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任“省长”的历史功绩
一、中国第十三个行省的筹建
元朝末期,烽烟四起,在群雄角逐中原之际,朱元璋凭借雄才大略,先后扫荡了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建立了明王朝,并通过北伐,占领了大都(北京),结束了元朝的统治。然而国家并未统一,川蜀及贵州大部分地区仍控制在夏政权明玉珍之子明升手中,元军的残余势力依然在云南负隅顽抗……基于以上原因,朱元璋见大局已定,决定用兵四川,摧毁明升的割据势力。
明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派汤和为征西将军,率水军从瞿塘溯江而上进攻重庆,又命傅友德为征虏将军率骑兵出其不意地从秦、陇入川。汤和攻克重庆后,傅友德的大军又逼近成都,面对敌军的两面夹击及夏军的节节败退,明升见大势已去,只好出降。四川平定后,朱元璋更加意识到素有“滇之喉”之称的贵州的战略地位。为了掌控西南形势及扫荡云南元军的残余势力,他听从李文忠的建议,在贵阳设贵州卫,与成都卫、武昌卫形成掎角之势,并开设重庆至播州(今遵义地区),播州至贵州(今贵阳),以及思州(治今岑巩县城)、播州至湖南沅州、辰州的驿道,从而使三卫相通,军事应变能力加强。
自宋以来,为了有效地控制贵州,中央王朝大都采用了“土官治土民”的“羁縻”政策。明初,出于政治的需要,为了解决“汉夷”之间的矛盾,有效地控制贵州土官势力的膨胀,朱元璋一方面拉拢贵州各部酋长,使之“效顺朝廷”;一方面告诫傅友德等:“驯服之道,必宽猛得宜”,务必“熟察其情,详慎处理”,“非惟制其不叛,重在使其不叛耳”。因此仍沿袭元朝的土司制度,在贵州设立四大宣慰司、安抚司及数十长官司、蛮夷长官司,以权位安抚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然而这些土司、土官出于自己的既得利益,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决不让汉人染指,从而形成了国中之国。每当明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渗透时,他们不是坚决抵制,就是奋起反抗。
洪武十四年(1381年)年底,朱元璋用兵云南。进军之前,首先安抚贵州宣慰使霭翠、播州宣慰使杨铿等人,极尽笼络之能事。安抚政策果然起到了预期的效果,进军云南时,霭翠备马1万匹、毡1万领、弓弩及牛羊1万头以助军资;杨铿率士兵2万,马3千匹,为大军先锋。水西、播州的大力支持,出资出军,对明军平定云南、稳定形势起到重要作用。事后朱元璋不无担心地指出:若“霭翠等辈不尽服,虽有云南,亦难守也”。
云南平定后,为了巩固贵州这个西南的军事重镇,朱元璋采取以下几项重大措施:①加强军事部署,建立贵州都指挥使司以作云南后盾;②整治驿道,增设驿站,确保通往云南的道路畅通;③采取官府输纳、戍兵屯田“就粮自赡”、盐商中纳(名为“开中”)的措施,解决粮食供给问题;④遣使诏谕大小土司,“效顺朝廷”;⑤加强思想统治,令各土司“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
然而这种局面并没能维持多久,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时贵州黎平就爆发了反明起义,在侗族青年吴勉领导下起义形成燎原之势,猛烈地在湘、桂、黔边燃烧,所到之处,犹如秋风扫落叶,不仅摧毁了当地各级政权机构,而且威胁到坐镇湖广的楚王的地位。为了阻止战火蔓延,朱元璋急忙派汤和率30万大军前去征剿,历时7年之久才将起义镇压。在此期间又爆发了“思州诸洞蛮作乱”的事件,朱元璋不敢怠慢,迅速派汤和前去征讨。思州叛乱平定后,为今后计,朱元璋决定在贵州加快“改土归流”的步伐。
永乐初年思州、思南二宣慰司发生的两件大事,迫使明王朝在贵州建省的问题上作出了重大的抉择。
思州、思南二宣慰司,与四川、湖广毗连,地当冲要。元朝以来,这里在湖广途经云南的驿道干线之上,并有水道通往四川和湖广;这里是川盐入黔的孔道,商铺林立,经济繁荣。出于军事的考虑,明初中央王朝在思州、思南宣慰司辖境内建有镇远、清浪、平溪、偏桥、五开、铜鼓等卫。卫所与土司犬牙交错,旨在有效地控制土司。
永乐八年(1410年),思南二宣慰使田宗鼎与副使黄禧构怨,朝廷鉴于“田氏世守其地,又先归诚,曲与保全”,随之将黄禧调任辰州知府。不久,思州宣慰使田琛与田宗鼎因争夺沙坑地而结怨。黄禧见有机可乘,于是与田琛结盟。田琛自称天王,黄禧为大将军,率兵攻打思南。田宗鼎兵败举家出逃,田琛杀其弟,发其祖坟,“并戮其母尸”。田宗鼎诉于朝廷。朝廷担忧思州、思南的纷争引发连锁反应,造成西南乱局,便多次命令田琛、黄禧赴京自辩。然而田琛、黄禧置若罔闻,“拒命不至”,还派“奸人入教坊伺隙为变”。这种藐视朝廷的行为自然惹怒了永乐帝朱棣。
永乐十一年(1413年),朱棣命镇远侯顾成统兵5万直压其境,将田琛、田宗鼎执送京师候审。田琛之妻冉氏救夫心切,使出险招,“遣人招诱台罗等寨苗普亮为乱”,意在迫使朝廷释放丈夫。朱棣闻知大为恼怒,觉得田琛夫妻二人声气相通,遥相呼应,以动乱来胁迫朝廷,实在可恨,罪不容诛,下令禁锢田琛。对于田宗鼎,朱棣悯其“穷蹙来归……令其复职还思南”。然而田宗鼎并不以此干休,必欲置田琛于死地而后快。他恳请朝廷严惩田琛,“以绝祸根”。朱棣对此大不以为然,认为田宗鼎“幸免祸”已属万幸,既不感恩,又不知悔改,决不能“放虎归山”,再生祸患,于是将其留在京城,听候有司处理。谁知这时田宗鼎已“走火入魔”,四处放言,说此祸乱的症结在于其祖母与黄禧有染,对其毁谤。其祖母亦不示弱,除申辩之外,爆出田宗鼎泯灭人性、缢杀亲母的逆天大罪。
田氏祖孙互揭老底、互不相让的骂战在京城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朝廷的高度重视。对朱棣而言,审理此案犹如刺中了自己的敏感部位,感到锥心地痛:想当年自己凭借骨肉相残而登上大位,遭到朝野所诟病。尽管时过境迁,成为历史,但在一些人们的心目中,自己的坏形象是难以抹去的。田氏之案又勾起了人们的记忆,令自己又处于尴尬的地位。转而一想,田氏之案又为自己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惟有在审理中公正严明,高举道德大旗,才能重塑自己的形象。深思熟虑之余,朱棣下旨严办此案,将田琛治罪。在给户部尚书夏元吉的谕旨中,他这么写道:“琛、宗鼎分治思州、思南,皆为民害。琛不道正其辜,宗鼎灭伦,罪不可宥。其思州、思南三十九长官地可更郡县,设贵州布政使司总辖之。”随即朝廷下令废除两宣慰司,分其地为八府、四州,并在此基础上设置贵州布政使司。从此,贵州成为明王朝的第十三个行省。
贵州建省绝非偶然,是明王朝对边疆地区及西南局势理性的决策。虽然当时贵州幅员不广,人口不多,经济远逊于他省,然而在明王朝眼中,贵州是“滇楚锁钥,蜀粤屏障”,是巩固边疆、稳定西南局势、复岭四塞的战略要地。正是基于此考量,贵州成了全国第十三个行省。
明王朝为了防止行省权力过大,造成“藩镇割据”的局面,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全国行省中实行“三司并立”的体制。所谓“三司”,即都指挥使司(军事)、承宣布政使司(行政)、按察使司(司法)。它们各自独立,相互牵制,有如美国政治中的“三权分立”。贵州都指挥使司设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而承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则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相继成立。套用现今时髦的话来说,那就是先有省军区,后有省政府和司法局。
二、贵州首任“省长”的历史功绩
贵州首任承宣布政使系河南滑县人蒋廷瓒。蒋廷瓒于洪武中期以才学和德行而被选拔。永乐初,其任行人,官至工部右侍郎。
蒋廷瓒与贵州的结缘始于建省之前。那时贵州钱粮的收支、案件的审理,均由邻省有关机构管理。永乐初年,蒋廷瓒奉朝廷之命入黔调查田琛、田宗鼎纷争,返京后立即将报告上呈朝廷。正是这份报告,引起了朱棣的高度重视,使其派顾成征讨思州、思南,执田琛、田宗鼎送京师候审及双双法办。
思州、思南两大宣慰司废除后,明王朝遂决定设贵州布政使司,而布政使的人选尤其困难。原因有二:一是朝廷挑选的必须是政治强人,不仅能担当大任,稳得住政局,而且能贯彻国家的大政方针,能消除汉夷之间的矛盾;二是自古以来,凡派往贵州做官的人,大多认为“黔之天,则蛮天僰雨;黔之地,则鸟道蚕丛”,无不视其为畏途,情愿候选,也不愿就任。
朱棣对蒋廷瓒有较深的认识,认为其到过贵州,调查过思州、思南两大宣慰司的纷争,兼之其“宽洪而有权略,知兵法”,具备封疆大吏的智慧与才能,于是钦定其为贵州承宣布政使。就这样,蒋廷瓒离京赴任,于永乐十一年二月初二(1413年3月3日)在贵阳宣布就职,正式成为贵州首任“省长”。
蒋廷瓒在贵州当了13年的“省长”,其政绩如何,史册鲜有提及。《贵州通志·宦迹志》有如下之语:“廷瓒专务与民休息,贵州人怀之,后卒于官。祀贵州名宦祠。”但内容空动而不具体。
从贵州历史大事记中发现与蒋廷瓒治黔期间有关的几件大事:
(1)永历十一年(1413年),“八府建立后,首先建立思州、镇远、黎平三府儒学,继后又建思南、铜仁、石阡府学,是贵州建府学最多的时期”。
(2)永历十二年(1414年)八月,始置思州、思南二府税课司。贵州从此有了税收机构,征收课税、门摊税及商税。
(3)永历十三年(1415年)六月,设贵州提溪长官司太平溪金场局、石阡长官司葛容溪银场局,是当时国内少有的几个金银场局。
(4)永乐十五年(1417年)三月,设立贵州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全省刑狱、纠劾等;七月,先后在镇远、思州、铜仁、石阡、黎平、新化等府设立医学和惠民药局,又置药铺、药田,对推广中医、发展医药事业起到积极作用。
(5)永乐十九年(1421年)二月,设立镇远、思州、铜仁、石阡、黎平、新化六府及贵州宣慰司阴阳学,随后又增设思南府、乌罗府、普安州阴阳学,对观察天象、气候、灾异及推广农历、勘测舆地起到了推动作用。
历史人做历史事,在当时特定环境下,由是观之,蒋廷瓒这个首任贵州“省长”,还是做了一些于国于民的实事,是值得后人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