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沙化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适宜耕种的耕地退耕还林。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建设意识,使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生态建设,重视生态建设,把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列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退耕还林向水土流失严重的深石山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把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与治山、治水、治愚、治穷相结合,树立起生态即财富的观念,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退耕还林(草)、植树造林为重点,努力实现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重点抓好种苗基地建设和育苗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苗木存活率,强化林政管理,及时兑现退耕农户钱粮补助和核发林权证,取信于民,以充分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实施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坚持生态优先与兼顾农民增收、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国家投入与吸纳社会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关系,使退耕还林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