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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开胜冉在丹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 文章字数:191字

姜开胜冉在丹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卖栽手字人本房姜开胜。为因没使艮(银)用,无处得出,今将前先佃栽恩瑞等之山壹块,地名冉在丹。此山界址:上凭土埂,下凭溪,左凭三公之山,右凭小冲,四至分清。此山栽手分为四股,本名占壹股,今将本名壹股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修理管业。当日凭中定价谷壹伯壹十斤,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卖字为据。

(注: 中 姜克顺

笔 姜克顺)

光绪拾二年六月十一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