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具到“酒”字
酒作为重要的饮品进入人类的生活后,饮酒、储存酒的器皿便应运而生。据分析,最早被当作酒具的应是动物的角。古代的酒具,如爵、角、觥、觞、觚等,或在字音上,或在字形上都与动物的角相关。早期的酒,大多是酒浆和酒糟的混合体,呈糊状或半流质,动物的角不仅容量有限,使用起来也很不方便,所以很快改用陶制酒具。陶器中的盆、罐、瓮、钵、碗都可以当作酒器。在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特意设计作为酒器的陶制品开始出现。发展到铜石并用时代,陶制酒器的种类迅速增加,组合酒器的雏形逐渐形成。罐、瓮、壶、鬹、盂、碗、杯等,有的专司存,有的专司饮。酒具组合群体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酿酒业的发展和地位,同时也展示了不同地区的文化特征。商周时期的酒具又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迅速崛起的青铜冶铸业,使精美的青铜酒器成为权力和财富的象征。贮酒用的尊缶、鉴缶、铜壶等,盛酒用的尊、卣、方彝、觥、瓮、瓿、罍等,饮酒用的爵、嚣、角、觚、觯、杯等组合青铜酒器的发展充分反映了当时酿酒业的发达,饮酒风的炽盛。这些式样繁多的酒器大致可以分为适用于液态清酒的小口容器和适用于带糟醴酒的大口容器两大类。
虽然制陶技术尚在进步,仰韶文化时期还没有较大型的缸、瓮之类陶器,但是在半坡遗址中还是出土了不少质量很好的泥质陶和砂质陶,其中就有盛水的平底瓮、小口壶、漏斗等陶制品,特别是那种小口尖底瓮,其外形整体成流线型,小口尖底,鼓腹短颈,腹侧有两耳。大者高60厘米,小者有20厘米。
(注: 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小口尖底瓮)
有学者认为小口尖底瓮是一种盛水器,既方便汲装井水,又便于携带而不洒水出瓮,还可架起来用于煮水。从古巴比伦和古埃及、古希腊酿制葡萄酒和麦酒的器具中可以看到大量的这类小口尖底瓮。在古代中国的仰韶文化时期,那时的先民曾用过这种小口尖底瓮酿酒。从酿酒角度来看,由于早期的酒,酒精度极低,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是防腐酸败,小口尖底瓮可以减少空气的接触面积,即可降低酒精氧化变酸的可能性,当装满酒而加木塞后,则可以杜绝空气的直接接触。再者细长的瓮体便于谷物的发酵和渣滓的沉降,尖底部分可以有效地集中沉淀物而有助于酒的澄清和吸收。有酒共饮是氏族社会的习俗之一,用细管吸饮则是共饮的一种常见方式。目前部分少数民族仍保留这一吸饮方式,是欢度节庆时的一种特有民俗。由此可推测这类小口尖底瓮在中国古代也曾被用作酿酒。
(注: 古希腊遗址中的酒库和酒缸图)
(注: 用吸管饮酒的叙利亚人(古代壁画))
(注: 傣族共饮竹竿酒)
殷商时期,酿酒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其主要的表现就是以曲酿酒成为当时酿酒的主要方法。酿酒器具的大型化,特别是贵族已有专用的酿酒青铜器具,都可以证明这点。
1976年从安阳殷墟发掘的妇好墓出土的440多件青铜器,有150多件是酒器,约占三分之一,觚、爵就达到90余件。商代晚期,青铜酒器的品种和数量之多,在世界古代史中也是少见的。而且出土的酒器多是配套的,如一角二斝,一觚二觯,一卣二爵。最简单的是以爵、觚、斝合成一组,爵是三足有流的杯,觚是容酒器,斝是灌酒器,在这基础上扩大发展,增添了盉、尊、卣、壶、罍等中型或大型的饮酒器和容酒器,此外尚有更高级的方彝、兜觥和牺尊等容酒器。酒器的品种和数量之多,充分展示了商代奴隶主贵族沉没于酒的历史镜头,同时也反映了商代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1953年和1958年在河南安阳大司空村共发掘了217座墓,无论是中型墓,还是小型墓几乎都出土了觚、爵。这说明殷代普通平民墓中觚、爵也是不可少的殉葬品,确实是富者铜觚铜爵,贫者陶觚陶爵,由此可见殷人嗜酒之一斑。
(注: 商代青铜斝)
(注: 商代青铜爵)
(注: 商代青铜罍)
1974年在河北省藁城县台西村商代遗址,发现了商代中期的造酒作坊,出土了一批酿酒用器材及酒器。它是一座建在夯土台基上的两间没有前墙的屋子,室内面积约36平方米,作坊出土了陶瓮、大口罐、罍、尊、壶等酒器,其中一只大陶瓮内存在8.5公斤灰白色水锈状沉淀物,经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鉴定为发酵酒挥发后的残渣,其主要成分为曲酒中死亡的酵母残壳。这些曲酒不是浊酒,否则瓮中的残渣就不会只有8.5公斤,但这不等于当时的人已大量饮用清酒,因为那时可能还没有榨酒设备,只是舀取酒醪上面的清液进行简单过滤而得。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酿酒实物资料。在发掘中还发现,另外四件罐中分别存有一定数量的桃仁、李、枣、草木樨、大麻子等五种植物种子,推测它们大概也是用于酿酒的原料。在1985年的继续发掘中,又发现在酿酒作坊附近有一个直径在1.2米以上,深约1.5米的谷物储存窖穴。这些谷物经鉴定为粟。台西村商代酿酒作坊的完整发现,至少给我们三点启示。一是发现的人工培养的酵母和酒渣粉末,展示了商代中期的酿酒工艺和水平。二是根据酿酒的实物资料,可以推测当时除酿制谷物酒外,还可能酿制果酒和药用露酒。三是出土的酿酒设备,表明当时已有相应的酿酒器具的配套组合。
(注: 商代高柄盃)
(注: 河北省藁城县台西村商代遗址制酒作坊出土器物图)
最早出现的文字大多是象形文字,汉字也不例外。甲骨文和钟鼎文属于早期的汉字,甲骨文和钟鼎文中的“酒”字几乎都是小口尖底瓮的形象,即“酒”字曾用酿酒容器来象形,由此可以推测小口尖底瓮与酿酒的关系。
甲骨文、金文为后人研究商周文化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在已发现的甲骨文或金文中,“酒”可能是一个较常使用的字。它的象形文字如下图所示,有多种形式。从这些象形文字的变化来看,当时的酒字还没有最后定形。金文中不少酒字也都与酋字相近。进一步的比较还可以看出,酒字与酋字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推测“酋”最初的含义是造酒。《说文解字》对“酋”的解释是:“酋,绎酒也。从酉,水半见于上。礼有大酋,掌酒官也。”《礼记·月令》称监督酿酒的官为“大酋”,设官管理表明在周代酒的生产和供应颇受重视。
(注: 甲骨文和钟鼎文的“酒”字)
(注: 甲骨文和钟鼎文的“酋”字)
从酋字与酒字的关系中已能看到酿酒在古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实际上在甲骨文、金文中还有许多与酒相关的文字,它们也能说明在商周时期,饮酒现象已较普遍,酿酒业也很发达。我国第一部诗歌集《诗经》里,有诗305篇,直接写到酒的有20多篇。有的以饮酒表达爱情生活,有的是庆贺丰收的喜悦,有的写祭祀,有的写招待宾客的活动,还有的则描述一些重大的庆典。总之,充分体现了酒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人们对酒的喜爱和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