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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及民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所属图书:《土家族文化大观》 出版日期:2014-06-01

第二节 元明清及民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一、社会

元代是历史上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一个转折时期。元统治者鉴于唐宋时期的羁縻制度比较松懈,每到王朝衰弱时,有的羁縻州县往往拥兵自保,不听控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稳定土著民族首领大姓与朝廷的关系,羁縻制度逐渐发展成为土司制度。元朝初期,朝廷视各土著首领势力大小,土地多少,分别委以不同等级的官衔,让他们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朝廷在少数民族地区先后设置了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长官司、土巡检等统治机构,分别委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土巡检、土主簿等职。到明代,土司官被纳入国家统一官制。《明史·职官·土司》载:“宣慰司宣慰使,从三品;宣抚司宣抚使,从四品;安抚司安抚使,从五品;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正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朝廷对土司的建置以及土司官的职衔、职责、承袭、升降、进贡、征调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

田氏从宋代田佑恭开始“世守其地,世掌其权”,元代思州依然由田氏掌管。到元末明初,明玉珍在西南地区建立大夏政权,思州田氏族属镇远州知州田茂安始分其地依附,创设思南道都元帅府,徙治思南。思州宣慰使田琛徙治都坪(今岑巩县)。思州田氏政权从此分为思州、思南两宣慰司。元明时期,思州、思南宣慰司田氏势力的强大和影响显赫,有民谚说“两广岑黄,思播田杨”,指的就是,思州和播州都是贵州实力很强盛的土司。民国《沿河县志》载:“至元十五年(1278),知思州军州事田谨贤以地归附,乃置万户府。寻改置思州军民安抚司,后改宣抚司,隶湖广行省,领镇远州、务川县并楠木洞长官司六十六,徙治龙泉坪……至正年间,其施属镇远知州田茂安始分据其地,以献伪夏明玉珍,创设思南道都元帅府,徙今治。”

进入明代,朱元璋仍以田氏继袭思州、思南两宣慰司职,下辖39个长官司。《太祖洪武实录》载,乙巳年六月己丑(1365年6月21日),“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遣其都事杨琛来归,欲并纳元所授宣慰使告身。上曰:仁智僻处遐荒,世长溪洞,乃识天命率先来归,可嘉也。俾仍为思南道宣慰使,授琛思南等处宣抚使兼新军万户,以三品银印给授之”。

思州宣慰司辖有:都坪鹅异溪、都素、施溪、黄道溪、石阡、龙泉坪、苗民、葛彰葛商、福禄永从、潭溪、八舟、洪州泊里、曹洞、古州、西山阳洞、新化、湖耳、亮寨、欧阳、中林验洞、赤溪南洞、龙里等22个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

思南宣慰司辖有:水德江、蛮夷、沿河佑溪、思印江、朗溪、镇远溪洞金容金达、施秉、偏桥、邛水十五洞(田乐、得民、晓爱、陂带、邛水五长官司)、臻剖六洞横坡等处,铜仁、省溪、提溪、大万山、乌罗、平头著可、溶江芝子坪等17个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思州、思南两宣慰司所管辖地域,覆盖今贵州的沿河、德江、思南、印江、江口、松桃、铜仁、石阡、万山、玉屏、务川、岑巩、镇远、施秉、凤冈、锦屏、三穗、黎平、从江、榕江等县及重庆市的部分地域。思南、思州两宣慰司辖区,涉及今铜仁市土家族聚居区的主要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沿河佑溪长官司,思南县境内的水德江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思南宣慰司直属地和覃韩偏刀水土巡检司,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的思邛江长官司和朗溪蛮夷长官司,江口县境内的省溪长官司和提溪长官司等。

明永乐十一年(1413),因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和思州宣慰使田琛为争夺“沙坑”之利,举兵相斗。朝廷多次调停无效,并令镇远侯顾成率兵弹压,将其捉拿,解送京师问罪,并废除二宣慰司。朝廷将田氏二宣慰使思州、思南两宣慰司地“改土归流”,以其辖地设置思南、思州、铜仁、乌罗、石阡、镇远、新化、黎平等八府,设贵州布政司以辖之。土家族为贵州建省奠定了基础,为贵州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思州、思南两宣慰司废除后,境内各长官司并未同时废除,而是实行“土流并治”。铜仁地区境内,当时共设置有思南、石阡、铜仁、乌罗等四个府,各府仍辖有相应的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其中,思南府辖有沿河佑溪、水德江、蛮夷、苗民、思邛江、朗溪等长官司和蛮夷长官司,铜仁府辖有省溪、提溪两长官司。各长官司“改流”时间有早有迟,具体情况如下:

思邛江长官司:元代建立,正长官张坤载,传至张鹤龄,因印信丢失,于明弘治七年(1494年)被革除,建印江县。

朗溪蛮夷长官司:朗溪十五洞四十七寨“苗反”,朝廷调沱江宣抚使田儒铭率五子领兵“征讨”,于洪武十五年(1382)置朗溪司,田儒铭第五子田茂能任朗溪司正长官,任氏助田儒铭征讨有功,任副长官。后废长官司,划归印江县。

水德江长官司:正长官张坤元,承袭12任后,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废司建安化县,张氏改任土县丞,又承袭7任,于清乾隆四十年(1775)袭职,后未议袭。副长官杨氏(焙截),随沐英征战云南有功,授思南宣慰司办事长官,永乐十八年(1420)改授水德江副长官,承袭7任,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罢袭。光绪八年(1882)安化县由思南迁大堡(今德江),蛮夷长官司正长官安氏(世兴),承袭17任后,未议袭而废。

沿河佑溪长官司:正长官张氏(坤义),传至清雍正五年(1727),在长官司里设流官吏目一员,加州同知衔,以稽查土司,逐步“改流”。副长官司冉氏(加正)。正、副长官均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废除。

省溪长官司:正长官杨氏、副长官戴氏,清光绪九年(1883)废长官司,设铜仁县。

省溪长官司衙署遗址

提溪长官司:正长官杨氏,副长官张氏,清光绪九年(1883)废长官司,划归铜仁县。

土司官由朝廷直接任命,享有“世袭其职、世守其地、世掌其民”的特权。土司官只要按期向朝廷进贡,服从调遣,朝廷对土司统治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民事等一般很少过问。土司官在其辖区内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许多土司官的意志往往就是法律,对辖区内的土地可以任意加收粮钱、买卖、转让、赠送,对辖区内的人民则可以任意买卖、转让、赠送、陪嫁,甚至殉葬。他们设有自己的衙门,牢狱内设置锁链,杀威棍,绳索诸刑具。

对土司统治的情况,许多文献都有记载。明嘉靖《思南府志》:“当时田宗鼎禁民居不得瓦屋,不得种稻,不得从华风。虽有学校,人才不得科贡。属官俱以喜怒予夺生杀之,月刑数人于香炉滩。”又载安康诗云:“香炉巨石倚山头,独立江心白鹭洲。两岸差参烟树老,群峰连叠洞云浮。风和游客扁舟过,日落渔人晚钓收。却怪当年荼毒者,石中赤血至今流。”明代进士田秋诗云:“滩心洲屿平为砥,齿齿白石青可扪;矣乃沧浪歌孺子,凄凄芳草怨王孙。”两诗均透露出思南城边的香炉洲是当年田氏土司经常杀人的地方。《贵州通志·土司志》载:“凡土官与土民,其主仆名分最严……土司虐使土民,非常法。所生女子,有姿色,本官辄唤入,不听嫁,不敢与他……凡有征徭,必使头目签派,辄顷刻集事,流官号令不及头目传唤也。头目或有事,但杀一鸡,沥血于酒,使众饮之,则生死惟命。”

土司统治时期,朝廷对土司统治地区的经济交往较之羁縻制时期有所加强,对土司向进贡的时间、人数都有所规定,土司一般每隔两三年要入朝进贡一次,表示服从朝廷领导,所辖之地为“王土”。平时可选派有关人员向皇帝谢恩,接受朝廷赐封。思南土司进贡的物品通常是马匹、糯米、茶叶、甜瓜、棕扇、雄黄、香木楠、棕丝斗笠、朱砂、水银、生漆、药材、蜜蜡等方物。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省溪、提溪、锦州、铜仁等司洞土司杨秀朝等六人入觐,进贡方物有水银、朱砂等物。明洪武十四年(1381)四月,思南宣慰使田大雅率部入朝,贡马、茶、棕扇、棕丝斗笠等方物。据传,明太祖朱元璋见贡物中的棕丝斗笠时,高兴地赞曰:“篾细如丝,美哉!美哉!”即命取青纱布一块赐押斗笠顶,曰:“民能戴,官亦能戴。”正统十四年(1449),水德江司长官张源派儿子张皆福等入朝贡马及方物。《明实录》记载:“吴元年三月戊子(1367年4月10日),思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田仁智,遣五寨副长官戴允中进表,贡马及方物。”“吴元年十月戊午(1367年11月17日),思州宣慰使田仁厚,遣其镇抚田谨晋贡马及方物。”“洪武十一年十一月庚午(1378年11月21日),思南宣慰使田大雅以袭职奉表谢恩并献方物、良马。”

沿河张氏土司衙署旧址

朝廷接受土司进贡后,一般也要向土司回赠和赏赐一些物品,以示皇恩浩荡,有时皇上还要亲自表扬嘉勉几句。《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卷108记载:“洪武九年八月庚戌(1376年9月12日),思南宣慰使田仁智入觐,贡马及方物。诏赐仁智及其下各有差。仁智入谢,更赐织金文绮三十匹,帛如之。上谕之曰:‘汝在西南,远来朝贡,其意甚勤。朕以天下守土之臣,皆朝廷命吏,人民皆朝廷赤子。汝归,善抚子,使各安其生,则汝可长享富贵。夫礼莫大于敬上,德莫盛于爱下,能敬能爱,人臣之道也。’仁智辞归,至九江龙城驿病卒。有司以闻,上命礼部遣官致祭,敕司送其柩于思南。是月,思州宣慰使田弘正与弟弘道等来朝,贡方物。上命礼部皆其锡予。”《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卷105载:“洪武九年三月己卯(1376年4月14日),诏曰:‘……思南宣慰等司夏、秋税粮尽行蠲免’。”《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卷204载:“洪武十一年四月壬子(1378年5月7日)命思南宣慰司收集各洞弩手二千人,以征调。”长官司之下,设里或洞,辖一至数里。里由若干个大、小村寨组成,担负各种劳役、钱粮、捐派。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思南府直辖6图,即水特姜图、罗纹图(皆旧属蛮夷司)。每图各辖10甲,计60甲,首次开始置设保甲制。安化县辖4图,即水村图、德江图、瓮济图,均各辖10甲,计40甲。印江县辖3图,即在城图、网索图、毛坝图,均各辖10甲,计30甲。

民国2年(1913),思南府改为思南县,铜仁府改为铜仁县,原铜仁县改为江口县,安化县改为德江县。民国3年(1914)1月12日《贵州公报》所载《贵州省各县等级沿革表》公布,以原驻州同、州判和部分驻有吏目、县丞、弹压委员的地方增置册亨、三合、大塘、长寨、邛水、沿河、省溪、后坪8县,同年6月于沿河佑溪长官司置沿河县,于后坪弹压置后坪县,为三等县,设县公署及县知事,隶黔南道(驻镇远)。土家族地区各县推行保甲制,设区、乡、保。印江县划分为4区15乡158保,德江县划分为9个区,沿河县划分15个区,思南县划为6个区。民国16年(1927)将沿河、印江、江口、后坪4县由三等县升为二等县,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民国30年(1941)后坪县因面积、人口、户数低于设县标准被撤销,将县金竹山以西9个联保划归务川县,金竹山以东6个联保并入沿河县。

民国19年(1930),贵州重新调整各县行政区划,下设区、乡、镇公所及闾、邻等基层组织。民国23年(1934)沿河县废除闾、邻制,设区、乡、保甲制。民国24年(1935),将乡改设联保,全面推行保甲制。时印江县设有45联保270保2666甲。翌年,全县又分为5个区43联保2456甲。民国26年(1937年)7月,思南县行政区划编整完毕,分为5个区43联保274保2647甲。民国28年(1939)贵州整编保甲,思南县分为5个区43联保254保2519甲。民国30年(1941),德江县设有5个区20联保138保2248甲。民国31(1942)年1月,实行新县制,撤区废联保,设乡(镇)。思南县保留一个区,设2镇17乡,248保2139甲。民国32年(1933),沿河县设4区24乡273保2803甲。民国24年(1935)贵州省分设11个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沿河、德江、印江、思南、江口、铜仁等地属第六督察区,行政督察公署驻思南。翌年,缩为8个督察区,铜仁地区仍为第六督察区,督察公署驻铜仁。

思南周家盐号

1934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黔东特区”,辖黔东沿河、德江、印江等县,建立了区、乡苏维埃政权。今沿河县境有晓景、铅厂坝、白石土地湾、谯家铺、山羊岭、茶园头、岩桑、淇滩化8个区苏维埃政权组织,下辖24个乡苏维埃政权组织;印江县有旧寨坝、官塘、罗南溪、喻家岩4个区苏维埃政权组织,下辖20个乡苏维埃政权组织;德江县境有枫香溪、张家湾、徐家岩3个区苏维埃政权组织,下辖11个乡苏维埃政权组织。

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家族地区还形成了具有自身民族特征的社会组织——族会。土家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前基本上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封闭社会,往往是聚族而居,宗族势力强大,族会是民间基本社会组织。

从民族来源与历史的发展来看,土家族田、张、冉、杨、安、任等大姓,都世居其地。田姓是隋朝带兵迁入乌江流域下游的强宗大姓,官为黔中太守,世守其土。除此,张、杨、冉、安、任等大姓也是这里的土司官,从上到下都有组织,每一大姓、每一村落,不止自成一个集团,而且有领袖人物,在同宗共祖的土地上安家立户时,还保持着同姓相聚的内聚力。即使到明初“改土归流”及以后,汉人及其他姓的掺入,但仍然未能打破原村落的聚居习俗,以及以大姓为村寨之长的地位。即使某些村落后来异姓已变为多数时,还是未动摇原来的大姓在村落的权威。

土家族地区,普遍存在着以姓氏为单位组成的族会。族会组织有大有小,大到地跨数乡连县,小到单个或数个村寨,以姓氏为纽带,按地域组成。每个族会都有族长,一般是具有政治影响力和经济实力,能说会道,办事有力,深得族人信任的族内辈数较长或政治、经济实力较强者。有些族长还拥有团防乡丁,有的甚至是土司官,有的同时兼任公产的管家。族长的职责是领导族人祭祀祖宗,制定和执行族规,修增族谱,处理族内外事务等。各宗族均建有宗祠和拥有共同的财产等。如印江的朗溪、木黄,沿河的黑獭堡,思南的许家坝、仙坝、南盆的田氏,德江的安氏,印江板溪上下二洞的任氏,沿河上坝的张氏等祠堂的公共田产不仅分布较广,而且祠堂也修建得非常堂皇。土家族地区的宗祠公共财产及宗族组织的社会影响很大。如印江朗溪、木黄建厂田氏宗族的祖产,除有一幢堂皇的宗祠(至今尚存)外,还有100多挑谷物的田地。公田收入用于族中事业,如每年举办“冬至会”大祭奠,设奖金以奖励求学,资助同族贫困户,或协助同宗从事一些社会活动。宗族公田一般实行租佃,租佃公田的有本族人,也有外族人,租率一般为四六开或倒四六开,也有对半开,大都根据田土的好坏,水源的丰歉而定。

冬至会,也称族会,即宗族举办的祭祖活动,在各姓的祠堂举行,是土家族大姓每年的农历冬至日举办的一次隆重的祭祖活动,具有增强同姓凝聚力的功能。族会的费用出自公产,即祠堂公田的收入,也有族人集资筹集的。本族人都来参加,出嫁的本族姑娘也可以回来参加。冬至会一般在冬至前数天就着手筹办。届时,一早就杀猪宰羊,族人都穿着整洁,聚会祠堂,由族长率族众拜祭祖宗牌位。敬祖很有讲究,族人两边排立,由族长和族中有声望的人领拜,众人跟着参拜,称为“奠酒”。祭祖仪式要进行一两个小时。然后摆席,族人围桌共享盛宴。若人多桌子少,就一轮一轮地吃。宴席后,由族长或族内管公产的人公布账目,或重新推举下一届管理财务的人。一天祭祖的活动到晚上便告结束。祭祖是件极严肃的事,因之禁止唱歌、跳舞之类的活动。

如遇族长过世,或族内有人犯了族规的处理,选举新族长或处理违反族规者,也都是冬至会这天。选举族长前,族内有声望的一些族首,先要进行磋商,然后提出人选,让族众认定。就任族长没有什么仪式。冬至会这天,还要处理违反族规者,轻者,改恶从善,责成家庭教育;重者,处死,不搞皮肉刑事。对于严重违反族规者,即时抓获即时处理,无须等到冬至会。族会及族长是族规的执行者,事实上的“法官”。族人若违反了族规,族长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一些解决纠纷的族规相当严峻,其动机在于平息纠纷本身,显得并不完全公正。但在土家族这个以血缘关系还起着重要作用的社会里,宗族的制约是社会制约的一个主要方面。人们由于害怕遭受族规的处理,就会以宗族的道德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达到宗族内部的和睦团结、有序生活、尊老爱幼的目的。客观上,土家族的宗族族规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理调解族内矛盾纠纷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按照土家族的宗族观念,人们的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几种:

1.坏的行为。土家族认为发生了坏的行为是有罪的,必须受到制裁。①同姓结婚,大伤风化,绝不准行。如胆敢触犯,则以篡宗论,除除姓更名外,还要处以重罚。②叔嫂转房,规所不容。如有违规,则以弑兄谋嫂罪论处。③孝为百行之源。有不孝者,来祠报告,拟以王法自治。④礼义为家族最重纲纪。有败坏者,田地充公,流徙外地。⑤宗族里有以下犯上者,凭从祠众公议,杖责无辞;上欺下,强凌弱者亦然。⑥族人有侵蚀公项者,如砍伐山寨风水古树,或祖坟风水树者,永绝子孙。

2.受人议论的行为。下列行为并不算严重违规,但要遭人批评。①虐待前房子女。无论是后母或后父,对等前房子女均应视同己出,若有偏差是会受到议论的。②鄙视赌博和纵狂的人。对赌博和纵狂行为,认为是丢脸、无礼的。但不会在口头上直率地表示出来,有时给予讥笑,有时以眼色或面部表情透露出他们内心的不满。③凡不合乎道德或伦理标准的行为,土家族都认为是属于“非”,广以贬抑。如奸盗、贩卖人口、逼良为娼、以强欺弱、谋占田地、调唆词论等。

3.受人赞扬的行为。过去在土家族社会里,虽然没有奖状、奖章的颂赠,凡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仍然受人们的赞扬。①孝敬公婆父母。土家族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实行长嗣继承,因此长嗣有奉养年老父母的义务,这样就解决了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对社会是有益的。②尊敬老人,土家族认为是件重要的事,各大姓都会在冬至会告诫族众,要以礼遇对待老人。③对人礼义亲爱。土家族认为对人和蔼亲爱,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④关怀年轻人,这是相对于老年人和中年人说的。年轻人社会地位不高,不受重视,能得到宗族老人及中年人的提携是一件好事。例如过去有的宗族规定子孙赴乡试者给路费钱10串,入文武榜者给钱50串。

4.勤俭。土家族认为,勤俭是一种美德,它不但能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更能为宗族分忧。浪费、懒惰不仅不能养活自己,还会给宗族带来不少麻烦。

新中国成立后,再也没有举行过冬至会。一是政府实行土地改革将公产分给农民耕种,宗族没有活动经费;二是祠堂被没收,改为学校或区、乡政府的办公场所;三是祠堂活动被视为封建宗族活动,被强令禁绝。

土家族地区的帮会有“青帮”和“红帮”。

“青帮”又称“清帮”,源于明代的罗教,清雍正四年(1726)由翁岩、钱坚、潘清三人所创,徒众昔皆以运糟为业,故称粮船帮。青帮有严格的帮规、仪式、禁戒,以及排行字辈规定,长期保持封建的行帮地位。青帮早期在长江南北大中城市活动,后来逐步发展到全国。青帮广收门徒,将下层官吏、工商者都收入帮内,互相庇护,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和个人得失而胡作非为的一股恶势力。

青帮原有128帮。民国时期传入贵州乌江沿岸的沿河、思南等城镇。在沿河仅有“嘉兴卫”一个帮,五个字班(辈),即“通字班”(念二)、“悟字班”(念三)、“学字班”(念四)、“万字班”(念五)、“象字班”(念六)。

民国36年(1947)何也可任松桃食盐转运沿河办事处负责人时,将青帮带入沿河。何自称是“通”字辈,先收曾任过乡长而且在当地有权有势的刘筱齐为“悟”字辈徒弟。随后陆续在珠石寨行司庙等庙宇发展“学”、“万”、“象”等字辈徒弟。何为沿河青帮当家师,民国38年(1949)何离沿河回乡,刘筱齐继任。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宣布青帮停止活动,并取缔其组织。

红帮,通称“哥老会”或“袍哥”,相传清代从乌江出江口处的涪陵传入土家族地区的沿河、思南、德江、印江、务川等地,广泛发展成员,其组织逐步普及到乌江沿岸的主要场镇,是一种民众性的社会组织。

哥老会分为仁、义(德)、礼、智、信、松、柏、一、支、梅等十个堂口(旗或号)。民国末期沿河有仁、义(德)两个堂口。仁字旗(仁号)有集贤社、双狮社、公益社、接福社、汉西社、幸福社,义字旗(德号)仅有德明社,总称八道联社。其中集贤社和汉西社的成员最多,各有400人左右。德明社的成员最少,多为来沿河定居的外商和手工业者。沿河各场镇的哥老会组织只有两三个公或社,人员比县城少。无论县城或场镇的公或社,多数开设茶馆,作为日常活动和联络议事场所。各地哥老会,以公或社为独立组织,公、社或堂口互不相隶,毗邻地区之间,同堂口的组织也无隶属关系,但遇事相互联系帮助。

思南城乡哥老会在20世纪40年代有黔阳社、铜仁社、经建社、维新社,以及类似哥老会的由妇女组成的“十姊妹”。德江哥老会成立有新民社、德馨社、青年社。印江哥老会成立有昌明社、黔江社、清明社、大同社、同善社。印江这些会社与总社存在隶属关系,总负责人是土家族田植三。另外还有江口、务川、铜仁的哥老会在20世纪40年代活动也较为频繁。

哥老会社员多属手工业者、破产农民、退伍军人和游民,也有地主、富农、资本家和公教人员掺杂期间。太平天国爆发后,许多成员加入。失败后,许多成员又相继参加各地农民起义和反对洋教斗争。辛亥革命时期,有些社员接受革命党人领导,多数参与武装起义。以后逐日丧失其进步性,大部分社员成为封建把头的黑帮爪牙,为反动势力操纵利用,民国后期,逐渐走向反动。

在江口境内有传统的社会组织“合团”、“乡约”,在土家族社会的生产、生活中,都起过重要作用。“合团”组织由—个以上的数个“乡约”联合所成,其首领称为“团首”,全体成员大会称为“开团”。届时设香案,供奉“关公”牌位,全体成员烧香化纸,顶礼膜拜,共饮鸡血酒,宣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开团”大会拟订“团规、团约”,全体成员画押摁手印,保证遵守。“团规、团约”内容分为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对内要求全体成员父慈子孝、尊老爱幼,规定“子不教父之过”,不准为非作歹,偷抢扒窃;对外则具有军事联盟性质,要求团结一致,保境安民,必要时全力以赴,共同对付外来侵略。违者,轻则罚款或赤身背柳条(负荆)游街示众;重则“开隔条”(驱赶出境),甚至“沉塘”溺死。可见该组织确有生杀予夺之权。“开团”大会极为隆重,有时还要杀猪庆贺,全体成员共饮共食。“合团”组织于清末民初便逐渐消失。

“乡约”,其规模小于今之—个乡镇,大于一个行政村,由邻近数寨联合组成。民国期间的“乡约”首领“客总”多为当地有权势者。“乡约”组织也订有“乡规、乡约”,内容和“团规、团约”近似,但更具体。江口县快场乡的快场及凯岩三寨曾共建一个“乡约”。凯岩的老人说,民国年间(1912~1949),盗匪猖獗,该组织曾规定,各家各户都必须出钱购置步枪一支,共同对付盗匪。“客总”召开“乡约”会议,分配任务,包干警界区域,有事则鸣锣报警,听到锣声,各自持枪奔赴包干区域,若借故不去,或临场畏缩,则严惩不贷。“乡约”组织也具有与“合团”相当的权力。凯岩寨秦××,为非作歹,被“开隔条”,驱赶出境。江口县怒溪地区一个“乡约”组织,“客总”为张玉昆,成员张贵二因触犯“乡规、乡约”而受到惩罚。张玉昆在民国年间依仗权势欺压群众,故在当地被群众骂称“烂乡约”、“烂客总”。“乡约”组织于新中国成立前夕逐渐消失。

土家族地区还有“兰交会”、“老庚会”、“学生会”、“姊妹会”、“同乡会”等组织。封建迷信色彩深厚的有“迎神赛会”、“东岳会”和“城隍会”。明清时期,沿河、思南、德江、印江、江口等地的较大神会、庙会还有清醮会的“接灵官”,用活人装扮为“灵官神”,从“灵官殿”以鼓乐仪仗抬到场镇中心,筑台做法事,驱逐瘟疫、灾害。再就是川主庙的“地藏会”,演唱《目莲救母》、《刘十二打叉》、《捧寒林》等宣扬因果报应的阳戏。此外还有按期举办的祭风神、朝拜梵净山、马脑山、孟兰会、眼光会、牛王会、龙华会、娘娘会、川主会、土地会、灶君会、观音会等组织。

二、经济

元明时期,朝廷对土家族地区的统治,由羁縻统治变成土司统治,其经济基础仍然是封建领主制经济。由于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卫所、实行屯田,汉族迁入带来了汉族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土家族地区的经济不断得到发展,但发展仍然很不平衡。与汉族杂居地区、城镇附近及交通要道,经济发展较快,到明嘉靖年间(1522~1566)已是“务本力穑”了,在汉族军民的影响下,也能“男以耕读为业,女以绩纺为务”。思南府附近的田土大都开垦,“蛮民”地区已是“依山为垄,沿涧为田”,“俱颇膏沃”。

土家族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土地利用、作物习性、耕作技术及农田水利等方面,有了一定的科学知识水平。土家族地区的平坝耕地已使用牛耕,溪河沿畔的耕地,则开沟引水,或以“筒车”汲水灌溉,种植水稻。无水源的耕地,播种小米、旱稻、豆类等杂粮。土家族还变山为田,开梯田以扩大耕地面积。坝田多种植粘稻,坡田多种植糯稻,而且根据季节适时种植:“三月清明迟下种,二月清明早下秧,农家经此占验。”是时,农作物的品种也不断增多,思南地区的稻谷已有7个品种。明末清初,玉米种植传入土家族地区,并得到推广,“渐种渐多”。水利设施和灌溉工具都有进步,筑坝拦河、开沟引水、修塘筑堰、蓄水灌田等技术都得到利用,自然引水不到就用水筒、桔槔、水车、龙骨车、戽兜等提水灌田。在思南等地是“处平隰者,则架车引水以艺粳秫 [1] ”。

明代土家族地区,土司、土官除了向所属民众征收钱粮外,还占有大量耕地。思南宣慰使田氏就拥有“官田十八庄”,“土著大姓将各空闲山地招佃安插,据为其业,或以一家跨有百里之地者 [2] ”。可见,明代汉族进入土家族地区已有相当人数。由于明代的军屯、商屯、民屯,使土家族地区不仅人口增加,而且人口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贵州的人口由过去的“苗夷杂处”变为“汉苗杂居”,在土司、屯民中已有一批地主出现。“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的农业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改土归流”本身就是对生产关系的一次调整,对生产力的一次解放,地主经济得到确立和发展。清廷对“改流”土司、土官占有的田地实行没收,一部分分给土司的下属作为“赐田”,其余少部分留作“官庄田”,大部分供官员俸禄。同时,清廷还鼓励当地土民垦荒,并招募汉族和其他民族前往垦荒。对穷困无力之家,只要有保证出具证明,官府即可借给农具、种子,限期开垦成田。凡开垦百亩以上者,则重加奖赏。土地垦出之日,即作永业,并发给印照。由于清廷的鼓励,广大土家族地区耕地大增,先进生产技术也得到推广,如稻田按季节播种复种、施肥、除草、休耕、稻田过冬、沤青肥等。铁制犁、镰、耙等生产工具逐渐代替了木制生产工具。农业水利建设也前进了一大步,各地普遍修塘蓄水、开山修渠,灌溉稻田。农产品也有所增多,稻谷有早、中、晚稻,高粱有5个品种,豆类有20个品种以上。

土家族地区的传统农副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有新的发展,其产品多种多样,十分丰富而更具特色。土司统治时期,土家族地区棉花、茶叶、油桐、油茶、药材等普遍种植。棉花古称“吉贝”,土家族地区“因地产棉花,种之获利,土人效其所为,弃菽粟而艺棉 [3] ”,民间纺织业较羁縻时期有较大的发展。元明时期,土家族的织锦达到了较高水平,以其精美作为贡物进贡朝廷。这些绢、锦织品,图案十分优美,“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用一手织纬,一手挑花,逐成五色”。峒锦、峒被、峒巾作鹤、凤、花、鸟之状,其中以被面“西南卡普”最为著名,“峒被如锦,土织所织,贵者与缎同价,龙凤金碧,堪为被褥。”清道光年间(1821~1850),思南府地已是“闺中妇女,向织土布”,阔二尺许,府署创设纺织局,请外地寄籍该地,聘“能纺三絮并工织”的妇女为师傅,“其法传之千百人”,使土家族地区纺织技术得到普及提高。清道光《思南府续志》载,各地已是“女勤于织,户有机声”。

由于土家族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较适合茶叶生长,元明时期有较大的发展,不仅印江县张家坝的团龙茶名声得到提升,而且种植面积也在不断扩大,梵净山麓,乌江沿岸,都有种植,品种增多,有老鹰茶、青茶、苦丁茶等。土家族加工茶叶十分讲究,“最佳者在社前,其次则雨前,叶稍老则粗茶”。家族地区茶叶销售全国各地,有本地商人组织外销,也有外地商人进入土家族地区运销。明清时期,种桑养蚕也得到推广。刘大直《训耕织文移略》:“责令各府、卫、州、县掌印等官,悉行开谕军民人等,俱要多方植桑养蚕。”应元和尚于康熙初年到日本将落花生寄回铜仁播种,此后铜仁地区的花生成为著名产品。

元明清时期,土家族地区的采矿业得到发展。思南府民间早就有了土法采金、采银,朱砂藏量居全国之首,品味也很高。明永乐十一年(1413),思南、思州两宣慰司就因为争夺砂之利而被废除。次年,明王朝在思南府的板场、木悠、岩前、任办等朱砂区设置4个水银局,开采的朱砂坑深达七八公里,土人“以皮为帽,悬灯于额,入而采之,经宿乃出,所得如芙蓉箭镞者为上,生白石上者为砂床,碎小者为末砂,砂烧水银可为银砂。居人指为生计,岁额水银一百六十斤入贡,而民间贸易,往往用之比于钱钞焉 [4] ”。这里的记载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当地已出现了以采砂为业的人,二是每年以水银入贡的数量已相当可观,三是水银在当地民间已作为钱钞货币参加流通。

随着汉族的大批迁入,以及经济的发展,土家族地区的商贸业也得到了发展。不少商人拥入土家族地区经商,土司也欢迎客商进入。文献记载,“商贾辐辏,人多殷实”,“人咸集居贸易”。思南、务川、沿河等县城所在地都是较大集镇。当时的集镇,有的三、五、六日一场,有的以十二生肖命名,如鼠场、牛场、猫场、鸡场等。由于交换的需要,不少集镇设有“场头”专司管理,贩卖大宗物品者,还须缴纳税款。有不少的集镇后来发展成当地经济、文化中心。

元代,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在各地修建了驿站。明代,为了军事的需要,土家族地区设立了铺递、水驿,乌江流域得到开发利用,交通运输得到发展。土司与朝廷的纳贡较羁縻时,次数有所增加,贡物品种有名马、大楠木以及甜酱瓜、雄黄、棕扇、灯草芯、粉糯米、斗笠都等。同时,朝廷的赏赐也增多。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的农副产品得到发展,经济作物如桐油、茶油、茶叶、棉花、蚕丝、苎麻、蓝靛、黄蜡、蜂蜜、生漆以及药材、烟草等逐渐成为重要的经济收入。土家族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很适合油桐的栽种,“改土归流”后桐油已成为当地的大宗产品,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好,各地开始出现了专营桐油的油行。思南府辖地的桐籽“结实如桃”,出油量高。 [5] 清乾隆元年(1736年)思南府辖地桐籽获丰收,印江县境收获桐油四万石,每石售价两千文。土家族地区还盛产油茶,思南、印江、江口等地产的茶子,结实大,含油量高。茶叶生产有进一步的发展,土家族地区各地除有声誉很好的贡茶外,还有生产的绿茶、甜茶销路很好,出现了专门经营茶叶的茶商、茶行。

“改土归流”后,大批汉族迁入土家族地区,使土家族地区出现了一批专业的木匠、篾匠、石匠、铁匠、机匠、弹匠、皮匠、鞋匠、银匠、织机匠、染匠、油漆匠、裁缝匠等。这些百工分布在土家族地区的城镇、场坝和较大村寨,手工产品不仅供应本地使用,还远销外地。有的集镇有各行各业的铺面,如思南、沿河等城镇就有数十家乃至上百家铁匠、染房、缝纫等铺面,加工制造各种生产生活用具。有的地方外来“客民”办起了工场,不少土民到开办的工场、盐场、纸场、煤场“佣工为生”。民间纺织,农家除用传统的“矮机”席地而织外,还使用从汉区传入的较先进的仿用脚车,日夜可纺纱8两。布的种类也较多,有土锦、土绸、土绢、土绫、土缎、土布、麻布、葛布等,制作衣、裤、裙、鞋、头帕、门帘、枕头、背袋、褡裢、童帽等。各种布料的染色有结扎、蜡染两种,蜡染甚为普及。手工造纸也有发展,有火纸、皮纸、清明纸等几种。

商业是以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繁荣兴旺,各府、州、县所在地既是当地的政治、文化的中心,同时也是商业中心,各地场镇也不断增加,印江县有30余处,这些圩场三天五天赶一集。在较大的城镇或商业中心地方,较富商人开设商号。清嘉庆时,有上海人贺建成到沿河县城开设“祥发永”商号,经营粮食、油脂、食盐等多种物资。同时,土家人中也产生了一批较大的商人,沿河人熊承芝开设“恒永源”商号,经营食盐、油脂等物资,沿河县城有大小商号17家。商业的发展,使交通运输也发展起来,土家族地区的乌江可通航进入长江,江河通航,船只运输,加上陆路的运输,使土家族地区商品流通,物资得到了交流,反过来又刺激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1840年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它的直接后果是,清廷与外国侵略者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及以后的各种条约,迫使中国向帝国主义列强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丧失了领土的完整和主权。外国侵略势力得以逐步深入中国内地,引起中国社会经济的剧烈变动。这种变动,无不影响到广大土家族地区,主要表现在清廷对土家人民的剥削大大加重、外国商品大量倾销、对原料的大量掠夺、鸦片的普遍种植等方面。

清廷因腐败无能,国库空虚,只好把战争巨额赔款和镇压各族人民起义的军费开支都转嫁到各族人民头上,不断增加赋税数额和税种。土家族地区本来就地瘠人贫,经济落后,更是难以承担。有的商品从原料加工到制成成品,要征几次税,无论府、州、县,为解决经费之需,也任意设局抽厘,搜刮民财,增加财政收入。盐是土家族生活中十分重要的必需品,又是当地大宗税源,由四川涪陵途经乌江沿岸各镇码头运进的盐,每到一处都须交税,势必造成高额征税的结果,盐价飞涨,而商人又将这部分金额负担转嫁到广大土家人民身上。其他各种苛捐杂税,更是名目繁多。鸦片战争以后,各种杂税逐年增加。各级官吏利用清廷加赋增税之机,层层加码,中饱私囊,赋税压得人民喘不过气来。有的地方,利用采买“兵谷”之机,向农民索要粮食“出售”,结果是只见农民“卖粮”而不见得到分文钱。沉重的负担再加上地主的地租、高利贷剥削,造成不少土家农民倾家荡产,农村的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再加上天灾人祸,农民更是无法生存,只有铤而走险。

清朝后期,政治越来越腐败,散兵游勇流窜各地,为非作歹,有的与不法歹徒勾结成匪,四处抢劫财物,掠夺牲畜,进而集伙成党,为害一方,名曰“拖队伍”。其抢劫方式颇多,有掳人为质,勒索钱财,称为“捉肥猪”;有的抢劫财物,放火焚烧房屋,称为“扯红旗”。打劫、骚扰地方,称为“吃招待”。他们懂军事,会打仗,能攻城,善劫寨,当地团防新兵对他们无可奈何,严重破坏社会治安。清政府为了加强对土家地区的控制,在各府、州、县及军事重镇和关隘地方,设立协、营、汛、所,派兵直接防守。在农村基层,建立保甲制度,组织团练武装,加强对土家、苗、汉等族人民的控制。1905年以后,清政府以推行“新政”为名,在部分土家族地区推行警察制度,各县设立警务公所,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控驭。

鸦片战争以后至辛亥革命前,销往土家族地区的“洋货”有英、美、德、日等国的棉布、棉纱、呢绒、煤油、火柴、油漆、香烟、肥皂、染料、快靛、五金等商品。随着外国侵略势力的不断深入,商品输入的逐年增多,销售量的加大,使土家族地区封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受到排挤和破坏,传统的手工生产遭到打击,渐渐地沦为半殖民地经济。自英、日洋纱、洋布输入销售后,土布的市场逐渐被洋纱、洋布占领,销售下降,纺织手工业者受到沉重的打击,一些家庭手工业和手工织布工场相继被迫停产、倒闭。由于日本、德国快靛的输入,使土家族地区过去为特产的土靛一下被替代,染坊由使用土靛改为使用快靛,土靛受到严重的排挤。再如黄蜡和白蜡,千百年来,一直是土家地区的特产,历史悠久,享有盛名,曾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自洋蜡输入后,很快抢占了市场,土蜡销售日减。还有香烟,时称“洋烟”,输入也逐年增加,传统的土烟种植受到影响。

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输入大量商品的同时,还对土家地区廉价的土特产品和原料进行大肆掠夺。沿河、思南、德江、印江,以乌江河运为主要线路,由开设商埠的重庆、万县到涪陵,溯乌江而上,沿乌江两岸的城镇如沿河县城,思南县城、酉阳龚滩等都成为外国资产者掠夺原料和土特产品的重要口岸。沿河县城早在清嘉庆时就有上海人贺建成开设“祥发永”商号,道光元年(1821)陕西人到沿河开设“天字号”商号,咸丰元年(1851),县人熊承芝开设“恒永源”商号。据统计,到清末沿河县城有外来商人开设的字号、公司17家,本地商人开设商号、公司也不少,资本较大、较有影响是恒(恒丰永)、广(广源长)、久(久如茂)、永(永昌恒)4大家,他们分别在重庆、涪陵等地开设分号,派人在外地蹲点座庄,除了把“洋货”溯江运往乌江两岸各地外,还大肆收购土家地区的桐油、茶叶、生漆、硫黄、药材等土特产品。

江口县的运输线主要从常德通过沅江、辰水运达,到清朝末年,江口县城已是“商贾云集,三年之间铺行不下五六百计,须称小盛 [6] ”。江口的桐油、药材由外地商人收购掠夺,通过水道经常德运出。

1915年万县开设为商埠后,很快成为货物的集散中心。长江以南的沿河、德江、思南、印江、酉阳、秀山、黔江等县的桐油,通过乌江水运至涪陵,有三分之二沿长江下运到万县,三分之一沿长江上运到重庆。为了桐油等物品之利,美国还在万县设立美孚油行,专门收购桐油和销售煤油。

鸦片,外国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特殊商品。清乾隆后期,英国殖民主义者为实现掠夺、奴役中国人民的罪恶目的,开始向中国大量输入鸦片。到嘉庆时期,鸦片的输入量逐渐加大,白银外流,吸食者日增,毒害中国人民日深,清廷下令禁止鸦片进口,但收效甚微,外商仍私自闯关运销。到1839年,清廷再次下令禁烟,由此爆发鸦片战争,外国列强因战争的胜利而在中国获取了更大更多的利益,鸦片在中国不仅未能禁止,反而更加泛滥。

土家族地区,大约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外国输入的鸦片开始进入。到同治、光绪时期(1862~1908)已普遍种植鸦片,“因鸦片得价甚昂,故乡村篱落皆遍植之”。同治二年(1861)清政府鉴于涪陵码头鸦片流通量较大的实际,设土厘局征收鸦片厘金。据统计,该厘金局枯年可收3.3万余两,旺年收入可达4.6万两左右 [7] ,成为涪陵码头一笔较大的收入。一些地主和富商也把经营鸦片作为致富发财的重要手段,在涪陵就开设有福大祥、合成、徐均福、祥丰厚等鸦片烟庄,收购沿河、德江、思南、印江、酉阳、秀山、黔江等县产的鸦片,委托外商运输,从中牟取暴利。各地方政府也把人民种植和吸食鸦片当作“摇钱树”,地方的重要财源。由于鸦片的大量输入和普遍栽种,严重地摧残了土家人民的身体,破坏了农业生产,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造成白银外流,经济的破坏,人民的穷困,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人民无法生存下去,必然铤而走险,起来革命。

自辛亥革命以后,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不断加强,新旧军阀间连绵不断的混战,军阀部队四处派粮派款,派差抓夫,滥发纸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压榨日趋加重,使土家族地区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极为萧条。

辛亥革命以后,土家族农村仍然保持着自然经济的特征。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剥削日益加重,土家农民不断破产,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地主阶级乘机大肆购买和兼并土地,甚至霸占、掠夺土地,致使大量土地逐渐集中到官僚、地主、富农手中。在大多数土家族地区,占农村总人口5%~7%的地主,却占有全部土地的50%,有的地区竟高达70%。 [8] 他们只得租种地主的土地或当雇工,以维持生计。更有甚者,在个别地区土地的高度集中更为突出。贵州省印江县甲山地主黄子清占有土地1000多亩。 [9]

地主除占有大量良田沃土外,还拥有大批量的耕畜和农具等生产资料。广大贫苦农民不断丧失土地,变成赤贫,不得不向地主租种土地或出卖劳动力,为地主、富农当长工,或打短工,为了生存忍受着地主、富农的剥削和压迫。正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志》所描述的那样,“到民国时期,大片土地又沦落于封建官绅手里,一般区长、乡长、保长、团总、会道门头目都是当地有名的地主 [10] ”。在边远地区农户耕作粗放,刀耕火种,广种薄收,无力抵御自然灾害,艰难度日。

地主阶级依靠兼并、霸占的大量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按这一时期土家族地区地主经济的发展程度,大部分地区农民租种土地首先必须向地主交纳押金,作为信用抵押,否则难以租到土地耕种,或者承受更重的田租负担。租佃押金按租地年交租的60%计算,根据当时情况和土地优劣,也有变化。

地租分定额地租、分成地租和临时看租3种。定额地租,又称“死租”或“铁板租”,是根据租地的多少、优劣,租种者每年按约定的定额实物或货币交纳给地主,不管丰歉,都必须按定额如数交纳。这种定额地主收租一般在收成的一半以上,甚至高达六七成。而且,当粮价高时,地主则收购粮食;粮价低时,地主又改收货币。分成地租是按土地常年的粮食收入的,多少进行分成,一般是良田沃土“三七”或“四六”分成,即佃户得三或四成,地主得七或六成。山地或边远坡地地租为倒“四六”或倒“三七”分成,即佃户得六或七成,地主得四或三成。临时看租则是待庄稼成熟后,地主和佃户到田地现场,根据庄稼收成的好坏,双方现场议定租额。这种议定,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地主往往利用权势和土地,占有优势和主动,佃户无权无势,处于劣势和被动。广大佃户除受地主地租剥削外,还须承担名目繁多的额外剥削,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须向地主送去鸡鸭鱼蛋酒肉等礼品。每到收获季节,地主查田、收租,佃户必须准备酒肉招待,地主家需要各种劳务,佃户还必须无条件承担劳役。不然,就有被夺佃的危险。

同时,广大土家族贫苦农户在遭到自然灾害发生歉收,或青黄不接,或出现天灾人祸时,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富商等进行借贷,忍受着高利贷的剥削。高利贷利息一般3~5分,借贷往往以粮折算,即贷金百元,每年须付3石至5石的利谷,由于物价上涨,贫苦农民往往无力偿还。地主放高利贷种类繁多,有贷钱、贷粮、贷桐油,甚至鸦片烟也都成为借贷的东西。借贷利息各地不一,有的地方高达30%~50%,甚至利上加利,“驴打滚”,利率高达100%以上。贫苦农民一旦借贷,难以还清,只得“以工抵债”,陷于破产。

在鸦片大量输入中国的同时,帝国主义侵略者还采取了大量的资本输入,对中国各族人民进行掠夺榨取。帝国主义资本和国内的官僚资本也一起拥入广大土家族地区,进行商品倾销和对当地土特产品原料的掠夺。

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侵略的加强,“洋货”商品的倾销和资本的不断输入,逐渐由沿海、各通商口岸向西南内地延伸。帝国主义侵略者们通过汉口、长沙、岳州、沙市、宜昌、万县等商埠城市,将商品运入销往川黔湘鄂广大土家族地区。销往川黔湘鄂土家地区的洋货商品有英、美、德、日等国的棉布、棉纱、呢绒、煤油、火柴、油漆、肥皂、香烟、染料、蓝靛、五金、碱等。

1914~1918年帝国主义国家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帝国主义列强无暇东顾,作为他们掠夺对象的中国,迎得了民族工业发展的短暂机会。曾经大批量输入的棉纱“洋货”有所减少,不得不让位于上海等大中城市生产的“国货”。如1920年,从湖南长江口岸岳州关进口的洋纱3100余担,价值23.9万多关平两,大都经常德销往湘西各地,黔东铜仁、江口、印江,湖北来凤,四川酉阳、秀山等土家地区。而到1923年经岳州的国产棉纱达8.8万担,价值414万余关平两,增加了28倍,超过洋纱的进口量。此后,洋纱进口逐年减少,国产棉纱日益增加,逐渐取代了洋纱的地位。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帝国主义国家经过短暂的复苏,英、美、日、法等帝国主义又卷土重来,加强了对土家族地区的经济掠夺。各类商品的输入量又不断增大,如曾一度中断的洋靛又增大了输入量。据1924年汉口统计,进口量已达7.8万余担,大都销往鄂西等土家族地区。 [11] 美国在万县的美孚油行,英国通过买办在湘西吉首设立的“正大公司”等通过各条运输线,向川黔湘鄂地区倾销煤油,肆意抬高价格,掠夺当地财富,使桐油价低于煤油价格,到乡下边远农村差价还会更大。

在洋货和国货商品输入的同时,土家族地区的土特产品也源源不断地大量输出,主要有桐油、生膝、五倍子、药材、麻、木油、茶油、皮毛、猪鬃及茶叶等,其中以桐油、茶叶为最多,个别地区“输出超过输入。”随着国际市场对桐油量的不断增多,英、美、日等国洋行,在土家族地区各出口城市设点收购,安英利、其来、三菱、三井、日华、礼和、福中、福和、承大、丰利等洋行先后拥至万县,大量收购来至沿河、德江、思南、鄂西、酉阳、秀山、黔江等地的桐油。进而,美国施美洋行在万县租地设厂,加工提炼再运往美国。之后生利洋行和聚兴贸易部、中华公司、同义、华通等油行也随之在万县建厂加工提炼桐油。同时,当地也涌现了一批从事桐油、木油、五倍子等土特产品收购、运输的较大商号,如思南县的朱荣封、向谓清、张跃廷组成的“广源公司”,田明三的“永济商号”等将收购的桐油、木油、五倍子等由乌江运销涪陵,回程运盐营销。因而造成万县桐油的出口量急剧上升,从1912年的9000余担,到1922年至1931年间增至每年出口23万担左右,万县海关的贸易净值(其中主要是桐油)从1922年的1400万海关两增到1931年的1700多万海关两。 [12] 另外,帝国主义列强在常德、津市等地设立洋行,收购黔东、湘西等地桐油,如美国的施美、合义,日本的三井、三菱、日华,法国的立兴,德国的美最时等。据岳州海关1922~1933年间的统计,每年出口桐油都在30万担以上,其中有3年高达45万担。 [13] 民国初期,手工业的发展较为明显,随着桐油的大批量出口,刺激了桐农栽种桐树的积极性,农村大量栽种桐树,桐籽产量剧增,土家农村出现了贫苦农民租佃地主土地专种桐树的农户,他们每年须向地主交纳桐籽,称为“桐租”,可见当时桐树栽种经营发展程度之高。油桐产量的增加使榨油业随之发展起来,土家族地区各县的土榨油坊普遍有所增加,同时,桑蚕业在土家族地区也得到大力提倡和发展,如思南县,民国元年(1912)曾在境内大力提倡农户栽桑养蚕,由政府发放桑苗到户,每户5~10株,政府还规定,每成活1株奖铜钱5枚,栽死者施以外罚。民国5年(1916)该县设蚕桑局,在城郊区教场坝栽插198亩,约6.2万株。同时,蚕桑局还在张家祠堂举办两期蚕训班,普及推广和提高栽桑养蚕技术。民国7年(1918)沿河县也设立了蚕桑局,还创办桑蚕职业学校。同年,印江县创办桑蚕学校。随着栽桑养蚕的发展,缫丝作坊、小手工业的丝线匠开始出现,仅思南县境内就有丝匠20多名,他们兴办作坊,招收徒弟,除在本县市场上收购农户蚕果外,还到附近的正安、绥阳、务川、德江、凤岗等地采买。通过缫丝,加工成丝线、丝绳、丝绸、头帕、发网等运往附近黄平、镇远、黎平等苗族、侗族地区销售,获利甚厚。 [14] 造纸业也有较大发展,印江县合水地区手工白皮纸早已闻名遐迩,其工序号称“七十二道”。印刷业也有发展,随着商业、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木刻印刷已显得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29年在黔江等地开始推广石印印刷技术,创办了“华文石印社”。还有缝纫、雕刻,生产生活用的铁器手工业加工、竹、木、藤器的手工加工、编织业、造船业等都有一定的发展。

民国初期,土家族地区的商业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食盐的运销有所发展,各地大小集镇兴起,拥现了一批商业码头,各地行帮组织、商会开始出现和发展。

土家族地区在民国初期的商业活动中,食盐的运销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时有川盐运入贵州境的4个盐运口岸,进入黔东北土家地区主要是涪(陵)岸,船运逆乌江而上,经彭水、龚滩、沿河、思南等地起岸,然后分销于黔江、酉阳、秀山、沿河、德江、印江、江口等各地。大船载20吨(180余包),小船载10多吨(100包),在各口岸都设有专营或兼营盐业的盐号,如广源公司、永济公司、怡丰和、张益丰、悦来和、大生仁等商号都是当时有名的经营盐业的公司和商号。由于当时大都采取官督商运,官商勾结,运送途中采取“腾空放炮”(“腾空”,即在途中勾结地方势力将盐盗走,放炮沉船报损)、“发汗”(“发汗”,即向食盐中泼米汤,撒沙子,以填补被盗走盐的重量)等卑劣行为,坑害土家人民。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的大量输入和土特产品的大量采购输出,产品的商品率有所提高,商品交换日趋频繁,广大土家族地区大大小小的集镇不断形成和发展,有洪渡、龚滩、沿河、潮砥、张家寨、许家坝、塘头、思南、印江、朗溪、缠溪、闵孝、双江镇等集镇场坝,每个集镇都有自己的场期,有双日、单日场,有一、四、七,有二、五、八,有三、六、九等,3天赶场一次,甚至有的已发展为天天赶场。在众集镇中,还形成了许多码头,他们起作转运、存放货物,或停靠船只的作用,商贾云集,居民咸至,十分热闹繁荣。如沿河、思南、共和镇等集镇码头,经常停船百只以上。乌江上的船只,也有不少船帮,一般由七八只船组成,如沿河垣丰永号就有5帮船,久口茂号有4帮船。

民国初期,广大土家地区随着经济和商业的发展,交通运输业略有发展,主要表现在乌江的水上运输。广大土家地区处在武陵山脉地域,多为高山丘陵,群山重叠,山间溪流纵横,羊肠小道,较大集镇和陆路要道有传统古道和石板大道,这些成为广大乡村商品货物和土特产品的运输线。水上船运是民国年间交通运输的主要命脉。由于土家地区属于高山深谷地带,落差较大,多险滩急流,有“乌江滩连滩,十船九打烂”之说,为船只航运造成困难。乌江上航运的船只是一种特制的耐撞击颠簸的“歪屁股船”(又称歪板船),船底多用红椿木,船身多用柏木,当枯水季节,还用人工“背船”过滩,经过险滩时还必须“盘滩”、“添索”。尽管如此,乌江、锦江都是土家地区运入食盐、棉、纱、煤油等商品和运出桐油、茶叶、木材、粮食等土特产品的运输主干线。

在土家族地区的物资运输中,形成一支较大的运输队伍和网络。乌江等河流的水上运输,主要依靠木船载运,每条河上都有相当数量的船只,把食盐、棉纱、布匹、煤油、火柴等运往土家各地,同时又把当地产品运出。可见,民国初期土家族地区的水上运输较为发达,相应的从事水上运输的人数就多,当时每条船上有数人或十数人不等,加上拉纤等附属工,就是一支数量不小的行业队伍。还有各码头的搬运工人和从码头将货物运往各销售地的搬运工人,又是一支数量不小的行业队伍。还有从事造船的工人,他们为河上运输而造船,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支专业队伍。乌江在1958年以前,不能全程通航,大致分为3段,四川酉阳龚滩至入长江口涪陵为一段,龚滩至德江新滩为一段,新滩以上为一段,以此3段构成了乌江干流的运输线。乌江沿河段(即四川酉阳龚滩至贵州德江新滩间),民国初期就有歪屁股船12帮(每帮船8只)以上,计100余只,如沿河县城的恒丰永商号一度有船达5帮之多,久如茂商号有船4帮,沿河县城码头停船多时近百只。龚滩以下的洪渡码头,逢赶场时也停靠有船二三十只。乌江龚滩以下段的运输船只亦在百只以上。新滩以上主要在思南境内,思南县城码头是乌江贵州境内较大的码头,运输船只亦在百只左右。因此,民国初期乌江上的运输船只在300只以上。每只船上一般为6人组成(有家长、副家长、打寒曲、爬梁架、烧火、管事),300只船上就有1800人。乌江滩多且险,落差大,水流湍急,每只船都需要“拉纤”,一般1只船需拉纤数人至十数人不等,如果按每只船10人计算(实际上都在10人以上),300只船的纤夫在3000人以上。每个码头都有搬运工人,乌江干流上有武隆、彭水、沿河、思南4个县城码头。各码头还须将货物运送各地销售,仅沿河码头运往秀山的背力(因山区道路崎岖只能背运)就有五六十人。民国初期,乌江未经大规模彻底整治,有的险滩船不能通过,需要起货由陆上再转船,称“盘滩”,仅龚滩就有从事盘滩运输人员300多人。还有从事造船木工等。由此可见,乌江上从事航运及其相关人员在万人上下的队伍。

民国时期,不少县城、码头、重镇开始出现各种商会、行会组织。行会是土家族地区最基层的民间经济组织。行会有各自的行规,信奉各自的神灵。每年到时集资办会,祀神宴庆,交流行情。平时,行会维护同行利益,调处行内纠纷,惩罚有损行誉行为。

随着乌江航运的发展,贵州的桐油、木油、土布、药材、竹木、畜产等土特产品通过乌江,经思南、沿河入川,运经长江,再转湘江、珠江流域广大地区。川盐、百货、五金、棉布等物资再通过乌江,返沿河、思南,入贵州腹地。因此乌江河道上的船帮来往不绝。于是湘、鄂、川、渝、陕等地商人纷纷进入土家族地区开办商号。仅沿河县城就有华西公司、同济泰、结义、华康、洪记、建记、新生、同益、全益、九泰等40余家商号,思南仅出售食盐的大小盐号就有72家,乌江江面一时百舸争流,舟楫云集,乌江沿岸城镇市场兴旺,商贸繁荣,各个大小码头都成了乌江航运重要的物资集散港口和湘、鄂、川、黔边区商贸市场交易的要地。随着商业的发展,城镇小手工业也随着迅速发展起来。为了竞争,生存和发展,保护自己的利益,各行各业相继建立同业公会,到民国37年,沿河、印江、思南等地共有粮食业、油业、布业、百货业、船帮业、民船业、山货业、饭馆业、屠宰业、木业、杂货业、烟酒业、印染业、土陶业、铁器铺、银制业、铜器铺、盐业等数十个同业公会。这些组织有的逐步为业内大户、封建把头主宰,勾结官僚地主,或投靠袍哥码头,为少数人谋利益,但多数人入会同仁则以事业兴旺为追求目标。

凡从事某一行的人,要入行会,必须履行“入行”手续。用行话说,就是习那行,学那礼,未曾学艺专学礼。“入行”有一套复杂的程序,首先交纳“入行金”,筹办投师的礼物,经行会头人的认可,才能取得从业人员的资格。

土家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前,帮派林立,行会繁多,大概有如下这些:

机神会:又叫嫘祖会,为蚕桑、织布业行会,供奉嫘祖。传说黄帝之妻嫘祖是养蚕治丝的始祖,有的地方也供奉九天玄女,有的地方供奉黄道婆。会期为九月初九。

杜康会:为酿酒业行会,供奉杜康,传说杜康发明酿酒术。会期为四月二十八日。

药王会:为医药行会,供奉药王孙思邈。会期为四月二十八日。

轩辕会:为缝纫行会,供奉轩辕黄帝,相传黄帝制轩冕之服。会期为九月十五日,沿河、印江、思南等一带土家族一般在川主庙举行。

蔡伦会:为造纸业行会,供奉蔡伦,相传蔡伦发明了造纸,供为祖师。蔡伦会有会田,统一管理全会。

老君会:为铁器、铸造业的行会,祭祀李耳,取其设八卦炉炼丹。会期为二月二十五日。

张爷会:又叫桓侯会,为屠宰业行会,供奉张飞,取其为杀猪匠出身。会期为八月二十二日。

詹天会:又叫詹皇会,为厨师、餐食业行业,供奉詹姑厨师。相传皇帝枉杀詹厨,天公落泪,化雨,皇帝悔悟封为天师。会期为八月十三日。

梅葛会:为染布业行会,供奉梅、葛二仙,据传封神人物梅、葛二仙采野生植物作染料。会期为九月十三日。

财神会:为南货、绸缎等业行会,供奉赵公元帅,传说封神人物赵公明从事干鲜贸易发财。思南等地的土家人也把关公奉为财神。五月十九日便到关公庙集合。

诸葛会:为烟叶业行会,供奉诸葛亮。源出自诸葛亮渡泸水时,士兵饮毒水失言,得孟获献芸香草解毒,后转种蜀地,为烟叶之源。

云师会:为轿夫行会,供奉孔子。传说三教(道、释、儒)中唯儒教不能腾云驾雾,以轿抬孔子,称抬轿者为“云抬会师”。

雷祖会:为饮食、小吃、栈房业行会,供奉纣王叔殷文中。相传殷文中从业小吃行,与姜子牙相遇,封为雷祖。会期为六月二十日。

玉皇会:为行医、阉割等业行会,供奉玉皇。相传玉皇大帝治百疾,并行开刀、阉割之术。会期为四月初四。

七星会:为丝绸业行会,供奉七仙姑,相传七仙姑织天上彩虹。会期为七月初七。

鲁班会:为石、泥、木、篾匠及制伞、水车业行会,供奉鲁班。源出春秋公输班为建筑工匠。会期为腊月二十日。

牛王会:为养牛者行会,供奉牛王,相牛王体健无病。会期为八月初八。

山王会:为打猎、赶鸭、开矿、烧炭等业行会,供奉山王菩萨。相传山王菩萨管理野外动物和矿藏,会期为三月初三。

韩公会:为榨油业行会。沿河建立得最早。

皮革会:为皮革行会,供奉孙膑。

土家人在参与这些行会活动中,要敲锣打鼓,鸣放爆竹,抬整猪整羊。对各行各业崇拜的神灵,都比较虔诚,因为这些神灵保护各行业兴旺发达,财源滚滚的象征。是他们心目中的偶像和精神支柱。民国10年(1922)在思南等地也开始出现船业公会组织。

民国初年,广大土家族地区军阀争战不断,兵匪相杂,社会动荡,人民承受着繁重的捐税,加之鸦片的毒害,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当军阀一到,立即派捐派款进行搜刮。另一军阀侵入时,原军阀必搜刮一遍之后才逃匿,新到军阀又搜刮一次,人民备受痛苦。鸦片的大量种植,吸毒者日渐增多,对种烟者收“窝捐”,对不种烟者收“懒捐”、“惰捐”,次年加倍,盘剥民众。加之盐价甚高,“民多淡食,甚有半月不知咸者”。“贫者睡稻草,赤贫者‘撞壳子’(即指睡包谷壳中),因布匹艰难,大多体无完衣。”

中国工农红军红三军进入黔东时,提出了“打土豪杀劣绅”、“打倒国民党,分地分粮”、“打土豪分田地”等口号,得到广大土家族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在黔东特区政府成立大会作出的6个决议中,就有《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特区政府中专门设立有土地部,土家族田兴才被任命为土地部长,负责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工作。组织群众学习《革命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法草案》、《没收地主豪绅粮食财产之条例》、《土地没收和土地分配条例草案》等文件。特区政府规定了农村的阶级路线:“依靠贫农,坚决团结中农,并使雇农起先锋作用,团结所有的一切力量,去消灭地主阶级与反动富农。”分配土地的原则是:“以乡村为单位,抽多补少,平均分配。”沿河县枫香溪区制定了《沿河县第五区土地没收和分配条例草案》,共22条,规定:地主、富农、国民党的区、乡、镇长的土地要没收,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等,按质把土地分为上、中、下3等,好地分给红军家属和贫雇农,富农分坏田,地主不分田。在土地改革中,各地对豪绅、恶霸地主进行了坚决的镇压。如在沿河县白石溪境内就打了张中宝、蒋奉仁等50多户土豪地主。印江县境打了土豪地主143户,松桃县打了土豪地主40多户。据不完全统计,在沿河、德江、印江、松桃、酉阳、秀山等纵横200余里的毗邻地区,打土豪地主近400户,有近10万人参加土地革命,绝大多数农民都分得了土地。

土家族地区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是一场伟大的革命斗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亿万农民对土地的要求问题,关系到对农民发动使之投入革命斗争问题。根据地土地革命的胜利,摧毁了几千年压在农民头上的封建剥削制度,根本改变了农村的社会面貌。广大贫雇农由农奴变成了社会的主人,分得了梦寐以求的田地,废除了革命前的债务,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中农是团结的对象,可靠的同盟军,参加了革命政权,有的还分得了土地;富农的力量在土地革命中被抑制削弱;地主阶级被消灭。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代替了封建地主所有制,改变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建立起新型的生产关系。土地革命的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根据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发展了农业生产。土地革命的胜利,农业生产的发展,推动和促进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为根据地的革命斗争提供了物质条件。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不仅十分重视土地革命斗争的胜利,而且重视充分调动各族人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根据地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

土地革命的胜利,贫苦农民获得解放,分得了土地、耕牛和农具,大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根据地党和苏维埃政府每到农业耕种季节,都要深入进行宣传鼓动,要求每一个村设2人专管全村的生产进度,为农民办理耕牛、农具、种子、劳力余缺的调剂工作,如果村内不能解决,就统计上报乡、区、县帮助解决。同时,还作出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的主要干部要亲自深入基层,检查生产情况,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

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组织“代耕队”。由于革命战争的需要,大多数青壮年参加红军上前线,从事农业生产多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劳动力显得十分缺乏。苏维埃政府面对这种实际,解决部分农户劳力、耕牛的困难,运用土家等民族传统的互助生产习惯,各区、乡广泛开展转工、换工等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代耕队”。代耕队由乡政府组织,要求每户1人参加,设队长1人。主要任务是:帮助红军、游击队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属耕种;管理并耕种政府的公田;为劳力不足或患病户帮助代耕。代耕队不计报酬,被代耕者备茶饭招待,对不能承担茶饭者,代耕队员回自家吃饭。代耕队的出现,不仅使根据地的生产搞得很好,而且使红军、游击队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安心打仗、安心工作,支持了苏维埃政府和根据地的各项工作。组织苏维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红军指战员就地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根据地的红军和政府工作人员都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参加劳动很自然,与老百姓很融洽,贺龙在百忙之中,还同广大指战员一样参加劳动。

除了对农业生产加强组织指导,促使农业经济发展外,根据地对手工业生产也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手工业生产。根据地的私营工业也有所发展,建立了一批民用工业,如纺织厂、造纸厂、印刷厂和采煤、采矿、制糖、制盐、烟草等工场、作坊,不仅支援前线,满足了战争的需要,还保障了根据地人民生产生活的供应,有力地粉碎了敌人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祖国大片土地沦陷。但在广大土家族地区并没有因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矛盾而缓和农村的阶级矛盾。在这一时期,地主阶级往往利用国难,大肆兼并土地,良田沃土都为大地主占有。印江县有地主、富农2700余户,占总户数的8%,占总耕地的79%,而中农、贫农、雇农31000余户,占有耕地只及总耕地面积的21%。 [15] 在抗日战争期,中国土家族地区的土地受到地主阶级的大肆兼并,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是广大贫苦农民的七、八倍,甚至十多倍,进行地租、高利贷等多种的残酷剥削,广大土家族贫苦农民在水深火热之中生活。在此期间,有的大地主田连阡陌,跨县连州。印江县甲山寨黄子清占有土地在1000亩以上,成为该县最大的地主。 [16]

抗战期间,作为祖国大后方的广大土家族地区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减轻。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曾颁布《减租实施办法》,规定“农民减租定为正产物总收获量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即由总收获量内先提二成五归佃户,余下七成五主佃对分)。实际上,土家族农民是很难兑现政府减租规定的,生活极为艰苦。但面对有权有势而又有政治斗争经验的地主阶级,没有组织起来的贫苦农民是很难取胜,经常受到夺佃的威胁和蒙骗,甚至受到利用。掠夺土地,剥削农民是地主阶级的阶级本性,对于政府规定的减租减息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使其掠夺农民的租额不受“损失”。1945年,日本侵略者被中国人民打败,宣布无条件投降,全国人民一片欢腾,民国政府宣布:“四川、西康、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云南、福建的田赋,分别先后豁免一年,以示休养生息。”但到年底,又以“财政极度艰窘”,“为挽救经济危机”为由,将原定减免赋一年的办法改为分两年平均减免。实际上,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不久,又发动了内战,广大农民的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一年比一年更重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洋货输入减少,内地各省先后沦陷,国内工业品难于流通,民用商品不得不仰赖于本地自给。抗战期间,沦陷区的民族工商业者和一些有生产技术的人源源不断地来到土家族地区,办工厂、开商店,土家族地区经济得到短暂的发展。

土家族地区的工业在抗战期间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其中以土布的生产尤其突出。在印江县的朗溪地区,农民弃粮而种棉,“几乎每户都有一两台织布机和若干架纺车。由于纺织业的普及和发展,出现了以从事纺织业为生的专业户,称为‘机户’,同时也出现了经营纺织业,购买棉花和纱线,发放给机户纺织,机户又将织好的土布回交给发放者,再运到各地进行销售的‘大户’,当地称为‘开机房’者。在朗溪地区当时有名的开机房大户有:陆、田、王、张四大家。 [17] ”据1943年江口县政府调查,“全县有木织机500多架,年产窄筘土布5500匹。 [18] ”1939年,成立“贵州梵净山金矿”,设工务、冶炼、矿警各60余人,雇用民工数百人,耗资近10万元,当年产金价值12万元。印江县的木黄、江口县的金盏坪以产金而闻名一时。印江县合水地区的手工造纸在此期间也得到发展,沿木黄河两岸村寨有80%~90%农户都从事手工舀纸业,其产品除销邻县外,还远销重庆市。

抗日战争以中国人民取得胜利,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彻底失败而告终。迁入土家族地区的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及逃难者,纷纷在庆祝胜利的欢腾声中迁回原地。随着战争的结束,美国、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又恢复了向中国的商品输入,把我国作为他们倾销商品的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我国在抗战时期发展起来的民族工业。同时,国民党政府又发动了内战,致使广大土家族地区“社会不安,匪患四起,造成生产不振,流通不畅。 [19] ”货币贬值,金圆券、银元券失去对市场的控制,早已被禁用的银元、铜板在土家地区又流通起来,造成生产急剧下滑。造成花纱布匹销售急剧下降,卖出一箩稻谷只能买一斤盐,人民只能淡食,商家提心吊胆,人心惶惶,当时的贫苦土家人民有“四怕”:一怕拉丁抓夫,二怕派捐派款,三怕票子水(货币贬值,钱不值钱),四怕生意上当。社会一片混乱,经济濒于崩溃,加速了国民党政府的垮台。

由于抗日战争的需要,作为大后方的广大土家族地区的交通也得到了一个发展。黔东北境内,修筑了遵铜公路,由思南,经德江、凤冈,到遵义,全长190公里,1942年动工,1948年才基本完成。

由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需要,调集思南、印江、岑巩、石阡4县民工5.9万余人,至思南塘头修建战时飞机场,机场长1200米,宽500米,占地72万平方米,总用工142.8万多个,1940年8月竣工,土家人民与当地兄弟民族一起为飞机场的修建作出了贡献。

此外,还对乌江航道进行了整治。抗战期中,国民政府将水利机构“导淮委员会”调入重庆市,在涪陵设立“乌江水道工程局”,采取“轰滩为主,开辟纤道为辅”的治理方针。据《导淮委员会半月年刊》称:乌江水道整治工程经过七载之经营,测竣涪陵至思南两河口乌江水道全图,完成纤道94处,共长28263米,轰炸滩险73处,水上炸礁119254立方米,水下炸礁28755立方米,完成绞关19座。收效较好,著名的磨寨、羊角等险滩的险象锐减,新滩至沿河段最险的枯水滩、七里和七夹子,经整治后,即使枯水季节下水船不再出载吊空船过滩。思南以上的镇江阁,经过3个枯水季节的突击施工,清除了“十船九翻”之虑。同时,经过整治加宽,改善了潮砥、新滩、龚滩的“盘滩”搬运道,整个乌江中、下游的航运大大得到改善,从涪陵经武隆、彭水、沿河、酉阳、德江到思南两河口的广大土家族地区的运输效率大为提高。以后,又因缺乏治理,航道日坏。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大力整治,到1958年乌江中、下游才得到根本治理,全线通航。

抗日战争以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胜利,但战争刚结束。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又挑起内战,再一次把中国人民拖进战争深渊。土家族地区社会混乱,土匪横行,民不聊生,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


[1] 钟添,田秋纂定:明嘉靖《思南府志·地理志》卷1,天一阁藏本,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年版。

[2] 钟添,田秋纂定:明嘉靖《思南府志·地理志》卷1,天一阁藏本,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年版。

[3] 钟添,田秋纂定:明嘉靖《思南府志·地理志》卷1,天一阁藏本,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年版。

[4] 钟添,田秋纂定:明嘉靖《思南府志·地理志》卷1,天一阁藏本,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本,1962年版。

[5] 清乾隆《贵州通志·物产》。

[6] 熊承农:《江口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41页。

[7] 刘国厘:《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秀山社会经济概况》,载《秀山文史资料》第1集,内部印刷,1986年。

[8] 《土家族简史》,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6页。

[9] 肖忠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5页。

[10] 肖忠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5页。

[11]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转引自《土家族简史》,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5页。

[12] 《万县分关1922~1931年十年调查报告》,载《四川文史资料》第13辑,内部印刷。

[13] 《土家族简史》,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6页。

[14] 幸奠成:《思南县蚕业史话》,载《思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内部印刷,1983年。

[15] 肖忠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0页。

[16] 肖忠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5页。

[17] 陈国安:《印江自治县朗溪地区土家族民间手工纺织业调查》(打印稿)。

[18] 熊承农:《江口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93页。

[19] 李印堂:《清乾隆至民国时期秀山商业流通领域面貌》,载《秀山文史资料》第4辑。

土家族文化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