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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移民与贵州发展
所属图书:《600年贵州(上册)》 出版日期:2015-06-01 文章字数:9588字

汉族移民与贵州发展

一、汉族移民贵州是中央加强国家统一的必然结果

贵州是多民族省份和移民大省。汉族具体何年何月迁入贵州,今无详考。有史载,最早、最多、最持续不断迁入贵州的是四川、湖南、湖北、江西等地的汉人。

秦始皇灭掉六国后,采取“命常頞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的方式统一全国,为修五尺道,沿途派出官吏和众多工匠等进入贵州。汉初,武帝从唐蒙之议,通使夜郎以利用夜郎兵力“制越”。乃“令蜀通僰、青衣道”,曾动员蜀地百姓修路。因“费功无成,百姓愁怨”,还将办事不力之僰道令送成都斩首。在且兰国统治者抗命反叛时,汉政府命“尝征南越者八校尉”在还兵途中顺道击灭且兰,接着又诛灭头兰……两汉时中央政府派往贵州的官吏、士兵,多时甚至达到数万、十数万,这期间,当有不少被征汉人散落贵州。

自汉武帝开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于是,一些汉族地主、豪商,纷纷招致农民进入西南地区进行屯垦,将收获的粮食就近交纳给当地郡县以供消费,而由当地官吏给以凭证到朝廷中央内府领取报酬。有在内地无以生、自愿应募而来者;也有接近西南地区的汉族农民,在西南新郡设立后,主动流入垦荒;还有些驻守新设郡县据点的汉族兵士,乃至部分官吏在当地定居下来。这就在新设的郡县附近,形成了一支相当数量的汉族移民群体。当时,移入西南的汉人,大多自巴蜀通过僰道南下进入原西南地区生产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道路沿线平坝、河谷地区和郡县所在的集镇据点附近,如汉阳(今赫章)、夜郎(今普定、盘县、兴仁)、宛温(今兴义)、且兰(今安顺)等原濮人居住地。汉族移民选择这些地方,一则因为这里土质肥沃、耕作条件较好,易于垦殖,二则因为这些地方的濮人氏族、部族易于接受外来汉族人口。这些汉族移民不仅参与开发西南地区的诸多地方,更成为两汉王朝在西南地区的可靠支柱,他们是汉王朝对西南夷实行羁縻政策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特别是当地有的土著王侯不愿接受“羁縻”起而反抗时,中央政府往往动员当地的汉族移民联合其他愿为中央政府效力的土著王侯将反叛镇压下去。所以,两汉时期实行的“羁縻”政策与移民垦殖并行、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的作法,在当时确保了汉王朝对西南地区的统治行之有效,而且为其后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魏晋以来,在“南中”(今滇黔、川西一带)崛起的由地方豪强和夷帅构成的“大姓”中,不少是上述汉族移民的上层。自进入南中进行屯垦以来,地主、豪商不仅从经营垦殖中获得巨大收益,积累了大量的产业财富,成为富甲一方的豪富;而且在移民垦殖过程中,因其特殊的生活、生产环境,与随之而来垦殖的众多农民形成一种特殊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此基础上逐渐成为一些拥有军事、政治实力的地方实力集团。南中大姓就有一部分是移居南中的汉族地主、豪商及依附且成为他们属下的汉族移民相结合所形成的地方势力集团。

当时,贵州境内的夷汉大姓,见于文献记载的有龙、傅、尹、董、谢等。据《华阳国志》载,除谢氏外,皆由“三蜀”迁来。自迁入贵州后,这些大姓在政治斗争中一般倾向与之有关联的中央王朝。东汉公孙述割据巴蜀时,龙氏曾与傅、尹、董各大姓共同“保境为汉”,遣使绕道两广向远在北方的光武帝表示归附之意,为此还受到光武帝的奖赏。与此同时,南中大姓还极力传承中原儒家文化,如“东汉明、章(应为桓、灵)之世,毋敛人尹珍……以经术选用”。此前,他自以为未得入庠序求学,乃远道前往中原,“从汝南许叔重受五经,又师事应世叔学图谶,通三才,还以教授”。又如“平夷傅宝、夜郎尹贡,亦有名德……号南州人士”。

三国时期,南中汉、夷大姓曾发动叛乱,严重威胁着蜀汉的安全。为此,诸葛亮亲率大军南征。由于他采取“西和诸戎,南抚夷越”“攻心为上”的民族政策,七擒七纵孟获,终于平定叛乱。根据当地少数民族聚居,各族社会发展不一的情况,诸葛亮决定仅留少数汉族官吏和士兵驻守联系,“皆即其渠而用之”。蜀汉政权在政治上对南中大姓进行争取拉拢的同时,又在经济上给予扶持。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载,诸葛亮在南征胜利后,对被迫参与叛乱的夷汉群众,除将其中的“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移居入蜀,编为部伍外,又“分其羸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董、毛、李为部曲”。至于那些性格刚狠强悍,“不宾大姓富豪”者,则“劝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奕世为官。于是夷人贪货物,以渐服于汉,成夷汉部曲”。

魏晋南北朝时期,全国各地民族迁徙对流频繁,民族间的分化、融合加剧的情况一样,贵州地方也发生了濮人的衰落、夷人的东进、南蛮的西迁和百越的北上等变化。其间,除了北迁入蜀的僚(即濮人)逐渐融合于巴蜀地区的汉族之外,源出“昆明”的夷人(贵州彝族的先民)和古三苗后裔的南蛮(苗、瑶族的先民)在进入贵州的过程中也不断与沿途及迁入贵州的汉民发生融合。

隋唐五代到宋朝,贵州与中原的关系时断时续,但与邻近的前蜀、后蜀、大理等国联系甚多,居住在这些国家的汉人仍有迁入贵州者。如,中唐以后,为对抗南诏政权,唐王朝亦招募一批北方大姓入黔,如播州杨氏、罗氏等八大姓,逐渐成为黔北望族。播州的宋氏、务川的冉氏、余庆的毛氏、瓮水的犹氏、仁怀的袁氏,都是唐朝随军入黔的大姓,他们凭着兵权,世代统治黔北地区。

在元明清三朝大一统政治形势下,随着对西南开发活动,特别是屯田的加强,官方组织和民间自发的向贵州的移民更为经常和普遍。元朝组织的向贵州的移民虽以回族、白族为多,但移民贵州的汉族亦为数不少,特别是从绍庆路、重庆路自然流入思州、播州的屯农中,当以汉族农民为多。明朝时,为积极经营西南、征伐云南并巩固边疆安全,中央政府大力在贵州推行“移民实边”“开中”,设置卫所,推行军屯、民屯、商屯等政策举措,在此“调北征南”行动中,大批中原内地的汉民移居贵州。

据万历《贵州通志·省会志》统计,仅贵州都司所辖18卫2所,就有军户72273户、261869口,其中多为汉人。外来民户中,既有政府招徕者,也有商屯募集者,还有自发流入者,见于万历《贵州通志》的民户就有66684户、250420口,其大多数是“蜀中、江右之民”;明正德、嘉靖年间(1506—1566年),因四川发生饥荒,“流民入境者,络绎于道,布满村落,已不下数万”。清初,延续执行明朝的军屯制度,同时,在推行奖励开垦、“与民休息”政策时,对流入贵州者,亦有照顾、优待。如顺治初规定,凡州、县、卫、所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兵耕种。顺治六年(1649年)又谕内三院:“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入保甲,俾之安居乐业。察本地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

综上所述,在古代迁徙入贵州的各族民众中,汉民族当是较早、人数不断增多的一支,其对贵州开发建设之功不容抹杀,它是贵州建省的重要基础之一。

二、汉族向贵州移民是中国封建社会开发和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制度化的产物

如前所述,秦、汉以来,甚至更早的时候,中央王朝为维护边疆社会安定,曾采取向这些地方移民的做法,并使之常态化。而隋唐至两宋时期,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央王朝为解决开始成为社会问题的人口与土地的矛盾,亦曾加强了对西南地区的开发经营。只不过,因朝廷的实力和较缓和民族关系的政策主张占统治地位,在扩大羁縻州时,对直接控制的经制州则统一法令、编户齐民、征收赋税,并委派流官进行统治,而所谓统治、管理,即包含有对其治下汉民的关注和保护;在羁縻州,则以当地汉族或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官进行间接统治;而对独立于中央王朝之外的少数民族政权,则或与之互市,或对其和亲,保持一定的联系。这种有差别的政治建置,亦体现其与中央王朝的政治关系亲密程度上的差别。而在当时,均有一定数量的汉人在政府的默许或支持下进入或移居这些地区。在唐与南诏的斗争中,一方面是,扶持黔中大姓,除魏晋以来的谢氏外,又有赵氏、宋氏兴起。谢氏,到唐时,其势更盛,为黔中首屈一指的大姓,占有牂、应、庄、四州,在蛮州、充州亦有一定势力;赵氏,则占有充州和明州;后起之秀宋氏,“户口殷实,人力强大,邻侧尽诸蕃悉皆敬惮”。这些被当时史籍称为“东谢蛮”“西谢蛮”“南谢蛮”“西赵蛮”的族群中,既有前述土著少数民族首领“夷率”,也有“夷化”的汉人。最为突出的是,播州杨氏的兴起。唐僖宗大中十三年至乾符元年,南诏向唐朝发动一系列掳掠战争,攻陷邕州、播州等地,为抗御南诏,收复播州等失地,唐王朝遂招募勇士、组织军队,前往征伐。在太原人杨端应募入伍,“取播州,克之”后,与随之入播的八姓(谢、令狐、成、赵、犹、娄、梁、韦)及本地土著大姓、外地迁徙而来大姓(多为汉人)遂据有播州,成为当地望族。两宋时水东宋氏的兴起也有朝廷扶持的背景。关于水东宋氏的起源,其说不一。但其与“宋家”“宋家苗”“宋家蛮”多少有关系,而这些居民群体又与历代汉族移民有关。据《后汉书·宋均传》:“宋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今河南镇平)人也……至二十余,调补晨阳(今湖南辰溪县)长……会武陵蛮叛……伏波将军至,诏令均监军,与诸将俱进……及马援卒于师……乃矫制调伏波司马吕种守沅陵,命吕种奉诏书入虏营,告以恩信。”宋均是最早到南方任职的宋氏重要人物之一。又据《晋书·惠帝纪》载:“[太安二年(303年)]三月,李特攻陷益州。荆州刺史宋岱击特,斩之,传首京师。”说明当时也有宋姓人士到南方为官。隋、唐、五代,曾到南方为官的宋姓知名人士见于史载者有:蛮州刺史宋鼎、巴江县令宋万传、清州刺史宋朝化。关于水东宋氏最早入黔者,比较统一的看法是北宋初入黔的宋景阳。据《大明一统志》所载:“宋景阳,土人,宁远军节度使都总管,控制边方,苗民归服。卒赠太尉,谥忠成。孙裕为宁远经略安抚使。”

元、明、清三代,特别是贵州建省以后,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南地区的开发,但无论是元朝的屯田政策,还是明朝的“移民实边”“开中”政策,设置卫所和开办军屯、民屯、商屯等,都是国家制度化举措,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从而使为数众多的汉族移民拥有与本地其他少数民族居民迥然不同的政治身份,在一定时期内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或特权。当然,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绝大多数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汉族移民备受封建压迫剥削的基本状况。

三、汉族移民是与贵州各少数民族交流的先驱、实体和主体,他们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决定了贵州各民族关系的基本状况

自从汉族移民进入贵州以来,尽管因竞争或因争夺生存空间有过矛盾、冲突,甚至发生过战争,但从其全部历史看,和与其他地方的民族相比较,友好相处是其主流。这方面的例证很多,最具说服力的是汉族移民吸纳少数民族文化,在一段时间里,有一部分融入少数民族之中,以至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况。汉族移民很早就进入贵州,且早期多以家族为主,群体行动,所以在两汉以后时期,在贵州等地形成一些大姓,这些大姓一直延续下来,在贵州地方经济社会生活中产生着影响。然而,在长期与少数民族相处的过程中,他们已发生了重大变化,诸如服饰、习俗等,与中原地方有了更多差异,与贵州少数民族则有更多相似之处。如唐贞观三年(629年),“东谢蛮”首领谢元深入朝,“冠乌熊皮冠,若今之髦头,以金银络额,身披毛帔,韦皮行膝而著履”。这种与当时中原汉族迥然有别的装束打扮,曾使观者啧啧称奇。

为了在贵州地方扎下根,这些大姓还通过联姻的方式与少数民族豪族在政治上结盟,这种联姻行为往往世代进行,从而不断促进双方的亲密关系。以至于,当中央王朝势力衰弱,地方少数民族政权势力膨胀亟欲与中央王朝重新划分权力时,贵州地方汉族大姓往往表现得首鼠两端,甚至会追随地方少数民族政权,打算从中也分得一点利益。贵州地方汉族移民生活习俗的变异,与中央王朝政治关系的疏离,致使中央王朝和主流意识把这部分汉族的变化,称为“夷化”或“蛮化”。如,在唐王朝与南诏地方政权对峙的情势下,贵州地方形成三类区域:地近川、湖的黔北、黔东北地区,因移居汉人较多且在黔州都督府控制之下,先后建立起锦、奖、费、夷、思、播、珍、溱等经制州;黔南地区,较多少数民族居民,又远离黔州都督府,遂由当地“蛮夷”或汉族大姓、土酋为官,建立起50个羁縻州以为外卫;而受南诏影响甚大,贵州西部乌蛮各部则自立为国。其实,在这三类地区中均有不同时期迁入贵州的汉族,因其人数多少、“夷化”程度的大小,特别是其中大姓、首领势力的强弱而与唐王朝、南诏政权的关系有所不同。居住在经制州的居民,包括其首领多追随唐王朝,往往自己或被唐王朝认为是汉族,其实他们当中不少是僚、苗等民族居民;而建立或参与地方政权的乌蛮各部地方的居民,如安顺一带的龙家、宋家、蔡家,苗、仡佬等民族居民则往往视同“蛮夷”,已失其原来的汉族身份。然而,从他们被称为“宋家蛮”“蔡家蛮”可以探寻其有着汉族的根源。五代天福五年(940年),楚国派龙德寿率军征伐两江溪峒的八姓兵入南宁州(今惠水),留兵戍守,后为龙、方、石、程、韦、洪、卢、张“八番”,其中的汉人也有类似的变化。在此期间,相较前代,当时贵州地方的大姓,包括汉族大姓更多表现其独立性,不仅边远“藩国”纷纷自立,而且羁縻州也是当地大姓自为刺史,如田氏控制思州、奖州、珍州,杨氏控制播州,水东宋氏控制蛮州、清州,龙氏控制南宁州。一旦汉族大姓的独立性与中央王朝发生利害冲突后,中央王朝往往将他们视同与地方少数民族政权无异的对立方。迁居贵州的汉族居民,特别是大姓后裔对待中央王朝的态度上呈现出的两重性,在文化习俗上虽有变异,但与中原地区始终保存着割舍不断的关联,从而在许多时候表现出较少数民族地方势力更强烈的向心力;但在中央与地方发生利益冲突时,他们又常常站在地方少数民族政权一边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甚至积极参与反叛活动。这也就是贵州宋氏移民后裔被称为“宋家蛮”的原因之一。

如嘉靖《贵州图经新志》即载有:“宣慰司属洪边宋家,其始于中州裔人,久居边徼,衣冠俗尚少同华人……因随宋宣慰司来,故名。”又说:“宋家,在贵阳,本中国之裔,春秋时宋为楚子所蚕食,俘其民而放之南徼,遂流为夷。即宋宣慰之祖也。”而《宋氏族谱》亦云:“宋自微肇封国于睢阳,传二十九世至宋偃,称王图霸……国遂亡。而亡国时被俘之公族,由荆楚远徙南中与苗同化。”封建史家将这些“夷化”的汉人称为“蛮”,从唐到明清有“牂牁蛮”“东谢蛮”“西谢蛮”“西赵蛮”和“宋家蛮”(或称“宋家苗”)“蔡家蛮”(或称“蔡家苗”)。《贵州通志》将其列为“汉族同化者”,认为宋元以前“中国”(指历代中央王朝),“其戍居留、亡虏迁徙,久则习与俱化,而汉族与苗族遂有血统之混合……如苗中有宋家,宋家之遗民为楚放逐者也;有蔡家,蔡之公族为楚之迁徙者也;有龙家,汉武帝时蜀之大姓迁于牂牁者也。又说,平越、黄平间之夭苗多姬姓,相传为周后。平越、清平间之西苗有谢、马、何、卢、雷、罗等姓。黎平间之花苗有张、陆、姚、李、朱、潘、杨诸姓。凡此非豪族大姓之子孙,亦流寓客民之子孙”。又记曰:“宋家苗,本汉蜀中大姓,武侯征蛮时,率其部世为令于此土。唐时有宋某者封资阳郡公。明贵州宣慰同知,即其裔也。”他们说的正是汉族移民与少数民族相互融合的过程。只有汉族与少数民族不再尖锐对立而是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存在,才会有贵州建省以及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条件。从民族平等的观念出发,贵州地方各个民族的先人是汉族还是某个少数民族,不再有人据此而判定其高低贵贱了。

汉族移民,无论是登记入籍的汉民,还是未登记入籍、因政府当局存有疑虑尚不确定是汉人而被称为土民的老一辈汉族移民,他们不仅是历代中央王朝在贵州的重要社会基础,还是各级政权了解、联系、沟通贵州少数民族的主要渠道和中介。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虽已建省,并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先后在贵州思州、水西、水东、播州建立府州县一级地方政权,但这些地方政权体系尚处逐渐完善阶段,贵州还有一些不属地方省府州县管辖的“化外”之地,贵州各级官员要与地方少数民族首领和已建州县地方的非汉族居民交涉,都需要汉族移民作翻译或中介,而贵州地方少数民族首领和众多的少数民族群众也需要和更相信与之世代相处、有着更相近利益诉求的汉族移民为他们与官府沟通。这方面的例证数不胜数,最突出且影响最大的是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贵州地方发生的“马烨裸挞奢香”事件。事情发生后,水西“诸罗夷果怒欲反”。这时,代摄水东土司职事的刘淑贞闻讯即赶至劝说奢香及水西48目首领,劝他们“无哗,吾为汝诉诸天子,天子不听,反未晚也”。正是出于对虽系汉人但同为世居贵州的土司宋刘氏的信任,奢香才可能完全接受刘淑贞的意见和建议,继而才有“刘氏遂飙驰见太祖白事”之举。也因为是汉族移民后代的水东土司宋氏,并多次表示效忠明王朝之意,也才能取得朱元璋的信任,才有令她“折简奢香令速入见”之事。基于对刘淑贞的信任,奢香毫不迟疑地随即“率所部土酋来朝”,从而使整个事态朝着符合明王朝当时政策、更有利于贵州发展的方向转化。开龙场九驿的主张,也是刘淑贞先向奢香提出,再由奢香向明太祖献策的。水东土司刘淑贞的居间调解是事情得到圆满结果不可或缺的关键。

四、汉族移民是向贵州深入广泛传播中华文化的主要实行者和载体

历代来黔的汉族移民将中原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流程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入贵州,影响了贵州各族民众。以农业为例,虽然贵州地方很早就已经种植稻谷,但其耕作方式从“牛耕”取代“刀耕火种”的这一重大进步,则主要归功于汉族民众。汉朝“募豪民田南夷”时,即将中原流行的“二牛三人”耦耕方式带到贵州。又据《资治通鉴·魏纪二》载:“[魏文帝黄初六年(蜀汉后主建兴三年)(225年)]秋,七月……诸葛亮至南中……于是悉收其俊杰孟获等以为官属,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以给军国之用。”据清镇、平坝汉墓出土的铁犁、铁斧、铁锄等物件,说明当时以牛耕和铁制农具为标志的先进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主要依靠汉族移民而传入贵州。牛耕在贵州大规模推广,是在明朝。明王朝在贵州推行以军屯为主的屯田政策时,规定“每军受田50亩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为解决军屯耕牛不足的问题,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六月乙丑延安侯唐胜宗因云南诸屯屯牛问题,“数请以沅州及思州宣慰司、镇远、平越诸卫官牛六千七百余头分给屯田诸军”。

汉族移民还是中原先进手工业工艺、技术的主要传播者。以纺织业为例,贵州本地的纺织业已有4000年历史,但其从家庭手工业向成规模的商品化织布业转化则始于明朝,而汉族移民是主要操手和引导者。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贵州巡抚刘大直在《训耕织文移略》中提到:“访得贵州织布地方,府惟都匀、思南、程番,卫惟普定而已。”尽管是政府倡导,但汉族移民(屯军或屯民)却是主要实行者。

造纸业方面,当官府从浙江、江西招募来工匠时,首先跟随其学习的是当初为“纸户”的市民子弟或卫所屯民,故贵州造纸业最早发展起来的地方是汉族移民居多的平越卫、安庄卫、龙里卫、黄平州、余庆县。贵州手工业工匠骨干当属官营作坊、工场的匠户,而这些人多为编籍在册、终身为匠、子孙承袭、世代服役者,在贵州这些人多系汉族移民。

贵州的儒学教育,无论是教书者或是受教育者,最早的群体都是汉族移民。贵州教育先驱尹珍出身豪门,接受过儒学熏陶,知道中原有许慎和应奉,敢于跋涉千山万水前去求学。尹珍学成归来,也主要在有较多汉族移民聚居的绥阳、正安等地教授儒学。

贵州有文字记载的官学和书院,均始于唐朝。据《遵义府志》载:“正安州,州有旧学,遗址在唐都坝,相传唐时建学处”;又在今绥阳儒溪乡建有儒溪书院。当时有记载的学校出现在黔北的遵义和黔东北的沿河。南宋高宗时播州安抚使杨选开始“择师礼贤”,其子杨轼执政时方“留意变俗,蛮荒子弟乃多读书”。南宋淳熙年间,杨粲“乃建学养士”。南宋绍兴年间开办的沿河鸾塘书院,也主要由四川聘请来的教师教授当地汉族移民的子弟。到郭子章《黔记》中所说“黔学之始”的元朝,书院、官学的这种状况基本未曾发生改变。当时贵州地方有顺元路儒学和蔺州儒学。前者办在贵阳,经办者何成禄、范汇、廖志贤等或有教授身份,或是江西名儒且有宣慰副使的官职,其学生当系被时人视为“城市”的顺元城(即今贵阳)内“军民”的子弟,这些人无疑多为汉族移民。

明朝贵州教育事业的较大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当时汉族移民的急剧增加,同时也是由于明王朝加强对贵州的开发和控制,特别是与推行朱元璋的“为治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主张和履行明王朝尤重视对土司子弟、行政官员子弟、驻军及其子弟教育的政策倾向有关。同时,还得力于当时贵州汉族移民,特别是卫所、军屯官学生员的积极响应。据《贵州通志》载,弘治十八年(1505年),贵阳“在城儒学弟子生员凡一百七十人,武弁幼官应袭官生近百人”,在官学中所占比例最大。其次,卫学在贵州官学中成绩最突出,由于贵州各卫所的军户、屯户大多来自中原或江南,他们多保持家乡尊师重教的传统;同时为改变世袭军户的身份,通过科举才是合法且顺当的出路。明清两代,仅镇宁州就出了10名进士、91名举人,而该县张官堡伍氏,其先江西人,好学成风,第五代伍咸是安庄卫第一位举人,明朝镇宁州出的19位举人中,有12位为张官堡伍姓。贵州各地官学、书院不仅为政府输送其所需要的人才,而更多的是充实了贵州教师队伍,从而改变了各地官学、书院教师以外省籍人士为主的状况,其中一些贵州籍退职官员,回乡后曾在家乡开办书院,或进行讲学活动,如明中叶贵州成名最早的学者、诗人王训,即是贵州宣慰司人,宣德十年(1435年)举人。

元初,开办于水东境内(今贵阳)的顺元路儒学,经明朝都指挥同知马烨和教授、江西临川举人芒文缜的迁移、扩建,成为贵州宣慰司学,在此后又经贵州地方官员的努力和水东宋氏的支持,多次修缮扩建,终成“他学莫之先”的官学。至嘉靖十六年(1537年),贵州独立开科取士前,在全省共中进士28名、举人300多名(不含尚属四川的播州)时,贵州宣慰司即中进士9名、举人120余名、岁贡生等100余名。此后,贵阳和其所在的水东地方的官学教育仍走在贵州前列。

贵州建省是贵州开发进步的重要原因和标志之一,而贵阳开始并逐渐成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尤为贵州开发进步的重要标志。由于贵州多山谷、交通不便的特殊地理环境和多民族杂居的历史原因,贵州少数民族居民以游牧、狩猎为生的生活方式使他们逐水草或猎物而居,这是至今贵州考古发掘尚未发现这一时期较大城邑的原因。唐、宋、元以来,中央王朝虽强化对贵州的管理和经营,但贵州往往由分属于今四川、湖南、云南、广西等省所设地方政府管理,直到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建省后,才在一些政治军事中心和交通沿线围绕或依附于官廨、城堡而逐渐形成一些大大小小的城镇,贵州建省和社会逐渐开发开放后在一些大、小城镇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为较大的市镇。严格而言,贵州现代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是近现代以后。而在很长时间里,中央政府在贵州设置州县,多分布于黔北、黔东北、黔西北,省会建在这些地方,有地利却无人利。而汉族移民后裔的宋氏在水东统治地位的确立及其对黔中地区的控制和开发,便为贵阳成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奠定了基础。

正是由于汉族聚居区的存在,中华文化传统较好地在贵州得以传承,如《贵阳府志》《黔西州志》《炎徼纪闻》《瓶水斋集》等书即记述有贵阳“宋家”“颇通汉语、识文字,勤于耕织”,但他们也吸纳了一些少数民族的习俗,如贵阳“宋家”迎亲时“男家来迎,女家则率亲戚箠楚之,谓之‘夺亲’”。

汉族移民较早进入并安居于贵州,还有这样一层意义,正是在汉族移民的带动和积极努力下,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在贵州生根、发芽,并逐渐成为贵州各族的主流意识和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民族的认同,保证了贵州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

600年贵州(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