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凤至培格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本家姜凤至。为因缺少钱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培格,界止(址):上凭路,下凭买主之山,左凭岭与买主之山,右凭岭,四至分清。此山土栽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地主又分六股,本名占乙股,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钱四百八十文,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此断字承照。
外批:打岩之山。
凭中 姜凤岐笔
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九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