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贞党央山场杉木并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并栽手字人本寨姜家贞。为因缺少钱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地名党央山场乙块,界止(址):上凭马姓之田,下凭溪,左凭买主之山,右凭梦熊之山,四抵分清。此山土栽分为二大股,本名占乙大股,出卖与本寨姜元林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八百八十文,亲手收足应用。其山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上山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内添五字。
(注: 凭中 姜成顺
凭笔 姜永兴)
民国十年六月初八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