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兴 新中国第一代苗族舞蹈艺术家
1934年9月,我出生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重兴乡一个叫“半山”的小村里,这里是苗族人聚居的地方,村里300多户人家全都是苗族,几百年来,朴实、勇敢的苗族人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自制生产、生活用具,过着恬淡安详的日子。闲暇之余,苗族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消遣、娱乐,跳芦笙舞便是大家非常喜欢的一项活动,芦笙在苗族人民的生活中有很重要的地位,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立房、求子、求孙等都离不开芦笙。
我由于从小耳濡目染,自己也喜爱,自然就会吹芦笙,会跳芦笙舞。苗族芦笙舞是一种独特的舞蹈,它的特点就是自吹自跳。要跳好芦笙舞,首先要学会芦笙词,第二要学会吹芦笙,第三要学会舞步,三者统一为一体,需要较长时间的刻苦钻研和磨炼,才能吹出动听的舞曲,跳出娴熟的舞步,潇洒地表演。
1950年我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国庆观礼代表团,在北京怀仁堂表演了苗族芦笙舞,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欢迎,还拍了电影,苗族芦笙舞第一次登上了银幕。
1953年我参加第三批赴朝慰问团,到朝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
1955年我手捧芦笙赴波兰华沙参加第五届世界青年联欢节,苗族芦笙舞第一次登上了国际艺术舞台。
1959年我参加建国十周年国庆献礼演出活动,表演了苗族双人芦笙舞《斗鸡》,并参与了电影《百凤朝阳》的拍摄。
我原本只是个会跳芦笙舞的小男孩,进入贵州省歌舞团后,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两度上京,在北京舞蹈学校和中央歌舞团进修,接触到古典舞、芭蕾舞。在训练中,通过自己努力,逐步掌握了古典舞和芭蕾舞的大跳、旋转、大蹦子、平转、空转等基本功。
我长期不断地学习舞蹈理论知识,充实丰富了自己的舞蹈表演技能和技巧,在后来的艺术生涯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成为新中国第一代舞蹈工作者。
1960年,团里创作苗族大型舞剧《蔓萝花》,我扮演男主角阿倒约,在北京演出时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从1953年起,我陆续编创了苗族舞蹈《芦笙舞》,女子群舞《八女放排》《短裙舞》等,这些节目都得到了好评,也是团里的保留节目,《八女放排》获得全省歌舞会演一等奖,1960年在广州、深圳等地演出受到好评。
根据雷山苗族妇女服饰创作的女子舞蹈《短裙舞》在舞蹈语汇上有较大的发展和创造,某些动作至今仍然被舞蹈工作者采用。
1979年我调到本团创作室,1980年参与创作《金芦笙又响了》、水族舞蹈《斗角》,两个节目于1980年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调演,获得优秀奖。1983年随团出国演出。
1982年我创作的苗族女子独舞《捞虾》获得全省调演三等奖。田兵同志看了这个舞蹈后,写了一首诗登在《贵州日报》上,题为《看捞虾舞》。
1986年汉族舞《三桐鼓舞》获得本省调演二等奖,苗族男子集体舞《龙舟歌》获得本省调演三等奖。
1992年《芦笙刀舞》《背碑情》参加贵阳市“花溪之夏艺术节”获得创作一等奖。其中《芦笙刀舞》由省文化厅推荐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获得二等奖,获得全国第二届“群星奖”银奖。
我发表的文章有写苗族芦笙舞的《嘹亮芦笙舞不休》,载于国家级专业期刊《舞蹈艺术丛刊》1980年第二期;写贵州苗族三鼓舞的《木鼓、铜鼓、踩鼓》,载于《舞蹈艺术丛刊》1980年第四期。还有《改革开放搞活少数民族舞蹈创作》,发表在广州《舞蹈研究》1987年第二期。
几十年来,我为舞蹈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用心去体味,去搜集,去创作,陶醉于贵州的山美、水美,对舞蹈痴迷而又真诚的我愿为舞蹈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