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赤水河整治与盐政盐岸
所属图书:《遵义史话》 出版日期:2014-12-01 文章字数:1184字

赤水河整治与盐政盐岸

赤水河是黔北物资入长江的重要通道。赤水河航运始于蜀汉西晋时期。3世纪初,航运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清代赤水河是川盐入黔、黔铅入川的主要通道,但只能分段通行。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民间曾对赤水河下游作过疏浚工作。较大规模的整治始于清代。乾隆八年(1743年)贵州总督张广泗疏请清廷准予开凿赤水河中上游河道,以“官督商办”方式,选用米粮渡渡工吴登举募工修河。十年十月动工,历时半年,整治上游鼓岩至新龙滩共27滩,下游盐井至鸡心共41滩,计68滩,耗银3.86万两。部分险滩不能凿通,只能分段航行。光绪四年(1878年),四川总督丁宝桢获准继续整治赤水河。以锤凿、爆破和围堰治滩等方法,重点治理赤水河上游吴公岩至茅台村段。施工两年有余,耗银2万余两共整治险滩70余处。至七年三月主要工程基本结束。除马桑坪至二郎滩及猿猴滩外,茅台村以下基本可以通航。此次整治工费先由盐务总局垫付,由各盐号按进盐数额分摊。抗日战争期间,由迁驻西南的导淮委员会再次整治。1942年春动工,先整治赤水县城至复兴段,逐步向上游推进,至1945年秋结束。此次整治,以炸滩去浅为主,修辟纤道、丁坝、顺坝、潜坝为辅。自茅台村至淋滩近160千米,除马桑坪至二郎滩未经整治外,共整治险滩45处,茅台村以下除个别险滩外均可通航。此次整治,共投资法币3942万元,其中中央水利事业费占72%,盐务局补贴占28%。新中国成立后,又经过多次整治,干流航道通航里程达199千米,中下游航段可行驶200-300吨级船舶。赤水港、土城港、岔角港、茅台港等是赤水河的重要港口。

(注: 赤水河航道)

遵义及贵州不产盐,食盐皆由外地运入。历代王朝皆以盐的运销作为控驭地域的重要手段,此所谓“盐法边计,相辅而成。”南宋时以马做交易:“以马中盐”。明代实行“开中法”,令商人运粮至指定地点交纳,领取“盐引”,购盐经销。清代初期实行“票盐”制度,由布政司填发盐票,交商人到盐场购取,然后运往销售地区。清康熙元年(1662年),运销途中,需交关税,遵义府境内设有凤朝楼、元田坝、郑家场等8关。雍正九年至光绪三年(1731~1877年),改行“计口授盐法”:按照食口确定销额,然后按运道由各府、厅、州、县各自招商发行,到指定盐场购回本地销售。川盐入黔主要走水路运往四大口岸:永岸(叙永)、仁岸(仁怀,今赤水市城区)、綦岸(綦江)、涪岸(涪陵)。遵义食盐主要来自仁岸和綦岸。咸丰年间,因战乱与政治腐败,运销皆乱。光绪三年(1877年),丁宝桢任四川总督,整顿盐政,立“官运商销”之法。在泸州设黔边盐务总局,永、仁、綦、涪四岸设分局,产盐地设厂局,由厂局向井灶购盐,运往岸局,再由岸局向商人发售。商人售价依路途远近、脚力多少随行就市,官局不统一定价。税收在商人领盐时一并总收,规定“商人开设子店,地方官不准苛派。”自此,盐商遍及各地。

遵义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