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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贵州彝学》 出版日期:2004-07-01

人类的脚步迈人新的千年,我们的社会和生活也更进一步地被裹挟进诸如全球化、WTO、互联网等时代潮流之中。任何民族都无法游离于这一潮流之外,任何民族文化也同样既面临着失却个性自我,被潮流淹没,并消亡于其中的危机;也迎来了一个文化扩张发展,日趋强大,势成主导之流的机遇。每一个民族都在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之间寻找如何平衡,一方面,现代化是每个民族繁荣昌盛的必由之路,每个民族都不应当拒绝现代化;另一方面,每个繁荣昌盛的民族都应保存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都应保存自己民族的基本特点。一般认为,民族传统文化是特定民族在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积淀的文明成果,是民族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相对于外来文化来说,是指母文化或本土文化;相对于现代文化来说,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化。它或者表现于物质载体,如建筑、雕塑、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或者表现于各种知识信息的积累储存。民族文化的消亡,是民族消亡的前奏,没有了民族的文化,也便没有了民族本身。丧失现代化将意味着民族的贫困;丧失文化传统则意味着民族的消亡。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与其民族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民族传统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变化这个角度来说,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承于一定民族的传统社会,同时也存在着与现代社会适应的问题,国家的现代化必须在保存、继承和传播本土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一个民族要对自己的文化有自信,有自尊,有光荣感,有了这个基础,才可以接纳任何外来文化。因此既要适应现代主流社会的发展,还要力图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只有依靠民族教育,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民族文化教育密不可分。如何在教育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好“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复杂关系,保持自身的民族文化的特性,跨越文化障碍,是民族教育的重要任务。

民族教育一方面要使少数民族儿童青年能顺利进入现代化主流社会,另一方面还要力求保持和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使他们享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在本民族聚居区实行自治的权利以及学习本族历史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权利。因此,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合理地调整民族教育的内部结构。既要重视少数民族儿童的基础教育,又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避免主体民族课程中心主义,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可实施双语言、双文化教学;允许开办民族学校,用本族语文出版书刊和报纸,学习本族的历史和文化。

首先,应通过扫盲和义务教育普遍提高民族文化的基础水平,通过先进的教育技术扬长避短、缩小差别,努力普及先进的教育,合理规划地方和民族人才结构,以适应地方和民族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引导和培养民族文化和教育需求,以期达到与全国多元一体格局的一致,与社会整合目标相同,求得局部与整体的协调,相互促进,相互激励;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和民族教育的作用,使各级各类民族人才学有所得,有用武之地,能应付各类挑战,增强整个社会对民族文化和教育的重视与信心,为其发展开辟更广泛和美好的前景。

第二,使各民族的孩子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少数民族培养大量合格的人才。民族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大批德才兼备的科技人员,是少数民族经济繁荣、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三,还要重视民族教育学科的自身发展与建设。民族教育具有跨民族、跨文化和跨学科性,所以民族教育的研究必须从这三个特点出发,寻求发展民族教育的最佳途径。客观上,应该增加民族教育投入,提高师资队伍质量,建立一只高水平的学科教学、研究和管理队伍。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主观上,要充分认识到民族教育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寻求发展民族教育的特殊规律,既要认清民族教育不同于主体民族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又要认清民族教育内部有所差别。

第四,民族教育是培养民族文化意识,激发民族情感,实现弘扬民族文化的目的。因此,民族教育具备培养民族感情,培养民族自立自信心,激励民族奋斗精神的基本功能。民族教育要冲破旧文化的束缚,注意革除陋俗,注入健康进步的新风,振奋民族风尚。要求民族教育在接受外来文化因素时能比较鉴别,以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影响外来文化因素,使之融于民族教育的主体目标中,激发民族心理意识,为人类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民族与文化都在经历巨大的变迁,许多过去的传统已经逐渐改变,强调多元文化、民族文化,不是依照民族志、按照人们对于传统的重构甚至编造,去穿戴色彩绚丽的服饰,去跳各具特色的舞蹈,去高唱情重意厚的歌曲,而是通过教育,实现对于文化价值观的尊重,引导人们克服偏见,对他人的思维方式和意义体系加以了解。这样,人们就会鼓励各种文化形式的存在,理解它们的内涵,做到全社会成员的相互尊重。

贵州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