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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计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38字

冉计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栽手约人乌什寨 [1] 周昌兴叔侄。先年所栽本家之山,地名冉祗(计),上凭顶,下凭地垦,左凭领(岭)与学礼之山,右凭冲过迫坡至冲与本家占番所格 [2] 之山,山内有一大领(岭)二冲,右半边岭,四至分明。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今将栽手,为因缺少钱用,无出(处)所出,自愿凭中将到栽手凭中出卖断与主家姜凤仪、侄恩瑞、恩茂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谷子二百九拾八斤,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主家修理管业,栽手不得异言。日后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注: 凭中代笔 姜凤至

杨兆祥字)

同治拾叁年六月十一日 立


[1] 乌什寨,在加池寨西南4公里处清水江右岸,系清代中后期外来在此佃种山场的佃户繁衍成的村落,现属锦屏县河口乡锦来村,2014年有15户人家。

[2] 番所格,苗语意为所格上边。所格,系加池名叫所格的先祖。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