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清培格油山杉山并土断卖契
立断卖油山杉木并土字人本家姜永清。为因缺少钱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培格之油山壹块,其油山界限:上凭元秀弟兄之山,下凭定文之共山,左凭岭,右凭买主之共山,四抵分清。今将出卖与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定价钱四百八十文,亲手收足应用。其山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外批:老契存在卖主手。
中笔 文举
民国十四年乙丑岁七月廿日 立
培格油山一块 [1]
[1] 此为后人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