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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山冉皆笼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 文章字数:243字

王玉山冉皆笼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卖栽手杉木契人本寨王玉山。今将前先所栽姜凤仪、恩瑞、恩茂弟兄叔侄之山场壹块,地名冉皆笼。此山上凭土坎,下凭买主之山,左凭冲,右凭岭与开明之山为界,四至分明。其山土栽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今将本名占栽手贰股,凭中出卖与主家姜凤仪、恩瑞、恩茂弟兄叔侄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壹千叁伯(佰)文,亲手领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卖字为据。

外批:二股,仪、茂占乙股,恩瑞占乙股。

(注: 凭中 姜沛祥

代笔 姜兴周)

光绪三年五月廿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