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木行的功过
“三江”木行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封建行会组织。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是在江淮地区封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刺激下,锦屏等清水江下游“熟苗”地区木材贸易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另一方面是在封建王朝的民族歧视和政策下,清水江中上游苗疆仍处于“化外”,经济文化极度落后,苗疆内的苗民与周边的汉族人之间存在深厚的心理隔膜和严重的文化语言障碍,互相之间极度不信任。再一方面,贵州省当局武力“开辟”苗疆以及善后的需要,为“三江”木行制度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必要的理由。
官府设置“三江”,目的主要是为了“开辟”和“安靖”苗疆。嘉庆十二年(1807),贵州巡抚福庆在上报嘉庆皇帝的奏折中,就明白说出之所以对争江骨干分子刘秀刚等进行严惩的意图:“若不严行究办,无以示惩而靖苗疆。”
卖木账单
“三江”设置后,在各级官府的庇护下,很快便成了贵州省的“特区”和清水江流域封建商品经济的“根据地”。通过“三江”这座信任桥梁,木材贸易迅速地向中上游苗疆深处推进,行户和水客们在帮助上游山民把一批批优质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大山的同时,也将大量的白银等财富从下游地区运进了苗疆,使这里的大部分苗民告别了赤贫,以致水客和山客以及山民们,无不感激“三江”人,尤其是感谢行户们,虽然行户们“吃了山客吃水客”,但山客和水客都乐意被他们吃。因为如果没有行户们的中间媒介牵线搭桥,山客、水客们就都不可能发财。
“三江”往上游苗疆输送的,除了以白银为主的财富之外,还有无形的封建国家意识和文化,从而使千里苗疆逐渐走出“化外”,告别荒蛮,融入中华封建文化的大家庭里来。在这同时,杂合江淮文化、湘楚文化和苗疆文化的清水江木商文化在“三江”一带大量积淀下来。
茅坪等“三江”之于清水江流域封建经济发展,文教启兴和社会进步,功不可没!
“三江”木行制度是封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木材贸易的不断发展,封建文化的不断传播,清水江流域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交往交往接触日益频繁,“三江”木行制度的弊端于是逐渐显现出来,逐渐成为木材贸易的滞碍,为买卖客商所欲除之而后快。
清咸丰至同治年间,清水江流域地区发生了以台拱苗民张秀眉和天柱侗民姜应芳领导的农民起义。经过近二十年,清廷才将这两支农民军镇压下去。这次军事行动,对清水江苗疆影响巨大。用耕田来比喻,一百多年前张广泗等的武力“开辟”,应该只算是对苗疆的“初犁”,只是在形式上实现了对这里的“王化”,这里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并未有太多变化,以前的封建领主和血缘部落势力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十分强大,王朝对这里的影响仍很微弱。镇压这两支农民军的过程,实际是王朝对苗疆的再次“深犁”。这次“深犁”,彻底摧毁了原来的封建领主和部落势力,实现了实质上的统治。
苗疆“开辟”以后,随着“内地化”的不断加深,官府不断地将汉字推送到这里,促使这里不断“对外开放”。封建国家影响的加大加深,封建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苗疆地区封建文化教育的普及进步,苗族、侗族人民对汉文化的不断掌握,汉族与苗族、侗族之间的心理隔膜逐渐消除,逐渐和谐相处与融合起来,苗族、侗族木主与汉族商人之间的木材交易不再需要中间媒介,“三江”木行于是逐渐变得多余起来。
鸦片战争以后,封建经济的“天敌”资本主义经济逐渐从长江中下游地区沿沅江往清水江流域推进。清水江流域地区经过咸丰、同治年间近二十年的战乱后,一派萧条。战乱结束后,在下游资本主义经济的刺激下,清水江流域地区的木材贸易迅速复苏。在战乱中苦熬了近二十年的人们,迫不及待地加入到木材贸易的新潮流中来,都顾不得什么“江规”了。
再者,老天赐给茅坪等三寨的地缘优势,在木材贸易中演变成经济优势——成为令周边人羡慕甚至眼红的“三江”。因占据有天然优势,加上各级官府的长期庇护,“三江”的行户们逐渐形成一种迥然不同于周边的优势心态。清光绪年间,王寨有一行户在大门上张贴这样一副很霸气的对联:
从这副对联中,对行户们近乎狂妄的自信心态可略见一斑。“三江”的行户们,对于腰缠万贯的下游水客,奉若祖宗。但对于普通山客,他们气使颐指,说一不二。对于广大贫苦山民则更是以“上等人”自居,视他们为可任意宰割的“化外”贱民。特别是王寨,富人们对来到这里赶集贸易的苗族、侗族山民,动辄蔑称“苗子”“高坡佬”“侗押佬”等,甚至随意凌辱。在今锦屏县九寨和天柱县石洞一带侗族村寨还传有这样一句话:“我王寨都到过了,我还怕你?”意思是王寨那样的大地方我都到过了,在山村里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可见,“三江”以及行户在周边山民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高耸。
“咸同战乱”结束后,清水江流域社会权力系统重新构建。在咸丰、同治年间,广大山客以其有限的力量积极支持政府镇压农民起义,恢复秩序,因而在宫府那里的话语权大增。相反,“三江”行户因其富名而屡次成为农民军攻击的目标,力量大大削弱,对官府要求的支持有心无力,在官府那里的话语权渐逊于山客。加上行户剥削山客的种种劣迹,进入光绪以后,已获得相应社会地位的山客们于是报复式地群攻“三江”行户,控告不断。光绪九年(1893),黎平府开泰、清江、天柱山客代表姜兴国(清江)、姜名卿(开泰)、龙大楷(天柱)、姜兴渭(开泰)等联合以“弊重害深,恳示严禁”为由,向贵州省布政司控告“三江”行户,要求取缔“三江”。控词称:
在控词的附单中,血泪斑斑地列举了“三江”行户的“八宗罪”:
这“八宗罪”,宗宗皆剑指:三江行户盘剥上游山客、林农的脂膏。以清廉爱民出名的贵州布政使李用清阅罢,很气愤,随即在控告文书上批示:
李用清将批示转贵州省善后局办理,善后局又将此案责成贵东道处理,贵东道随将之交给黎平府负责办理上报。得到信息后,善于运作官府的“三江”行户又如旧法到黎平府活动。最后,李用清的批示不了了之。
光绪后期,因争江屡屡失败而对茅坪等“三江”怀有不满的坌处有人写了一篇题为《黔南利弊问答》的讨伐“檄文”,列举了“三江”木行的种种弊端,令人读罢对“三江”木行制度深恶痛绝:
木行会客椅(单洪根摄)
由于对“三江”木行制度不满,木商们便想着法子规避“江规”,有的甚至公开破坏“当江”制度,这方面做得最突出的是得到日本洋行资金支持而财大气粗的“花帮”,他们上清水江来,不管什么“江规”不“江规”,以银子开路,将山客、行户全部买通,买得木材后扬长而去。由于“江规”被破坏,来木行投落的客商逐渐减少,为了生存,“三江”行户们也逐渐适应新形势,不再死守木行不准直接从事木材买卖等“江规”,也纷纷兼充山客做起木材生意来。如民国前期,茅坪上寨龙治藩(龙大道之父),一方面开有竟店,接待买卖木商,同时又充当山客深入林区直接购买木材。
到光绪中后期,在买卖木商和“三江”行户们的联手破坏下,“三江”木行制度此时已行将就木,气息奄奄。但是,坌处等寨仍觉得开行“当江”是个香饽饽,仍在继续争取,以完成其先人未竟之“事业”。光绪中期,在茅坪等“三江”人觉得“江”已无太大价值不想再争和贵州省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经过吴鹤书等一班人的一番艰苦努力,坌处、清浪、三门塘三寨也开起木行,“当”起“江”来。这样,便出现了“内三江”和“外三江”并存的局面。为便于区分,当时便将上游的茅坪、王寨、卦治老“三江”称为“内三江”,下游的清浪、坌处、三门塘新“三江”称为“外三江”。
“外三江”设立,对受制于“江规”不能直接进入材源丰富的“内三江”的“外江客”来说,因“外三江”没有木材,购买木材必须进入茅坪等“内三江”,而进入“内三江”又必须先由“外三江”行户引带,再通过“内三江”的行户,这样就增加了一倍的中介费用。
坌处等寨争得开行“当江”资格时,传统的“江规”已完全崩坏,行户不准直接参与木材买卖的“禁规”已无人遵守。于是,“外三江”的行户们也加入“五勷”行列,亦牙亦商起来。
三门塘木行旧址
民国5年(1916),锦屏、天柱两县代表开会,就木材贸易市场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归复旧章条件》,从而敲响了“三江”木行制度的丧钟。民国14年(1925),锦屏县商会在清理整顿木材市场时,明文废除了“当江”制度。“三江”木行制度,历经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就这样黯然地退出清水江的经济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