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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恩泰父子从套大冲等土地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 文章字数:311字

姜恩泰父子从套大冲等土地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土、杉木本家姜恩泰父子。为因缺少艮(银)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地名从套大冲边一块。此山土栽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地主三股分为八小股,本名占一小股。又穷故龙老木 [1] 一块,土栽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地主三股分为四股,本名占一股。今将二处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艮(银)三两乙钱八分整,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买主管业,卖主父子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凭中 姜凤至清笔 [2]

光绪贰拾三年六月十九日 立

此山在岗套大冲,土栽本家姜恩泰卖给本人为业。光绪二十三 [3]


[1] 老木,指年龄在三十年以上的过熟林。

[2] 清笔,系“亲笔”之误。

[3] 此行字为姜恩瑞在另一张纸条上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