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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勷”
所属图书:《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 出版日期:2017-10-01

“五勷”

“五勷”是清代前期至民国初期由湘黔两省5个不同地域的木商组成、长期在锦屏等清水江从事木材贸易的商帮。“勷”,也写作“乡”,系湖南方言,有“联结”“互助合作”的意思,类似今农村“合作社”性质。“五勷”由一个或几个人发起组织,邀约亲戚朋友组成一“勷”,以发起或人数多的村寨命名,然后联合组成一个商帮。

历史上,有前、后两个“五勷”。

前“五勷”

是指湖南沅江沿岸的常德、德山、河洑、洪江、托口5个地区的木商帮。这个“五勷”与最早进来的“三帮”有密切关系,是“三帮”的附庸和从属。明代中后期,沅江下游的常德已是沅江流域重要的商业中转站,来采办“例木”的“三帮”木商从洞庭湖溯江来到常德,然后以这里为跳板溯至洪江和托口,再从洪江、托口上溯至茅坪一带。他们每到一地,都要在当地雇请役仆、向导往更上游采办木材。

“三帮”都是以血缘亲族关系组建起来的商业团体,不允许外人掺杂。但时期长了,那些役仆、向导与木商之间建立起了感情,在木商们的怜悯下,这些下人们也开始搭边做起木材生意,然后慢慢地发迹起来。“五勷”中的最大商帮德山帮即是典型例子。最初,“三帮”中的临江帮在德山雇请一个穷苦人到茅坪等“三江”当伙夫。该役仆勤劳干练,工作努力,颇得该帮商人喜爱。在积攒少许银两后,该役仆便乞求帮搃许其在回家时从“三江”采购少量木材附搭该帮放下去找些贴补。出于对下人的垂怜,临江帮准许。尝到甜头后,该役仆遂经常以回家探亲为名,捎带木材下去。再后来,他在德山的一些亲朋遂用陶罐密装些银两带入“三江”,委托役仆借用临江帮名购买木材。乾隆中期,便形成了德山帮,其他木商戏称之为“罐子客”。因违犯“帮规”,“三帮”曾一度将该帮逐出“三江”。然德山人因与“三江”行户和上游山客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加上对“三帮”客搃进行拉拢,乾隆后期,该帮又回到了“三江”。

“五勷”因是在“三帮”怜悯和恩赐下形成的商帮,他们的资本一般较小,只能从事小本短程买卖。在开始阶段,对“三帮”唯命是从,不敢稍有违背。康熙至嘉庆年间,“三帮”木商积极支持茅坪等“三江”与坌处等寨争夺“当江”权,“五勷”木商也极力跟随。康熙四十六年(1707),下游坌处人因不满茅坪等三寨独占江利,在坌处等处擅设关卡,对过关木排私收税费。在“三帮”客搃的授意下,“五勷”田金展、伍定祥等远赴长沙湖广巡抚部衙门控告,官府遂将诸关卡拆除。嘉庆以后,“五勷”势力不断壮大,于是由寄“三帮”篱下变成与“三帮”平起平坐起来。太平天国以后,“三帮”逐渐淡出清水江,而“五勷”却发展起来,取而代之成为最大商帮。同治年间,德山木商还在茅坪修建了规模宏大的德山会馆,成为茅坪古代最豪华的建筑。光绪后期,在“花帮”的打压下,湖南“五勷”也退出了清水江。

相对于“三帮”,“五勷”木商有三大特点。

首先,供奉沅江水神杨公。凡是有“五勷”木商做木材买卖的地方,河滩边上都建有供奉杨五(或杨四)将军的杨公庙。

其次,“五勷”木商大多是出身于底层的贫苦农民或工人。他们来到清水江从事木材贸易时,也将其贫穷戚友带了上来。他们带来的这些戚友基本属于“流氓无产者”,这些人来到清水江后,有的充当佃户给当地山主佃山造林,有的从事木、铁、银、布等加工,有的从事游商,有的从事舌耕,有的从事堪舆,有不少成为土著。但也有的专门从事不法勾当。据《三营记》载:

随“五勷”木商上来的这些贫民,形成清水江的一次移民潮,对清水江流域社会的变迁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至今,天柱、锦屏、黎平、剑河等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传统经济和文化里有很重的湖南元素,与这些人不无关系。

其三,“五勷”木商文化普遍较低,商德上较“三帮”有相当差距。这方面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曾经在清水江一带大量使用掺假白银。

进入乾隆以后,随着木材贸易的发展繁荣,从下游溯流上清水江地区的白银日益增多。这时,“五勷”中的一些不法分子遂利用清水江苗疆人民文化低,对白银成色辨别能力差的弱点,在带上来购买木材的白银中大量冲加铅等成分,使白银成色降低,然后到林区“高价”购买木材。稍后,安徽、江西等地个别不法商人也仿效,常德、洪江、托口等埠都有专门为白银冲铅的作坊。当时,将掺假的低潮银称为“撇银”。下游木商用掺假白银坑害清水江林农的现象,在《采运皇木案牍》中多处有记载:

德山会馆铁钟(单洪根摄)

茅坪退尾寨木坞,左上角窨子屋为德山会馆(单洪根摄)

苗民收到这些低潮银后,再使用时被大打折扣,有的甚至用不出去,受害匪浅。到嘉庆时期,这种情况愈加严重,以致整个苗疆怨声载道。道光七年(1827)七月,开泰县苗馁寨(今锦屏县韶霭村)山客李荣魁出头联合乐定帮、石声尧、张荣魁、王安太、徐秀芳、姜通圣、张老元、刘老三、石声元、杨老黑等开泰、清江一带苗族、侗族山客,向贵州省藩台控告,要求“定立银色平比章程”,严禁“行使低潮银色轻平短兑”。诉状写道:

诉状呈至贵州省藩台,该台主管布政使富尼扬阿随即批示,责成黎平府查处。黎平知府张光郢于当年十一月发出告示,对诸不法行径予“严禁”:

至今,茅坪仍保存有此告示碑。示后,白银冲铅行为有所收敛,但仍屡禁不止。道光十八年(1838)三月十五日上游塘东寨山客姜士能向加池寨木主姜开明购买一批木材,但手上的银子因成色过低,姜开明不愿接受,只得写下欠条:

后“五勷”

指天柱、黔阳、芷江等湘黔交界地区清水江沿岸小木商组织起来的5个小木商帮。具体是:天柱县远口、坌处为一勷,白市场为一勷,天柱县金子及芷江县大龙为一勷,芷江县冷水、碧涌为一勷,黔阳县托口、沅辰为一勷。该帮与前“五勷”一样,都是靠为“三帮”木商服务,在“三帮”的“恩准”下从事木材小买卖起家。他们的资本也比前“五勷”更加弱小。他们与前“五勷”有着一定的继承渊源,但与前“五勷”相比,他们形成的时间更晚,在咸丰以后才开始涉足木材买卖。因受到“三江”“江规”的严格限制,不能进入到“三江”从事木材买卖,只能在坌处、三门塘等“外江”零星收购些次等木材。

咸丰、同治战乱结束后,“三帮”、前“五勷”等传统木商帮逐渐退出清水江木材贸易市场。

旧木商退出清水江木材市场后,下游天柱和湖南黔阳交界一带的小商贩于是组成了新的“五勷”,填补市场真空。光绪中期,在新“五勷”木商的鼎力支持下,坌处、清浪、三门塘三寨终于争得了开行“当江”之权。辛亥革命后,包括洋买办“花帮”在内的江汉木商帮也相继退出清水江木材市场,新“五勷”于是壮大成为垄断清水江木材贸易的“巨无霸”。新“五勷”垄断清水江木材贸易前后历时约20年,即大致在清光绪后期至民国15年(1926)。

同前“五勷”一样,新“五勷”也信奉杨五将军。在其最盛的民国5年(1916)前后,他们在茅坪至武汉的沿江各埠,都设有木坞,木坞边上都建有会馆,这些会馆同时也是他们供祀杨公的场所。“五勷”在茅坪的会馆即杨公庙,也称“杨公馆”;在洪江为关圣庙,该庙门首挂有乾隆时天柱翰林宋仁溥题写的匾额,民国初年改称“七属会馆”,大门两侧的石柱上镌有天柱文士欧阳钟英以锦屏、开泰、天柱、会同、通道、靖州、绥宁7县县名写的对联:

这副对联,将当时锦屏、天柱、开泰(黎平)、会同、靖州、绥宁、通道等清水江下游地区,在后“五勷”主导的木材贸易推动下的社会画面,生动地展示给了世人。

后“五勷”在陬市的会馆设在灵义宫,后改为“天柱公所”,其木坞从陬市延至河洑20余公里。汉阳的木坞设在鹦鹉洲,从花五里江西帮木坞以下直连汉阳,可泊大量木材及山货。在鹦鹉洲建有两湖会馆,会馆悬挂“砥柱南天”匾额。宣统时木坞被人侵占,民国初年,由天柱人杨子书出面又力争了回来。

洪江常德会馆(单洪根摄)

以天柱力量为主的后“五勷”木商们,秉承从徽、临等商帮那里承袭的“崇儒”传统,重视和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天柱县成立劝学所,“外三江”木商慷慨助银3000两,还将坌处所抽的木捐作为天柱高等小学的常年经费。民国5年(1916),天柱、锦屏两县就长期纷争的内外“三江”木材贸易达成协议,规定“外三江”木客照旧例每个苗头纳天柱中学经费一两零五分;由三江行户于税单内每根抽钱一文半、每堆(挂)抽钱二十四文交作“五勷”馆杨公庙香灯等费。除留香灯等各费外,结余提作天柱中学常年经费,由杨公庙负责征收。

此后,天柱县的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人才蔚起,成为令周边瞩目的文化大县,这与“五勷”和坌处等“外三江”行户的鼎力支持分不开。

天柱中学办起来后,大量招收锦屏籍学生,从而使锦屏的文化教育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这与民国5年(1916)锦屏、天柱两县政府就木材贸易达成协议,锦屏方面同意抽提茅坪杨公庙征收的木捐作为天柱中学常年经费,有很大关系。

此外,还有一现象值得一提。在江淮等地文化的影响下,天柱的商人从事木材贸易发迹后,在重视支持教育的同时,也十分热衷于兴修宗祠。先是远口、坌处、白市等沿江村寨,然后不断往山区蔓延,而且呈竞争和攀比之势。所以,各村寨姓氏修建的宗祠都十分讲究,规模宏大,装饰华丽,文化内容丰富。至今,这些宗祠大多保存,形成在国内堪称独特的宗祠文化现象。

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