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凤至党周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本房姜凤至。为因缺少钱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地名党周山乙块,界至(址):上凭克顺之山为界,下凭明高之山为界,左凭兆瑞之山,右凭明高。此山土栽分为伍股,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地主三股分为六股,本名占乙股,出卖与姜恩泰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六百文,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凭中 恩厚
凤岐 笔
光绪拾柒年三月十五日 立
党周山姜凤至祖太卖给为业 [1] 。
[1] 此行字为后人另外加纸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