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克贞后皆绞樟树卖契
立卖樟树乙根本房姜克贞。为因缺少粮食,无处,自愿将到后皆绞 [1] 樟树乙根,上凭路,下凭塘,左凭领(岭),右凭路为界,四至分清。此树分为三大股,本名占乙股,出卖姜献德名下承买为业。当日议谷子拾柒斤整,亲手收足。此树自卖之后,任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卖字为据。
光绪六年五月初六日亲笔 立
[1] 后皆绞,苗语意为寨子后龙山下边。绞,苗语意为上头。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