坎湿地,一气跑几里乃至几十里,与野兽赛跑,跑到野兽前面埋伏射击。“爬”就是指爬树的本领,当野兽受伤,反过来咬人,那么就能迅速地爬上树,等野兽爬树时,站在制高点就有击毙野兽的时机。如果没有爬树的本领,就有可能被野兽伤害,甚至有性命危险。“滚”就是指当野兽受伤时,来势凶猛,无法躲开就要有胆量与野兽抱成一团撕打,要有临危不惧的胆略。“打”指的是枪法,猎人们也像部队的战士们一样,常常练习射击刺杀本领,才能有效地击毙野兽。

一个好的猎手他还具备有多方面的能力,比如当猎狗先进山发出有野兽的嗥叫信号,向主人报信,猎手一进山根据发现脚印,就能判断野兽大小、种类数量及长期居住或是临时路过以及它们活动的范围等。再进一步观察野兽的粪便,被吃的食物,野兽睡觉处是冷是热以及一些庄稼被糟蹋的情况,再观察地形地貌,它们逃跑大致是哪个方向,哪条路线,过什么山坳,做到“胸有成竹”,确定捕捉方法,指挥全体人员分工。也就是说一个好的猎手,要具备智、勇、谋、力等多方面才智,才能捕捉到野兽。以上是岜沙猎人所讲述打猎的一些经验,管中见豹,可见一斑。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8年的“大跃进”时期里,在县内的深山老林,经常有虎、豹、野猪、山羊、羚羊、刺猬(箭猪)、豺狗、野猫、野兔、山鸡等飞禽走兽。并时有老虎伤人事件不断发生。如当时的潘里乡潘里村李雁祥的母亲在坡上劳动时被老虎咬死,1953年7月,从江县召开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组织民兵和群众捕打野兽的联合指示》的会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从江县成立了以小乡或村为单位,以民兵为主力,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组成打兽队或打兽小组。在捕捉野兽运动中,岑扛乡岑扛村民兵排长荀明辉,把一个大野猪打成重伤后,野猪反扑过来把他咬成重伤,在西山医院抢救无效,而光荣牺牲。从1953~1954年的1年时间里,西山区打死老虎、豹子二十几只,野猪近百头,但全县和岜沙村没有统计数字。

进山后,打猎头人对参加捕猎的人们作了详细的分工:一是枪手,即有射击技术的人,持枪到指定的坳口、山梁或某一路边隐蔽起来,等候野兽一来就开枪射击。二是撵山人,他们带着猎狗在荆棘蓬里、森林里、指挥狗到处钻山,猎狗嗅觉比较灵敏,闻到野兽气味后,就发出狂叫的信号反馈给扛枪猎人,表示有野兽,并不断去追赶,把野兽撵出山。三是摇旗呐喊的人,分在山梁山腰摇旗呐喊,观看猎狗和野兽在坡上跑的方向路线,随时指挥持枪人,不断调换狩猎的关卡要塞。

打得猎物后,一般通过领头人分配,在分猎物之前首先割一点肉,烧香酹酒,由猎手领头人念一些咒语以报答山神恩惠。然后按古人习俗即“隔山撵羊,见者有份”进行分配。意思是:凡是参与这场打猎活动的人,除开击毙野兽的猎手多得一个猎头外。其余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和狗平均分配,每人(狗)一份,打得野兽后,主人也一定给野兽肉给猎狗吃,不能亏待它。而或过路正碰到打猎的人,也给一份,这种“见者有份”的习俗,体现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分配方式,直延续至今未变。

岜沙围猎守猎(韦德刚摄)

岜沙苗族虽然爱好打猎,但到过年的三十,凡在山上撒下的套子、网子、弩箭等捕猎工具一律收回归家,以表示对野生动物的爱护,使他们安息过年。

虽然,民国《从江县志概况》(手稿)有苗族爱打鸟,火枪不离身,和《黎平府志》也有苗人善用弩箭射击猛兽的记载。但由于社会不断变化,一些苗族地区交通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人们对大自然无度地开发,一些大森林逐渐被伐光来种植旱地粮食作物。大自然环境遭到破坏,野生动物失去他们繁衍生息的地方,而逐渐减少,致使一些珍贵的野生动物如:豺、狼、虎、豹、熊、山羊等濒于灭绝。所以,现在的年轻人,对狩猎的爱好和兴趣日趋淡薄。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青年涌于城市打工,把精力转向学习文化技术,发展商品经济方面去,狩猎的习惯就逐渐淡化消失。

捕捞和采集是原始社会人们共同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山上的野生动植物和河里的鱼虾,均属集体公有。人们可以集体或个人随意到山上采集和下河捕鱼。古老的这种原始社会经济形式,在县境岜沙苗族还有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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