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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神松父子污补先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 文章字数:214字

姜神松父子污补先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卖山场杉木并栽手字人本房姜神松父子。为因缺用,自愿将到山场壹块,地名污补先,此山上凭凤仪、克顺所共之山,下凭溪,左凭买主,右凭小壕,四至分清。此山分为贰大股,神松父子占壹股,今将出卖与姜恩瑞名下。当日凭中议定大钱叁仟零四十文,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卖字为据。

(注: 凭中 姜开胜

代笔 姜兴周)

光绪十二年二月十一日 立

污补先山得姜神松山一团为业 [1]


[1] 此行字为另外粘纸条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