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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德廷等九家冉皆什山场股份分单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148字

姜德廷等九家冉皆什山场股份分单

立分关人九家 [1] 。有山场乙块,地名冉皆什,分为三幅,姜德廷、朝重、廷烈三人分占中幅,各幅各管,日后不得争混。如有此情,日后子孙不得昌顺。现凭栽岩为界。恐口无凭,立此分字为据。

光绪廿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卖与本寨梦林砍发,占抄老合同。


[1] 九家,指对冉皆什山场占有股份的姜德廷等九人。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