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炽兄弟翻贵顺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本家姜永炽、永清。因为缺少钱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翻贵顺乙块,界止(址):上凭买主之共山,下凭溪,左凭红,右凭冲,四低(抵)分清。此山分为八股,弟兄占乙股,出卖与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议定价钱贰十文,亲手收足,弟兄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内涂乙字。
民国十四年八月初二亲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