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解读之十七 鲁屯《李汝谐墓志铭》
所属图书:《兴义文史资料解读》 出版日期:2014-06-01 文章字数:2105字

解读之十七 鲁屯《李汝谐墓志铭》

《李汝谐墓志铭》局部

李汝谐墓前保存完好的桅杆

原文:

译文:曾听说盖棺论定,自古就是这样,但也只有相知很深的人可以评论他。当初,我家贫穷,以教孩子启蒙的收入补贴家用,在李公家里设馆三年,就结为儿女亲家,有事相互商量斟酌,所以李公的家事略知大概。

原文:

译文:我现在掌管青溪文教,李公的长子蕃枝来信请求写墓志,我自愧才学疏浅,不善于表彰,有感于李公的品德而义不容辞,因此为他提笔记曰:

原文:

译文:李公汝谐,字用和,号纯齐,生于甲辰年(1784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巳时,是原任汀州府知府镜涵公之家孙,纡青公之长子。三岁父亲就去世,靠母亲胡孺人抚育。年满十一岁,李公的祖父赴四川隆昌任知县,请老师教他读书,与成都王氏订婚,等到镜涵公升任台湾淡水同知,因为路远不能随着去,就为李公完婚。命他侍奉母亲寄居贵州省城内担当家务,以至于荒废了攻读,后来镜涵公为他捐钱买了个县丞职位。甲子年(1804年)镜涵公升任汀州知府,因年过八旬请求回到家乡,汝谐公也侍奉母亲一同回来,买房子在兴义府城安义镇的东关居住。李公作为长孙按惯例承担奉养镜涵公及母亲胡氏的重任,平时生活除了按礼数奉养老人外,只以种花饮酒自娱自乐,虽然身处富贵之家,不屑于富家之气。待胡孺人病故郡城,李公尽哀尽礼,护送灵柩归葬鲁屯。镜涵公命与胞叔小莲公分家产,公有气节,不计细枝末节,乡里都称颂他。至癸未年(1823年)、甲申年(1824年),镜涵公与小莲公相继辞世,李公接连遭大变故,很费心力。乙酉年(1825年)营葬后,竟一病不起,请阴阳先生看地在阿衣当屠公墓侧,寅山申向。李公生平持己以□,接物以和,居家以俭,教子以严,至敦宗睦族,济困扶危,李公生性就是这样,是他的秉性了。

原文:

译文:生儿子五个,早夭三个,剩下长子蕃枝、三子芸枝皆名列秀才,也已经有孩子了。女儿两个,长女嫁给孙家,次女嫁给罗家,卜筮吉日修书,墓志略叙梗概,书于碑侧。

一、史料来源

鲁屯《李汝谐墓志铭》文物载体为鲁屯镇和营村,小地名为马鞍山坟山近山顶的李汝谐墓。

李汝谐墓坐东向西,土封石围,底径4.2米,封土高1.85米,墓碑位于墓前,两柱单门三楼壁龛式,龛深0.5米,龛壁高1.53米。墓志铭镌刻于碑楼龛壁看面之上,竖向楷书阴刻。楼层屋面精细雕刻为带斗拱歇山筒瓦顶。该墓围石砌合精细,其卧缝平直,卧、立缝缝口一致,做工很是讲究。此外,在墓前数十米处,竖立墓表两根。

二、作者介绍

据民国《兴义县志·教育》记载,墓志铭作者李学达为嘉庆年间岁贡,鲁屯人,官至青溪训导。岁贡始于明朝,清顺治四年(1647年)定提学考取岁贡生,府学每年一名,州学三年二名,县学间隔一年一名。康熙年间令督抚咨询礼部就近改补教职,所以李学达得以授贵州青溪训导(分管文教的官员)。李汝谐墓前有石桅杆一对,较完好。石狮子一对,有所残缺,位置有移动。墓碑为鲁屯特有的太阳石,高大雄伟,视野开阔,雕刻极富个性。

三、解读

第一自然段,以“盖棺论定”起笔,叙述自己与墓主的关系,既是亲戚,又是至交,这种特殊身份对墓主的评价更加客观真实。第二自然段叙述了墓主的身世,即作为汀州知府李明心的长孙,父亲死得早,只好与母亲胡氏一道到祖父任职的四川隆昌生活,后来又到省城贵阳生活了几年。李明心告老还乡后在兴义府所在地东关买房居住,最后回到鲁屯。李汝谐轻财重情,与胞叔分家产“惟守大义,不计锱铢”,“接物以和,居家以俭,教子以严,至敦宗睦族,济困扶危,乃公生性如是,秉于性也”,这些评价也是作者所说的“盖棺论定”。

这篇墓志铭书法精美,文章虽然不长,但结构严谨,语言朴实自然,惜墨如金,看似平淡无奇,却包含了丰富的情感成分。有叙述有评价,信手拈来,即可入文,可见作者写作功底是很深厚的。

兴义文史资料解读